乔布斯高中毕业就开始和女友同居了,对方的父亲是zf工作人员,当乔布斯对女友父亲说,他计划长大以后当个流浪汉时,她父亲被气得快背过气了。
这不是随便说说,在创立苹果之前,他一直热衷于嬉皮士的各种活动。
嬉皮士文化在1960-1970年特别流行,嬉皮士用流浪的生活方式来反映出他们对主流文化的反对。
嬉皮士追求自由,是颓废派的作风,他们的主要特点是长头发、裸泳、嗑、常常身无分文像个流浪汉、信仰宗教……
青少年时期,乔布斯留着长头发,经常光着脚丫在外行走,打扮得特别像个流浪汉。
大学辍学后,乔布斯面试工作时,把人事主管吓得差点报J。
流浪汉装扮的乔布斯对人事主管说:“如果得不到一份工作,我是不会离开的。”
人事主管被他的行为举止吓了一跳,赶紧跑去问公司二把手:“我们该打电话报J,还是让他进来?”
乔布斯的初恋女友,是他的高中校友,也是嬉皮士。她叫克里斯安·布伦南,她为乔布斯生下一个女儿(丽萨),但不被乔布斯公开承认,甚至被他当做人生的污点。
布伦南的妈妈长得很漂亮,小时候被亲生父亲猥亵过,9岁时生父自s,母亲先后再婚了4次,其中一个继父在布伦南14岁时猥亵了她。这些经历给她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后来她患上了精神病。
布伦南的母亲不仅漂亮,还很有才华,通过自学修了双学位,她学了心理学,却终究没法治愈自己。
或许是受童年的影响太深,她对自己的女儿很不近人情,要么漠不关心,要么辱骂她们。
女儿们越是长大,女性特征越明显,她对她们的态度就越差,布伦南从小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在母亲暴风雨般的情绪下生活着。
或许正是这样不幸的童年生活,让布伦南爱上了嬉皮士的作风,就像90年代的一些青少年,迷上非主流一样,不过非主流对于嬉皮士来说,是小巫见大巫。
或许,嬉皮士是布伦南的救赎,也是她悲剧人生的根源。
恋爱时,乔布斯很喜欢她,她也很能理解乔布斯的“怪异”。继续发展下去,她很可能就是未来的乔布斯夫人,坐拥亿万财产,生活丰衣足食,至少不会像她后来那样生活困苦,住在破旧的房子里,还被乔布斯羞辱,几经崩溃。
她受嬉皮士的影响太深,行为太过自由,以至于显得滥情。
她和乔布斯在一起时,分分合合。
1975年,布伦南还跟两人共同的朋友格雷格·卡尔霍恩(Greg Calhoun)交往,但偶尔又和乔布斯旧情复燃。
这种现象在当时的嬉皮士中很正常,美国的70年代是x解放时代,约会对象常换来换去。
70年代的嬉皮士,追求无拘无束的自由,他们为所欲为,对性看得很随意。
1977年,布伦南怀孕了,乔布斯对此毫不关心。
他说:“我不确定那就是我的孩子,因为我确信,跟她上过床的不只我一个人。”
女儿丽萨出生后,乔布斯除了为她取名,什么也没做,没有看望她们,也没有支付一分抚养费。
母女俩靠救济金和打零工过活,后来,zf把乔布斯告上法庭,让他承担作为人父的经济责任,并退回救济金的钱。
你能信吗?身价上亿的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为了不付385每月的抚养费,声称自己不能生育。
而且,在有DNA检测报告作为依据的情况下,他对媒体说:
“全美国28%的男性都有可能是孩子的爸爸”。
有人说:乔布斯不是心疼抚养费,而是在较真!因为前女友太随意,同时和多个男人保持x关系。而乔布斯,又太喜欢较真了。在一个DNA鉴定还不成熟,可信度还达不到99.9%的年代,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怀疑,一个同时与两个男人保持性关系的女人,生下的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乔布斯的前女友,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人生,也是女儿的童年。
阴晴多变的乔布斯,最初死活不承认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后来却把她接到身边生活了几年,但她对丽萨很刻薄,很无情。
莉萨不被允许出现在家庭合照里、要帮他的现任妻子照看孩子、卧室没暖气、读大学没有学费……
连邻居都同情丽萨,愿意为她垫付大学学费,但是作为父亲的乔布斯却分文不给……
乔布斯对自己很大方:剐花车漆就换辆车,为了一棵树斥巨资买一栋房子然后全部拆掉重建……
有一次9岁的丽萨鼓起勇气问他:“等你用完,可以给我吗?”
得到的回答是:“休想!你在我这里什么都得不到。明白吗?什么都得不到,绝无可能!”
乔布斯的话,决绝而刺耳。
丽萨后来在《小人物:我和父亲乔布斯》中说:
“他的话像一把利刃扎进我的心里。”
或许,乔布斯讨厌别人向他索取,尤其是物质利益。
可他没想过,那只是一个9岁小女孩的话,那是被他遗弃了好几年的女儿所说的话。
或许,她想要的并不是车,而是父亲,她想通过一些东西来和父亲产生联结,得到一点归属感。
于是,她选择了会被父亲丢掉的“没用的东西”,她觉得既然对你来说没用,给我好不好。
答案,很扎心。
或许,这就是她长大后爱偷父亲东西的根源吧!
素材来源:
《苹果上的缺口》
《乔布斯传》
《小人物:我和父亲乔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