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根据即将实施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并没有将免费无偿补课列入其中。也就是说,在职教师可以为学生免费无偿补课!这绝不仅是法律允许的,更是社会各界人士所欢迎的正义之举”。简直是不知所谓,逻辑都混乱的糊涂家伙!也就是说,按照这文章作者观点,任何事情只要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不让做,就是法律允许的,还是所谓“社会各界人士”所欢迎的“正义之举”!法律没有禁止这糊涂家伙免费为大家清理垃圾,由此看来:让这孩子免费为大家清理垃圾,就是法律允许的,还是社会各界人士所欢迎的正义之举!收费补课,违反国家规定,虽然收费的前提是老师付出的劳动,但是既然国家认为它是违法的,那么就不要去做!免费补课,虽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但是老师付出了劳动却没有任何报酬,那么老师当然也可以不去做!当付出和收获并不公平的时候,你没资格要求人家去做,强迫人家去做,并非什么正义之举,而是无耻之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