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适当放手,让基层干部职工践行“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职责

清风挽明月 2024-12-19 22:08:46
适当放手的重要意义

基层干部职工处于与群众接触的最前沿,他们就如同一个个触角,能最敏锐地感知群众的需求与问题。而适当放手,对于他们践行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理念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适当放手能充分激发基层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当主官学会适当放手,只出主意、提意见,在遇到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和梗阻时再出手纠偏、解难,大胆给新同志压担子,让他们担任值班员、具体任务负责人等,大家的主观能动性被调动起来,各项工作开展得反而更加顺畅,效果也更好。基层干部职工同样如此,上级若能适当放手,他们就能依据实际情况去思考、去谋划、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而不是机械地执行命令,真正成为工作的 “主人翁”,将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充分施展出来。

另一方面,这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增强群众对干部的信任感,密切干群关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曾出现过部分地方 “兜底过度” 的情况,基层干部过度帮扶,贫困户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连厕所设备坏了这样自己动手就能解决的小事都要找村干部来修。而当上级适当放手,引导基层干部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鼓励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去改善生活,群众的内生动力被激发出来,不仅能让脱贫成果更加稳固,也让群众看到了自身的价值,感受到干部是在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成长,而非一味地包办代替,干群关系自然更加紧密。

还有,适当放手对于政策落实等诸多方面也有着积极推动作用。在推进各项政策落地时,如果上级对基层管控过严、插手过多,基层干部职工往往只能按部就班、应付执行,缺乏结合当地实际去灵活落实的空间。但当上级敢于和善于放手,基层就能根据所在地区群众的特点和需求,把政策转化为贴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让政策真正惠及群众,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成为提升基层工作成效的关键一环。

总之,适当放手就像是给基层干部职工解开了束缚的绳索,让他们能在践行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为基层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为群众创造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

当前存在的阻碍情况

过度管控束缚手脚

在当下的基层工作中,过度管控的现象并不少见,这已然成为基层干部职工践行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理念的一大阻碍。部分上级部门对基层工作管得过多、过细,大到项目推进的每一个环节,小到具体工作的操作流程,都要严格把控,使得基层干部职工做事时顾虑重重。他们不敢大胆尝试新思路、新方法,因为担心不符合上级既定的条条框框,只能按部就班地依照过往模式开展工作,就如同被绳索捆绑住了手脚,限制了他们深入群众去灵活开展工作的空间。

例如在一些社区治理工作中,上级要求基层对环境卫生整治要达到极为精细的标准,甚至对地面尘土都提出了 “以克论净” 的要求。出发点或许是好的,想打造更为整洁的社区环境,可在实际操作中,基层干部职工为了达到这一标准,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反复检查、清扫上,而对于群众真正迫切需要解决的如社区公共设施老旧、休闲场地不足等问题,却无暇顾及。还有在农村工作里,为了所谓的美丽庭院建设,基层干部要去管农户家里有没有叠被子、刷碗等生活细节,这无疑管得太宽了,也容易引发群众的反感,使得基层干部在后续开展其他工作时,难以得到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与配合。

而且,诸多不必要的流程、规定等,让基层干部职工在面对群众需求时,很难快速响应。像有的地方群众申请一个简单的民生事项,需要填写大量重复的表格,经过多个部门层层审批,等流程走完,早已错过了最佳的解决时机,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也让群众对基层工作产生不满,破坏了原本应有的和谐干群关系。

缺乏信任影响动力

有的上级对基层干部职工能力不够信任,总是担心出现问题,这种信任的缺失对基层人员践行群众路线的积极性打击很大。基层干部职工身处一线,最了解实际情况,他们本可以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对群众的了解,主动深入群众办实事,可往往因为得不到足够支持,只能望而却步。

比如,小王是一名新来的公务员,工作态度很积极,对所在社区的养老服务工作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他发现社区里老年人较多,但缺乏专业的日间照料场所和完善的医疗服务对接机制,便提出可以整合社区闲置资源,打造一个小型的医养结合服务点,邀请周边的医护志愿者定期来提供服务。然而,当他将这个想法向上级汇报时,上级却觉得他刚参加工作,经验不足,担心这个方案实施起来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资金筹集困难、志愿者管理不善等,没有给予认可,最终这个能切实惠及社区老人的好想法只能被搁置一旁,无法真正在群众中落地实施。长此以往,基层干部职工的热情被消磨,即便再有好的想法,也不愿再主动提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开始滋生,践行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也就成了一句口号,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了。

如何做到适当放手

转变管理理念

上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基层干部职工的能力和潜力,他们身处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对实际情况有着最直观且深入的了解。因此,上级应给予他们一定的自主决定权,鼓励其依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去探索契合群众需求的工作模式。比如,在一些常规工作中,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让基层在遵循大方向正确的前提下,能够自主安排工作节奏,灵活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像在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方面,上级不必对活动的每一个细节、流程都严格审批,只需把控好活动的主题方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安全等关键要素即可,具体的活动形式、时间安排等,可交由基层干部职工结合社区居民的兴趣爱好、空闲时间等来确定。如此一来,基层干部职工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活动更贴合群众需求,也更易得到群众的积极参与和认可,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建立容错机制

明确只要基层干部职工是出于为群众谋福利的出发点,在工作中出现一些非原则性的失误时,不应过度苛责,而是要帮助其总结经验、继续前行。容错机制的建立,就像是给基层干部职工吃下了 “定心丸”,让他们敢于放开手脚去尝试。

例如,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六段村,2017 年时,时任村两委班子的 4 名干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策,在茶山建起茶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后因手续不全被相关部门查处。而去年,金秀纪委监委问责程序与容错认定机制双启动,经研究,该县照单容错,给予这 4 名村委干部免责处理。此后,干部们干劲更足了,带动村民大力发展茶叶和以茶为主题的乡村旅游,2018 年六段村脱贫摘帽,去年还被评为 “广西三星级乡村示范区”。

还有铜陵市枞阳县雨坛镇高峰村,村干部根据群众意见,将原本规划的停车场改建成村级活动广场,当时负责验收的副乡长明知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却仍带队验收通过,按规定应担责,但经充分调查取证,其是从实际出发,为了工作考虑,未谋取私利,符合容错情形,最终该副乡长被免于党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这件事也让这位基层干部备受触动,此后能更放开手脚为群众做实事。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容错机制能有效激发基层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让他们在为群众服务的道路上大胆前行。

加强引导监督

适当放手绝不意味着放任不管,上级要做好引导工作,通过组织培训、分享经验等方式提升基层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做好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工作始终围绕群众利益开展。一方面,可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或者经验丰富的同行,为基层干部职工传授与群众沟通的技巧、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等。比如,针对农村的基层干部,可以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培训;对于社区的基层工作者,则侧重于社区服务、矛盾调解等内容的培训。

另一方面,建立监督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等形式,查看基层工作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了群众利益上。例如,在民生项目推进过程中,监督小组可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等,保障基层工作健康有序地推进,让基层干部职工在合理的框架内充分践行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的理念,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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