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投资人向小编反映,其收到DY信托公司的《指令函》,如果投资人签署同意,信托公司将于十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本金100万)分配132,860.27元信托资金本金,并终止投资人持有的13.29%信托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该部分本金来自于信托公司垫付的固有资金,此外,投资人已经收到6.52%信托收益也来源于信托公司固有资金垫付,该部分收益将同比例折抵本金。
对于这一事件,有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据不完全了解,该信托公司数个延期的地产信托产品采取了类似的方案,其中包括佳兆业、融创,垫付的比例也都差不多。
第二,后续分配采取先本后息,先兑付投资人99%的信托本金,然后偿还信托公司垫付的固有资金,再兑付投资人1%的信托本金,最后兑付信托收益。
第三,该信托公司踩雷多个房企,除了融创和佳兆业外,还有蓝光、正荣、花样年、华夏幸福、河北众美等等,不知道是不是都会采取垫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