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才翻唱“诺言”涉版权?音乐制作人追责!

灵异恐怖事 2024-05-28 09:54:49

近日,山东菏泽的郭有才因在直播间翻唱歌曲《诺言》而迅速走红,短短10天粉丝量激增上千万。然而,这股突如其来的关注也带来了版权方面的质疑和争议。

据了解,“诺言”的词作者丁晓雯近日发声,感谢郭有才把“诺言”这首歌给唱火了,同时丁晓文呼吁翻唱者要尊重知识产权,特别强调翻唱“诺言”时接受了网络打赏就属于商业行为,演唱者的收益理应分配给创作人!

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网络直播中音乐版权问题的广泛关注。直播间内接受打赏的行为属于商业演出,因此翻唱他人歌曲应当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费用。此外,无论是否开放打赏功能,只要直播中使用了他人的音乐作品,都有可能构成商业性使用,从而触及版权红线。

事实上,此类因直播间翻唱或使用背景音乐而引发的版权纠纷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类似侵权行为频发,不少知名主播及平台已因此被起诉。这些案例表明,版权保护在数字时代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同时也暴露出当前版权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不足。

针对此次事件,业界呼吁加强法律教育,提升创作者与公众的版权意识。同时,建议完善版权授权机制,探索更高效的授权路径,以减少创作活动中的法律障碍。执法部门也应积极作为,既要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也要为合法创作留足空间,实现法律公正与温情的平衡。

此事件不仅是对郭有才个人艺术实践的一次考验,更是对整个行业版权意识和法律环境的一次警醒。社会各界期待通过不断的法律完善和社会共识,构建一个既能充分尊重原创又能鼓励创新的版权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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