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交4100块,手术才能继续

江南史化 2024-10-25 17:26:40

湖南邵阳,一大爷肚子疼,被查出患结肠腺瘤,住进医院手术,岂料,手术做到一半,医生突然停了下来,竟要求再交4100元,买一把手术刀,家属质疑太贵,医生竟表示刀是宝石做的,专门来割瘤子,不交手术做不下去!(来源:海峡消费报)

01 案例回顾

63岁的金泰荣被推进了手术室,随着麻药注入,金泰荣感觉下腹有些麻木,自己也有些迷迷糊糊。此次手术并不复杂,只需要局部麻醉即可,因此,金泰荣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妻子站在手术室门口,焦急地走来走去,虽然医生反复强调,这只是个简单的手术,不用太担心。金泰荣和妻子是一个来到城市打工的夫妻,虽然日子过得苦了些,但两口子身体一直还算硬朗。直到前些日子,金泰荣感觉下腹一直疼,而且大便还有血,便跑来医院检查,而检查的结果让夫妻俩吓一跳——是结肠腺瘤!不过,医生表示这个不是恶性肿瘤,问题不大,但需要尽快切除,以免后面癌变。就这样,金泰荣交了手术的钱,被推进了手术室。

“金泰荣家属在吗?金泰荣家属来一下!”护士突然从手术室出来,对着大厅喊道。妻子以为出现了什么问题,立即跑过去问道:“我是金泰荣妻子,怎么啦?是不是手术做完啦?”护士赶忙回道:“不是,手术还在做呢,但临时暂停了,你现在再去交4100块钱吧!”妻子有些疑惑,赶忙问道:“怎么回事护士?怎么做到一半还要交钱呢?手术前不都交了么?”就在这时,一名医生走了出来,对金泰荣妻子说道:“大姐,这个4100块钱,是用来买手术刀的,您赶紧签字交钱吧!”妻子又气又急,当即质问道:“怎么回事啊?手术刀这么贵么?为什么手术前不准备呀?”医生则有些不耐烦道:“大姐,是这样的,这个手术刀叫宝石刀,是宝石做的,贵一点是自然的嘛,专门用来割瘤子的!你快去交钱吧!没这刀手术就做不下去!”

妻子虽然不满,但想到丈夫还在冰冷的手术台上躺着,担心自己不交钱,丈夫会有危险,只得硬着头皮把钱交了。而这边金泰荣躺在手术台上,医生也向他告知了这个情况,金泰荣虽然觉得医生做法不妥,但想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无奈的答应。可令金泰荣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后金泰荣发现,这把昂贵的“宝石刀”居然不能医保报销,只能自费!金泰荣立即跑过去质问医生:“你们是不是趁病人手术讹钱?一把手术刀4000多不说,为啥手术前不提前准备?非要手术中才让交钱?”在金泰荣眼里,手术做一半让病人交钱买手术刀,这不就是赤裸裸地胁迫么?可医生竟反怼道:“这宝石刀是我高级手术耗材,做这个手术都是这个流程,也不是针对你这一个病人?”金泰荣明确表示不满,要求医院退钱,可对方一口拒绝,金泰荣则直接举报到了卫健委。

那么,从法律和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02 案例分析1、如何看待医院手术做到一半让金泰荣交钱买手术刀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对于即将展开的手术,医院应该将手术的手术方案,需要用到的药物,风险等等相关情况,提前告知病患和家属。很明显,医院医生在手术前并未告知相应的手术内容,所用的手术材料等内容,而在手术中再次要求患者家属购买,是典型的违规。2、如何看待手术中用“宝石刀”这一天价手术刀的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患者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对于使用如此昂贵的手术刀,医疗机构使用有比较严格的规定,特别是高级耗材,必须患者或家属在同意书上签字,并了解耗材的价格、规格和数量等等内容。因此,医院在手术过程中直接让金泰荣妻子交钱买手术刀的行为已经涉嫌医疗违规。3、手术医生及医院该如何处罚?金泰荣手术中被要求购买天价手术刀,是比较典型的术中加价行为,也容易造成医疗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对有这种情况的行为,一般要求进行整改,并责令警告和改正,还可以处1到5万元罚款。在媒体的介入下,医院方面进行了道歉,但手术刀的费用是否退还,还需要看卫健委的调查结果。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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