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遇到危险拨打报警电话求救,是我们每个人的第一反应,因为警察是人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在危险来临的时刻第一个找警察,但是,倘若遇到玩忽职守的警察,又该怎么办呢?
在陕西勉县,有两户人家就是因为报警后,迟迟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援,最终导致四个人丧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03年,来自勉县茶店镇李汉军(化名)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坐在自家院子里乘凉,想着自己今天赚了多少钱,以后把自家的新房子装修成什么样子的,就在他不断憧憬未来和明天的时候,他或许并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也即将终结在这一天。
那晚凌晨四点,李汉军忽然被一些细碎的声音吵醒,因为他平时睡眠比较浅,凌晨三四点又是最安静的时候,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在夜晚显得格外清晰响亮。
迷迷糊糊的李汉军本以为是风吹动东西的声音,结果,这个声音好像离他越来越近,他一瞬间清醒了,他悄悄来到房门口,仔细的听着,辨认出了这是人的脚步的声音。
李汉军害怕极了,他不清楚对方是男是女,也不知道对方的身高体重自己是否可以压制,这时,走投无路的李汉军选择拨打了110电话。
很快,电话那边接通了。他立即向电话那头表示,自己的房子好像遭到了入室抢劫,他很担心对方很快就会来房间,怕自己有危险。
而电话那头的声音却十分的不耐烦,但是,危难时刻,李汉军根本没时间顾忌那么多。
电话那边的民警让他报出自己的地址,结果就在李汉军报完之后,民警说这里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让他联系当地派出所,随即将电话挂断。
很快,李汉军就遭到了歹徒的袭击。为了保护妻子蒋某,李汉军与歹徒发生争斗,他因此受了很重的伤,事后歹徒逃离了现场。
这时,妻子蒋某被吓坏了,她不知道究竟是应该报警,还是应该打120电话,她既担心歹徒会又冲进来伤害她,又担心丈夫的安危。于是,在这个紧要关头,蒋某再次拨打了110电话。
蒋某几乎崩溃的对着电话那头哭喊着,希望可以救救自己的丈夫,但是依然换来一句不归此处管辖草草了事。
妻子崩溃急了,那一刻,她感到无比的无助,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拨打110电话,也没有想过自己第一次拨打110电话,换来的却是这个结果。
其实,民警已经告知了蒋某和李汉军应该怎样拨打电话给当地的派出所,但是,他忽略了人在高度恐慌和紧张的情况下,根本没法集中注意力去听他讲话,也根本没法记住他说的话。
随后,民警又接到了来自同一地区的电话,他们告诉对方,时间太晚了,根本找不到救护车,而李汉军此刻已经在死亡的边缘徘徊了,但是民警黄某依旧顽固不前,好像铁了心的不打算管这件事一样,推脱掉了责任。
也就是因为这样,李汉军因为错失最佳抢救时间死亡,而更让人发指的,还在后面。
这个歹徒从李汉军家逃跑后,也许是深夜的抢劫伤人刺激了他的神经,他像发了疯一般的想要报复所有人,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打算再抢劫一户人家。
贾振清与李汉军是同村人,那晚,贾振清也与往常一样,一家三口吃过晚饭后逐渐入睡,凌晨五点左右,贾振清忽然听到了一些响动,敏锐的他立即走出去查看,就与歹徒碰到个正着,歹徒眼见被发现,就用木棍将还在模糊之际的贾振清打死,随后,残忍的杀害了贾振清家其他人,将他们的尸体摆放在院子里,随后逃之夭夭。
这一次,他的身影被目击证人看到了,目击证人被吓惨了,他没想到自己为了多赚点钱,早早起来工作,竟然碰到了这种事情,看着歹徒逐渐走远,他立即拨打电话报了警。
依然是民警黄某接通了,在听完对方的描述后,黄某沉默了,他逐渐重视起来这个案件,也开始担心是否真的因为自己刚才的行为,导致了多达四个人丧命,他不敢想,也不能再多想,只能立即给当地派出所打了电话报警。
等警察到来的时候,房里只有三具尸体,血流成河,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因为这一次黄某给当地派出所打了电话,派出所立即出警,警方很快就将歹徒缉拿归案。
据警方审查了解到,歹徒叫杨某,是四川省的一名劳改释放人员,出狱后因为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再加之自己有案底,很难维持生计。
逐渐他开始痛恨社会,痛恨社会的不公,痛恨社会进步太快,也恨自己的无能和无知,但是,已经无济于事了,此刻的他再怎么悔恨,自己也是高楼林立下的一颗城市蝼蚁罢了,哪有什么家,哪有什么好日子呢?
后来他来到了陕西,他发现中国各地的处境竟然一模一样,倘若自己过得不好,那别人就不能过好,自己找不到工作,那就去抢,被人发现就下杀手,反正自己已经心灰意冷了。杨某这样想着,就决定要入室抢劫。
于是,就有了这个案件发生的这一幕幕残忍血腥的画面和内容,令人唏嘘,令人气愤,犯下滔天大罪的,杀害四个人的他,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失职的警察黄某,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黄某即使再后悔也无济于事,当警察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公民,但是他现在,穿着这一身警察的衣服,却因为自己的失职,间接的害死了无辜的四条生命,那个时候的他,究竟是为什么没有意识到那些常识问题呢?这连他自己都无从而知。
所以在本案里,抢劫杀人的杨某和坐视不理的黄某,究竟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以后在面对这些事情,我们应该有怎样的经验教训呢?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来分析杨某会受到的惩罚。他本是一名劳改释放人员,按理说应该在出狱之后更加遵守和尊重法律的,但他却屡教不改,最终竟然走上了抢劫杀人的地步。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杨某深夜入室抢劫,他已经在事前就做好了会被发现的准备,因此在被害人抵抗的过程中,他失手将人杀死。
他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基本特征,即杨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利用暴力来抢夺李汉军夫妇财物的所有权,而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财物。
因此,杨某的行为首先构成抢劫罪。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其次,杨某的行为还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他在杀害李汉军之后,几乎走火入魔,再次进去贾某家中,这次直接杀害了三条人命,三条活生生的人命就这样陨落在杨某的手上。
而他当时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因此,他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而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
因此,很大程度上,杨某会因为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而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民警黄某,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在他人遇到危险时,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他人,那个目击证人,即使自己也十分害怕,但是依然选择报警救人。
可是,黄某作为一个警察,即使不在自己管辖的辖区又怎样?只要是人,只要是中国公民,拨通了这个报警电话,不管在哪里,都要救人!
而黄某冷漠的行为,必将受到严重的惩罚。他的行为构成了我国《刑法》上的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死亡1人以上的,公安机关应该对这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立案,而根据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黄某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在法院的判决下,黄某作为接警人,因为自己的玩忽职守造成多人死亡,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将在监狱中深刻反省自己的过错。
希望可以通过这个案件,为我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响警钟,在其位,尽其责,守护老百姓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铭记以人民群众的为中心。
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倘若真的不幸遇到这种警察,那么一定要稳定情绪,记住对方教会自己的方式,因为这种情况下,只能自救。
包庇罪,这么严重的罪,该重办。
呀?就一年半?
死4个人看来属于比较轻的,按这个标准算,8个人才能判到3年。至于上限7年,至少要18个人吧。算是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设个安抚性的闹钟。
判的是个球 才1年多 玩呢?
判得太轻了
人性最大的恶,就是消耗别人的善良!
过失致4人死亡,才判一年,这已经不装了,直接与人民对立了。
接警员就是在故意杀人
[得瑟]你拨打的报警电话可能不是报警电话
量刑畸轻
渎职罪,应该与抢劫犯同等甚至更重判罚。
这个110号是怎样接入的?按说110都可以转接到辖区所有派出所的。难道村民加区号拨打外地的110?
110是怎么会接到非辖区报警电话的?110还有辖区?!什么鬼
说真么做做啥,我就想知道怎么处理的?是不是又是什么无关痛痒的处罚?暂时过渡一下,过几年一样逍遥自在?为什么不是开除,终生不录用?
既然不是你管辖的范围怎么报警电话你能接到
记得年轻的时候,见到过有人路边行凶,四五人拿砍刀砍人,之后坐车走了,这期间很多人打110、120,但可笑的是,110没人接,打120占线。
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错的
捉几只🐸都不至判一年半吧[好生气]
意思就是说,又是喝老百姓的……
他们也害怕啊
《因为自己的玩忽职守造成多人死亡,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不是你管辖范围那110为什么一直被你接了?这不是耽误是重大险情的扩大?如果每一起都能得到最公正最严厉的处理,相信包括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会起到杀一儆百作用。
晕,这得死多少人才能让黄某死啊[笑着哭]
玩忽职守罪这么轻?四条人命啊!
不是黄不积极
判的太轻。
4条人命!一年!是去带薪休假吗?除了姓黄的警察没有其它人应该负责!?
110还区分是哪个派出所?扯犊子
有一次在西安暴雨,全车人被困,一车人打110电话,居然很久都无人接听,最后只能放弃,靠着路人的帮忙才脱离困境。
谁能改变
他们和我们一样,只不过当了捕快,不要把他们看的过于神圣。
110说不在管辖范围内?小编你确定?[笑着哭]
110不是自动对接责任范围的接线员吗?
一年六个月,减去羁押期,不到一年,没有监狱接收的,有关系弄个缓刑,办个医保不用到监狱服刑,还教育人
太轻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原来是句屁话
警察应该判刑!
电话就不能转接给当地派出所吗?
这个民警换作是平民是否也是这样判?
判的太轻了
什么玩意才判了一年多!
有危难找派出所?
这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一年半?
对待警察玩忽职守,重大过失至多人死亡,法院也就来个1年零6个月牢狱之灾,不应该判无期吗?
阿弥陀佛
要给北京瀛海派出所的民警点赞,有一次车放在路边没有了,报警前后不到半个小时找到。
一年半?警察犯罪成本太低了吧?
废话真多。
自救就只能杀人了
不是啊!这个报警电话有问题,当地没有报警中心吗,怎么报警都打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