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网传湖北孝昌小悟乡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造成“7死1伤”,引起社会关注。
知情人透露,此事大体属实,嫌疑人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砍伤包括自己母亲在内的8人,但死亡人数暂时不清楚。
当地多个部门回应称,嫌疑人已被控制,具体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不方便透露太多,专班正在处理“7死1伤”的说法。
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死伤人数正在核查中,具体情况将在第一时间进行通报,一切情况请以官方通报为准。
具体情况虽然还不清楚,但有几个点还是可以确定的:一是嫌疑人大概率患有精神病,二是伤亡人数应该是8人,三是里面包括嫌疑人自己的母亲。
因为据澎湃新闻报道,透露这个消息的知情人,正是当地一位接近政府的人士,消息来源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现在比较模糊的点,就是此次事件中具体的伤亡情况,网传是“7死1伤”,真心希望这个数据是假的,也希望官方尽快出通报,公布真相。
在生活中,我们都觉得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因为他们看起来“有点傻”,平时是很多人欺负取乐的对象。
但是,湖北这起事件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精神病人的危险性同样不小,而且一旦发生伤人行为,可以说是六亲不认。
我们知道,精神病没有办法治愈,只能通过一些镇定药物维持,条件好一点的家庭的会直接将病人送到精神病院常年接受治疗。
但还有很多农村的家庭,既住不起院,也吃不起昂贵的药物,一旦出现精神病人,只能将其留在家里照看,这无疑增加了额外的风险。
因此,希望国家能够将更多的精神病治疗项目纳入医保,减轻精神病人家庭的负担,确保精神病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遏制精神病人带给社会的危害。
其次,我们的社会应该重视精神病人的危险性,建立有效的监督系统。
基层的政府人员也好,志愿者也罢,应该定时了解辖区内精神病人的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也能及时控制。
我看到很多网友评论,精神病人犯罪应该入刑,取消精神病伤人无罪条例。
这是不可能的,精神病人的行为不受自己控制,因此在法律上没有刑事能力,不过,这些建议倒可以用在其家属身上。
一直以来,我们对精神病人违法犯罪没有惩处措施,对监护人也没有惩处措施,这才导致没人愿意去管精神病人,一旦发病伤人,受害者就只能自认倒霉。
因此,还是要加强精神病人的管控,一旦犯病伤人,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否则,谁又该为那些被伤害的人负责呢?
情况属实,伤亡不清楚。
这社会
最近谣言特别多,一会儿这里杀人,一会儿那里杀人,肯定是境外势力搞破坏。[好生气]
必须死刑
我觉得法律应修改完善了,不能因为是精神病就放过,我们这里十年前左右也发生过类似事件,这种人也是一种定时炸弹,不晓得好久引爆
对于精神病人用药,国家应该免费提供药物治疗,减少病人家中困难,免得对社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是谣意?官方应该澄清事实,死伤人数可以更新,不要捂盖子,让谣言四起
受经济条件限制,国家一时不能全面实行免费医疗,可以首先将一些对社会危害性大的病种纳入免费范畴。我们已经有过将新冠纳入免费的成功经验,完全可以考虑将精神类疾病纳入免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