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9月1日起对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免收高速费

正时说车啊 2024-08-20 14:00:42

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

《通知》中提到,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关于车辆信息汇总审核,吉林省内氢能车辆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对新增和变更的氢能车辆信息进行汇总,填写《新增和变更氢能车辆信息表》,到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办理ETC套装设备和氢能车辆变更信息登记,并提供车辆燃料种类为氢能源的相关证明材料(车辆登记证书等材料)。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负责将氢能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设定名单生效起止时间,确保名单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并填写《氢能车辆登记统计表》,定期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除了吉林省外,陕西省也于近日宣布,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同时,自2024年9 月1日起,对陕西省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 30% 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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