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像我这种没事喜欢吃点零食的,产品合格我们作为消费者才能放心买!
近期,关于零食大王良品铺子被打假博主举报桂香坚果藕粉有木薯粉和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粉的事件,在全网闹得沸沸扬扬。
11月18日晚,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调查通报良品铺子被举报事件:举报人反映的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的问题并不成立” 。
让良品铺子配料表造假,迎来180度大反转!对此,良品铺子表示,打假网红散布的不实舆论,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品牌声誉带来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已固定相关证据对恶意造谣者报案处理,并将同步提起诉讼。同时,打假博主回应,将再次送检。
此次事件始于2024年11月初,打假网红‘松哥打虎’和‘赏金猎人灰烬’发布视频,指责良品铺子多款产品存在配料表造假的问题,其中包括‘桂香坚果藕粉’含有木薯成分和‘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
松哥打虎在良品铺子发布公告后,依然坚持认为自己的检测结果有效。打假网红表示自己手里有上百个样品,将一一送检。还表示将继续关注此事,直到真相大白。
我很好奇为什么没有正面回复为什么检查结果不一致的原因?是打假人恶意做造?还是打假人选择的检查机构不权威,能力不足?
如果打假方的问题,品牌官方为什么不第一时间硬刚,然后起诉要求名誉恢复?
支持双方对薄公堂,一方面,监管部门的通报并没有对打假人购买的商品是否检验,且是否合格做出回应,实际上无法定纷止争。
另一方面,打假人坚称其购买的商品检验不合格。既然行政机关没有给出准最终答案,那么就到法庭走一趟,到时候由法庭委托检验(打假人需要证明送检的商品是购买自良品铺子的商频)更权威。
良品铺子以鉴定结论为据开始反击,涉及鉴定程序合法性问题,也就是本案所涉商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者说,打假网红所购买商品是否真实,依据该商品进行的鉴定是否具备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
法律上,只要打假网红购买的商品来自良品铺子,并为此提供了充分的、完整的证据证明,所进行的鉴定程序不存在造假可能,基本上可认定相关事实。法律上对此节事实认定的证据规则是“高度盖然性”。
相反,作为店铺,根据商家事后专门提供的商品所做鉴定,完全存在“保真”的可能性,并不能据此否定打假网红或其他消费者所购商品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
食品安全重于山。越是大企业、大平台,越应率先垂范,保障商品质量,出问题后,第一时间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对于法律规定的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先行赔付的权利予以保障。
不过,关于整场风波的舆情表现,我还是蛮想说两句的。正如唯一讲述者所言,良品铺子这边的公关显然是大翻车,不仅全程被打假网红压着打,更是搞出了诸如锁脖等骚操作。
虽然地方市监局的盖棺定论,让舆论的天平产生了适当倾斜。但指鼠为鸭的声音言犹在耳,再加上打假博主直接硬刚,谁输谁赢尚未可知。
只有全社会都重视、关心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良好的、放心的市场环境才有可能形成。呼吁社会各界在关注打假行为的同时,也要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
所以打假网红的行为也要有理有据,不要为了博眼球而随意捏造,双方都要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最后结果怎样?还是看法律判决,让子弹飞一会,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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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大河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