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正在消失的“野味”,曾经泛滥招人烦,现在敢吃或将牢底坐穿

观今言史啊 2024-08-09 17:44:50

文|观今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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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地区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活跃在山林间,显现出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

有些人为了利益,也或许是为了品尝“美味”,开始大肆捕捉这些野生动物,并将其制作成各种美食,这种情况在当时已是司空见惯。

长此以往,诸多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遭到破坏,数量也开始急剧减少,有些甚至已经难寻踪迹。

现如今,在人们提升生态保护认识以及相关部门制定法律保护的前提下,许多野生动物成了“国家级保护动物”,野味也渐渐从我们的餐桌上消失。

在此之中,有几种野生动物比较特殊,它们曾在我国泛滥成灾,招人厌烦,如今却成为“牢底坐穿兽”,国人故意伤害它们很有可能会被关进“小黑屋”,那它们到底是什么呢?

麻雀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麻雀数量可谓是泛滥成灾,每逢秋季丰收季节,农田地上空总能看到许多麻雀,它们盯上了田地上的庄稼,准备“偷吃”呢!

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正处于百废待兴时段,本来粮食产量并不高,就算是一粒粮食,也显得弥足珍贵,若是庄稼被数以亿计的麻雀给糟蹋,粮食产量受到严重影响,苦的还是众多老百姓。

眼见小麦、大枣等粮食作物要被麻雀给糟蹋,农民们想尽各种办法去驱赶它们,奈何麻雀数量太多,心有余而力不足,除麻雀效果并不理想。

人们将麻雀列为“四害之一”,只要见到都觉得心烦,甚至有不少人觉得农作物未能丰收,麻雀就是罪魁祸首之一。

1958年,全国各地掀起异常捕杀麻雀的“大戏”,开始驱赶、捕捉、围剿麻雀,工人、农民工们挥着旗杆、敲铜盆,小孩儿们往往布置陷阱、用弹弓打或者直接上树掏麻雀窝,灭麻雀情绪高涨。

许多人在捕捉麻雀后,想起“野味”的鲜香,就把它们制作成美味,烤着或炸着吃,味道比较特别,说不上太好吃,但营养价值是十分丰富的。

在众多人不懈努力下,“四害之一”的麻雀数量开始急剧减少,许多人为此欢呼雀跃,可让人意外的是,麻雀减少不仅没有提升农作物收成,反倒使蝗虫泛滥成灾,危害比麻雀大的多,于是人们不得不想办法,大战蝗虫。

这时人们才意识到,麻雀不单单是以农作物为食,也会在繁殖期间捕捉害虫,对农业生产算是有利有弊。

可由于之前人类捕捉,加上农药的使用,如今麻雀在农村地区都比较少见,更别提大城市了。

20多年前,麻雀已被列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私自猎杀是违法的,构成严重犯罪者不仅要承担巨额罚款,还有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大家可千万别做“傻事”啊。

娃娃鱼

21世纪出生的孩子们,生活中恐怕没见过这种生物,但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它可是餐桌上的“顶级美味”,虽然看着灰不溜秋的,但口感却非常棒。

名字中虽然有“鱼”,但它并非一种鱼类,而是古老的两栖动物,一些地方习惯称其为“中国大鲵”“腊鱼”“狗鱼”等。

之所以名为“娃娃鱼”,一来是它刚出生时模样长得有点像人类娃娃,再者就是它的叫声,很像婴儿的啼哭声,这才有了这个名字。

早些年,南方农村附近水域中,经常可以看到娃娃鱼,刚开始人们还是有些忌惮的,但架不住人类好奇心强啊,后来人们发现它的肉质鲜嫩、营养丰富、身上没刺骨头还少,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为了颇丰的利益,“猎人”们出动,将溪流、湖泊以及河流翻了个底朝天,捕捉娃娃鱼。

时间一长,娃娃鱼数量开始降低,据说一斤娃娃鱼曾经卖到1000多块钱的天价,这是何其夸张,但“物以稀为贵”,这也能够反映它数量上的变化。

如今,这种古老的生物已经被列为我国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张家界、西安地区就有人因猎捕野生珍贵娃娃鱼而“判刑”。

野鸡

没错,野鸡在我国也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它与家养鸡有许多不同之处,比如体型、外观以及味道。

相较于家鸡而言,野鸡的体型相对较小,但外观是真的好看,颜色十分丰富,而它的口感更加鲜美,比家鸡好上不少,这可能与野鸡经常在山间奔走有关,肌肉紧实,吃起来更有嚼劲。

上世纪农村地区,野鸡可是很常见的动物,经常成群结队的走,觅食期间甚至敢往农民家里走。

那个年代,人们生活普遍不太富裕,为了吃点肉,一些人开始在山间布置陷阱,或者用其他方式猎杀野鸡。

野鸡的生存被人类干涉,数量也开始减少,如今南方地区是很难见到它们的踪影,而野鸡也登上我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像环颈雉(野鸡的一种种类)已经非常罕见,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人类私自捕捉有可能会“牢底坐穿”。

野兔

家养兔在生活中比较常见,娱乐场所中也会成为商人手中“赚钱”的工具,但鲜有人知的是,曾经泛滥的一些野兔种类已经是我国重要的保护动物了,像是雪兔、草兔等等,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这些野兔数量非常稀有,私自猎捕可是会惹上“大麻烦”,即便如此,还是有一群人知法犯法,觊觎野兔的美味偷偷捕猎。

2020年以来,山东烟台某个小村庄里,王某某在山间非法狩猎了40多只野兔与4只野鸡,可以说是罪大恶极。

直至2022年,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成功将王某某抓获,随后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然了,正在消失的“野味”不单单是上面提到的几种动物,还有虎纹蛙、野生石蛙等等,它们的数量都很稀少,我们都应该予以保护。

对此,各位有什么想说的吗?

参考资料:

注意!猎捕麻雀、野兔等“三有”动物违法 甚至会被追刑责.2024-01-22 17:28·中国青年网

招远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2022-01-14 18:19·烟台广播电视台

28.6斤!村民在田里发现“有手有脚的怪鱼”,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2024-05-28 14:33·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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