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名官奴,祖籍山东临沂,生于会稽(今浙江绍兴),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少时即有盛名,高迈不羁,史书称其“风流为一时之冠”。五六岁始学书法,即深得其父叹赏,以为必能成大名。他是书圣王羲之第七子,与其父并称为“二王”。"二王″书法一直是后世书家取法的典范。
王献之自幼随父攻书,精研楷、隶、行、草,尤善小楷与行草。他继承"家法″又不为其父所囿,另辟蹊径、独创新体,终自成一家。不仅如此,据书史记载,他还“劝父改体”,传为佳话。他用笔一变其父的“内擫”笔法而为“外拓”,使笔势更加开张舒展,灵活多变,尤其是在行草中将单字笔画间的连带扩展到字与字之间,一笔数字、一气呵成,潇洒飘逸、体势雄宏,行气贯通、连绵不绝,谓为“一笔书”。也就是“连绵草”。
王献之传世著名书迹有:《洛神赋十三行》、《中秋帖》、《地黄汤帖》、《廿九日帖》、《鹅群帖》、《授衣帖》、《东山帖》、《鸭头丸帖》等。
尺牍是王献之书法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他常将楷、行、草融为一体,其书动静结合、节奏丰富。在用墨上大胆尝试枯笔的运用,使得墨色的浓淡枯润变化无穷、虚实相生,开创了行草书风的新风尚。
他学资深厚,胸怀古今,不满古法,敢于独创。米芾在《书史》评其“天真超逸,岂父可比"。
相传幼时学书,王羲之从其后掣笔不得,叹曰:“此儿当有大名!”
又有一次,王献之取帚沾泥汁于壁书方丈大字,观者如市,王羲之甚以为能,足见其功力、胆识、气魄与天赋了。
《鸭头丸帖》虽只有两行,却清晰显示出王献之书法的强烈个性。在晋人超脱秀逸的时代,王献之书法更有一种遒劲奔放的气势。该帖笔法灵动,雅逸流美,沉着痛快;结体跌宕多姿,纵逸豪迈,章法新颖独特,布局计白当黑,于空白处见精神!
唐代张怀瓘对他的书法评价很高:“观其行草之会,则神勇盖世,况之于父,犹拟抗行;比之钟、张,虽勍敌,仍有擒盖之势。”
梁武帝萧衍称赞王献之:“绝众超美,无人可拟。”
王献之书法融会藁草,改王羲之行书的内擫笔法为外拓笔法,如风行雨散,号称“破体”。
米芾评价他的《十二月帖》说:“运笔若火筋画灰,连属无端末,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天下子敬第一帖也。”
《十二月帖》是王献之草书代表作。此帖第一行由行楷书起,渐为行草。第二行以下则字多连属,一气呵成,是后世连绵草的开端。楷、行、草于晋代虽已具备,然而像《十二月帖》这样流畅贯通、气势恢弘俊逸的作品并不多见,这就是王献之的过人之处。
《廿九日帖》是《万岁通天帖》中的第七帖。此帖用笔秀媚飘洒,风流俊美,结体舒展大方,端正整严,并在方正体势中融入欹侧、纵敛、高低、长短变化。字势右倾,打破横平竖直的笔势,增加了字的动感和节奏感。章法上第一行首“廿九"二字极意粗壮,第三行末“再拜"二字与其遥相呼应,整体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