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神探”罗明珠:急于结案逼供33天,他9次认罪含冤入狱11年

艳芳记 2023-10-21 13:41:37

2010年5月份,河南省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的村民奔走相告,因为杀害了赵振晌,在监狱里已经待了11年的赵作海从监狱里出来了,而且政府还赔偿了他65万元。

就在前不久,赵楼村的村民曾经大惊失色,因为当年被赵作海杀害的赵振晌竟然在光天化日下,回到了村子里,村子里见到他的人一度惊呼:“诈尸了,诈尸了……”

赵振晌的现身彻底让赵作海翻了身,彻头彻尾的证明了赵作海案是冤案。

那么,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01

赵作海和赵振晌同为赵楼村村民,而且两家是前后院的邻居,他们两个人在早年的时候关系一直都特别好,两个人从小就在一起玩耍,光着屁股一起长大。

后来,两个人又一起出去打工,赵振晌对赵作海十分信任,每次打工的钱都是赵作海帮赵振晌领回来,之后交给赵振晌。

因为赵振晌不识字,每次结算工资都是由赵作海代领,从来没有差过事,所以两个人可谓是不分彼此。

有一次,赵作海依然替赵振晌领了工资,之后交给了赵振晌,可是赵振晌却发现工资少了1800元,赵作海对赵振晌说,工资就是这些,如果不对,就自己去找包工头。

赵振晌找到包工头,包工头却说:“工资不是都给你结清了吗?”

言语含糊,并没有说明工资到底结算了多少,是不是赵作海从中做了手脚。

而赵振晌是等着自己的工钱结算下来后,去交彩礼的,这样少了1800元,彩礼就无法凑够了。

因为彩礼的原因,最终赵振晌的媳妇也没娶成,赵振晌错过了那次结婚的机会后,之后就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女子,就这样三十大几,快要四十岁的人了,依然光棍着。

赵作海的婚姻十分顺利,在该结婚的年龄结了婚,并且孩子生了一个又一个,很快就拥有了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赵楼村有一个小媳妇长得十分漂亮,叫做金美,村子里的老爷们都称呼她为“赵楼村第一美女”,这个小媳妇的丈夫常年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这个美丽的小媳妇于是被村子里一些不三不四的老爷们惦记着。

赵振晌赵作海两兄弟都惦记这个小媳妇,垂涎三尺。

要说赵振晌惦记也就罢了,毕竟大龄光棍,赵作海有家有室的还想着吃里扒外,实在是有些过分。

1999年初夏的一天,赵作海到金美家里做客,喝了一点酒,又恰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赵作海心里有了非分之想,想着何不趁此机会成就好事,所以赖在小媳妇的家里,东拉西扯,不肯离去。

赵振晌得知赵作海在金美家里做客,就一直在关注着赵作海的行踪,他发现赵作海深夜还在金美的家里,就醋意大起,拎着一把菜刀就来到了金美的家里。

赵振晌来到金美家里,与赵作海一言不合就打斗到一起,赵振晌挥舞菜刀就给了赵作海好几刀,当时是夏天,这几刀下去,赵作海浑身鲜血淋漓。

赵振晌在砍了赵作海之后,就立马逃走了,等他回到家里后,前想后想觉得村子里不能待了。

他害怕赵作海被他砍死,公安局要他偿命,他也害怕赵作海没有被他砍死,赵作海要来报复。

想来想去,赵振晌觉得只有跑路一条路可走,所以他连夜收拾东西,就逃离了赵楼村。

02

赵作海被砍之后,确实想要找赵振晌报复,可是赵振晌却从赵楼村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赵作海找不到赵振晌只得作罢。

时间过了十多天,1999年5月8日,有人在赵楼村废弃的机井里发现了一具无头尸体,村民大骇,立刻报了警。

而就在发现这具尸体之前,赵振晌的侄子发现自己的叔叔凭空消失不见了,于是就到公安局报了警,声称赵振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人间消失了,并且提供线索,赵作海与叔叔有过节。

刑警队大队长叫做罗明珠。

罗明珠一拍脑袋,觉得两个案子可以并案调查,一个失踪人口,死不见尸活不见人,一个无头尸体,需要确定身份,两个案子并案简直是天作之合。

就这样罗明珠立刻指挥下属,将赵作海作为嫌疑人逮捕归案,赵作海被逮捕归案后,罗明珠没有做任何的调查,就开始审讯赵作海,并且使用了刑讯。

可是无论怎么审讯,赵作海都不承认自己杀死了赵振晌,更不承认机井里发现的尸体就是赵振晌。

虽然赵作海不太懂法律,可是杀人偿命这样简单的道理他还是十分清楚的。

杀人可是大罪,要偿命的。

而罗明珠现在手上有了犯罪嫌疑人,而且犯罪嫌疑人有动机,只差口供和人证、物证,于是罗明珠又逮捕了金美,希望金美能够指证赵作海杀死了赵振晌,这样就可以有人证。

可是刑警们审讯了金美,金美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赵振晌确实在她的家里砍了赵作海,可是她并没有看到赵振晌杀害赵作海。

罗明珠对她说:“赵振晌有杀害赵作海的动机,或许他就是出于报复,杀害了赵振晌,如果你能够指证赵作海,就没有你什么事了,你可以立刻回家。”

瞧瞧,这就是妥妥的诱供。

可是金美一个妇道人家,没上过几天学,妥妥的一法盲,她哪里懂得这些。

但是,她依旧拒绝指证赵作海。

于是罗明珠就让金美跪在地上,不许起来,就这样金美在地上一跪就是三天三夜,可是她依然没有指证赵作海。

此时,一个刑警走进审讯室,对着罗明珠耳语了几句,罗明珠立刻眉开眼笑,转身离开了审讯室。

原来,警察早就将赵作海的妻子高晓丽抓了起来,他们对赵晓丽使用了与金美相同的方法,让高晓丽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几天几夜,他们将一个尼龙袋子给高晓丽看,并且对高晓丽说:“这个尼龙袋子是你家里的吧,这上面的缝线还是你亲手缝上去的,对吧?”

高晓丽不知道警察们要干什么,她直言:“这个尼龙袋子不是我家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袋子。”

警察们看到高晓丽不按照他们指明的方向走,于是让高晓丽跪好,并且不允许她休息,高晓丽被折磨得实在无法忍受,就对警察说:“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们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在警察的引诱下,高晓丽最终明白了,警察们是要让她亲口承认那个尼龙袋子是他们家的,高晓丽于是就说:“那个尼龙袋子确实是我家的,那上面的缝线还是我亲自一针一线的缝上去的。”

警察们到底为止心花怒放,因为他们拿到了赵作海杀害赵振晌的物证,那个尼龙袋子就是装机井里那具尸体的袋子,那个袋子是赵作海家里的,物证就有了。

有了物证,人证或许不再那么重要了,接下来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了。

罗明珠对赵作海实施了刑讯逼供,他们将赵作海拷在床腿上、桌腿上、连椅上,反正怎么让赵作海难受就怎么来,他们还殴打赵作海,甚至不给赵作海吃的喝的,赵作海刚被逮捕的那几天,甚至一连四天没吃没喝,而且还不允许他睡觉。

赵作海实在是熬不住了。

33天里,他九次认罪,承认自己杀害了赵振晌。

可是承认了杀人事情并没有结束,因为杀人的细节需要讲清楚,杀人的前前后后的方位需要说明白,就这样,赵作海在警方的酷刑下,开始了胡说八道。

“赵振晌是我杀的,我因为他曾经砍伤过我,所以我怀恨在心。”

“将他杀死之后,我将头和腿砍下来,烧毁了,烧完后,将头和腿扔进了河里。”

“肢解不了的部分,我就装在尼龙袋子里,扔进了废弃的机井里。”

“装尸体的尼龙袋子是从家里拿的,上面的缝线是我老婆亲手缝上去的。”

刑警队曾经三次将赵作海杀人案的调查结果上交到检察院,要检察院提起公诉,可是检察院三次将案子驳回,原因是:事实不清,证据不明,案子有很多的疑点。

罗明珠甚至因此对检察院公诉科的王继华颇有意见,认为王继华是在整治自己,多次的调查结果被驳回,罗明珠找到了副局长丁中秋。

其实,罗明珠根本不管案子到底是不是有疑点,他只想着尽快了结这个案子,从而可以立功受奖。

如果他能够稍微的上点心,就会发现案子确确实实存在着极多的疑点,比如,法医判定,机井里的男尸的身高在170cm左右,而赵振晌的身高只有165cm,机井里的男尸不可能是赵振晌。

就这样,这个案子一直拖拖拉拉。

从1999年拖到了2001年,又从2001年拖到了2002年,而商丘市当时正在进行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活动,赵作海的案子从1999年案发,到2002年已经拖拖拉拉长达三年,至今依然没有一个结果,这让商丘市公安系统非常着急。

商丘市公安系统希望尽快将这个案子破掉,可是问题来了,想要说赵作海有罪,检察院不认同,想要说赵振海无罪,公安局不认同。

最后,这个案子被上交到了商丘市政法委,政法委的人为了这个案子特地组织了一个研讨会,经过一番仔细的研讨,最终政法委认为,这个案子具备提起公诉的条件,这样检察院就让了一步,让这个案子提起了公诉。

当时这个案子在商丘市非常有名,法院面对检察院的公诉,最终判处赵作海故意杀人罪,因为案子证据并不是特别的充足,所以本着疑罪从轻的原则,判处赵作海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样,赵作海只要在监狱里表现尚可,就可以获得减刑,后来,赵作海在监狱里积极改造,获得了减刑,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

冤案就这样造就了。

因为赵作海在案子的调查期间受到了警方的严刑逼供,所以赵作海进入监狱后,甚至不敢进行申诉,更甚至连一句我冤枉这样的话都不敢说,他只希望能够活着就好。

03

可是冤案就是冤案。

2010年4月30日,赵楼村的村民惊掉了下巴,因为已经死去十多年的赵振晌悄无声息的在赵楼村出现了。

大家都知道,赵振晌已经被赵作海杀死了,他怎么会堂而皇之的又出现在青天白日下?

当赵振晌一瘸一拐的走在赵楼村的大街上的时候,人们都大眼瞪小眼,恍然大悟,原来赵作海没有杀死赵振晌,赵作海真的是被冤枉的。

当赵振晌出现在赵楼村的时候,赵作海的一个亲戚立刻报了警,警方立刻来到了赵楼村,带走了赵振晌。

原来,赵振晌那天晚上砍了赵作海之后,立刻收拾了一下,就逃离了赵楼村,从此之后,他不敢回家,也与家里的人断了联系。

父母已经去世,赵振晌又没有老婆孩子,所以赵振晌到底是死是活已经没有人太在意,就这样赵振晌在外面一边打零工,一边拾荒。

过了十几年,如果不是赵振晌出现了偏瘫,已经无法打工,他还不会回来。

赵振晌偏瘫了,无法打工,可是他想到现在像他这样的没有老婆孩子的男人应该算是村子里的五保户,如果回到村子里,或许可以享受五保户的待遇,那样生活就可以继续下去,所以他权衡再三,还是回来了。

赵振晌的回来,掀起了轩然大波,这证明了赵作海案件是实打实的冤案。

当赵作海在监狱里得知赵振晌回到了村子里,赵作海嚎啕大哭,一个大男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是真的冤啊!

而此时当年负责赵作海案子的刑警队大队长罗明珠已经调任商丘市公安局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日子过得潇洒自如。

04

2010年5月7日,赵振晌身份确认材料被递交到商丘市法院。

5月8日,赵作海被宣告无罪释放,并且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5月9日,河南省第一监狱将赵作海无罪释放。

2010年5月13日,赵作海最终接受65万元国家赔偿金,并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要求的协议的消息传出时,就连赵楼村的村民们都大感意外,觉得有些少。

后来赵作海的叔叔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赵作海签订的这个协议书是在5月13日凌晨两点,法院的人在他家里死磨硬缠。

不签字,就不走。

迷迷糊糊之下,赵作海签了字。

与此同时,当年赵楼村机井男尸案重新开始侦破,公安局在机井里进一步探查,在那个废弃的机井里又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可见当年罗明珠对案子是多么的敷衍潦草。

如果他能够再细致一些,机井里的残肢就不至于会找不到。

机井案没有经过多长时间就破案了,机井里的男尸是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村民高宗志,他在当年与三个合伙人做生意,做生意的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纠纷,三个合伙人于是将高宗志骗到赵楼村,杀害后,分尸,将尸体和残肢扔进了废弃的机井里。

当年高宗志的家人四处寻找高宗志,后来也曾经听说赵楼村的废弃机井里出现里无名男尸,家人也曾经想要前来确认是否是高宗志,可是后来听说,机井里的男尸已经确定了身份,家人就此止步了。

一切真相大白,可是赵作海的生活却全部被毁掉了。

赵作海的妻子在赵作海被判入狱之后,带着小儿子和女儿改嫁了,留下了两个大一些的儿子依靠亲戚们的帮忙养大,当时大儿子刚刚小学毕业,二儿子刚刚上三年级,赵作海出事后,两个孩子就辍学了。

赵作海在监狱里这些年,妻子从来没有去探望过,孩子们也无人前去探望,因为在他们的心里,提起父亲是一种耻辱的存在,父亲让他们在人前抬不起头,他们对父亲没有了丝毫的感情。

赵作海虽然最终沉冤得雪,但是他的大好年华却都扔在了监狱里,他入狱的时候,一家人和和美美。

可是却祸从天降,他出狱后,房子已经破败不堪,人去房空,满院子的荒草没了人。

05

2010年5月13日,罗明珠涉嫌刑讯逼供,被刑拘。

5月27日,开封龙亭区检察院对罗明珠等六名被告提起公诉,罗明珠、丁中秋被判处1~2年不等的刑期,具体可看文末。

本来以为,他可以凭借着这笔赔偿款过上幸福的晚年。

可是没想到2018年,65万元就全部消耗殆尽。

除了必要的生活开支,第一笔最大的支出是给大儿子的结婚钱10万元,赵作海在监狱里,这些年一直亏欠儿子,给儿子一笔钱成家是他应该做的。

第二笔最大的支出是大儿子偷偷从父亲的账户里取走了14万,取走钱之后,大儿子就从村子里消失了。

从此之后,赵作海再也没有得到大儿子的讯息。

第三笔支出是被传销组织骗去了17.5万元。

赵作海一个人太孤单了,有了钱,就找了一个老伴儿,老伴儿的三个女儿加入了传销组织,并且忽悠赵作海夫妻二人加入,就这样赵作海给每人投资了3.5万元,一共花了17.5万元。

第四笔支出是投资于权健。

当赵作海从监狱里带着巨额资金回到村子里后,权健的工作人员就盯上了赵作海,隔三差五的到赵作海的家里忽悠,最终赵作海前前后后搭进去20万左右。

就这样,赵作海的65万元所剩无几。

可是赵作海的亲戚也盯上了他的钱,他的一个堂哥声称当初赵振晌回来的时候,是他报了案,如果不是他报案,赵作海现在还在监狱里待着,所以赵作海应该感恩戴德,他应该获得一笔“功劳费”,他说要赵作海给5万元作为酬谢,赵作海觉得太多,但是也给了几千元才最终了事。

赵作海没有几年就将65万元消耗殆尽,生活又成了一个大问题。

其实算起来,赵作海的钱大部分都被别人骗走了,之所以会这样,可能与赵作海这些年在监狱里服刑,已经看不懂外面世界的弯弯绕,已经与社会脱节,所以频繁被骗。

现在,政府对赵作海进行了帮扶,给他安排了清洁工的工作,他的老伴儿也被安排在政府部门里做保洁,两个人每个月会有三四千元的收入,日子还算是过得去……

被告人王松林,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当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郭守海,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丁中秋,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当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罗明珠,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当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周明晗(自首),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控申大队指导员,当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司崇兴,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当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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