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坏了!女子牵狗攻击流浪猫将其堵在猫屋咬,知情人爆料

爱普发何吕 2024-12-07 18:23:14

湖北武汉,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女子牵着自己的狗攻击流浪猫,并将流浪猫躲在猫窝中将其咬死。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网友留言:这人为什么要这么坏呢?

据知情者王女士透露,当晚九点多,通过猫屋监控发现一女子牵狗将猫堵在猫屋中,并拆下防狗护栏抵住小猫不让其逃跑,“协助”狗一起攻击流浪猫。

王女士称,猫屋的申请人是个学生,没有什么经验,将猫屋放置在靠墙的位置,小猫就没有了逃生通道,最后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小猫,因受伤严重已经死亡。@搜狐千里眼#武汉[地点]#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愤慨的表示:都说养动物的人有爱心,其实也有坏透的恶魔,希望老天有眼,惩罚恶魔!这人为什么要这么坏呢?必须告狗主人!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女子牵狗攻击流浪猫致其死亡已经涉嫌违法!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流浪猫是无主物,不属于任何人所有,涉事女子指挥自己的狗,攻击流浪猫,看似没有侵犯他人财产权益,不用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过类似的案例,这种行为的性质比较恶劣,比如说,某些不法分子还录视频上传网络,造成不良影响,有可能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此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女子牵狗攻击流浪猫同时也违反了养狗的相关规定!

首先,《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限养区内,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犬只应当圈养或拴养;护卫犬在护卫区域巡逻时由管理人员牵引;(六)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所以说,上述法律规定讲得很清楚,狗主人不仅不能指令所饲养动物实施追咬行为,且还要主动予以制止。

此时,根据上述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六)违反本条例第13条第6款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放任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构成违法的,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女子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第1款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狗主人对自己所饲养的动物有监管义务,因未尽义务所造成的损害,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说,如果是宠物猫的话,还有可能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女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时,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同时还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本事件中,被咬死的是流浪猫,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人的,女子概率是不用赔偿经济损失!但是性质确实比较恶劣,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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