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云,人之初性本善。
然而,生活的实践告诉我们,这句话,有时候,更多的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而已。
世上恶有千万种,而其中少年之恶,最令人胆寒。
像如今大家热议的“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三个12-14岁的初一学生,手段极其残暴恶毒,犯罪思维缜密,还有对待警察询问的淡定冷漠,各种细节,不禁让人脊背发凉。
实在是无法想象,有些孩子竟然能邪恶到如此程度。
其实,类似的事件一直在持续发生,而且这类“天生恶魔”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下手极为残忍,内心极其冷酷,且做案时全然不计后果。
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下面简单说几个典型的。
2004年,13岁少年赵力宝性侵了一个14岁的花季少女。但由于他未成年人的身份,顺利逃过了法律惩罚,法院仅仅判决赔偿女孩9000块钱,就当庭释放了赵力宝,让他直接回家了。
即便如此,赵力宝依旧觉得心有不甘,直接于次日晚上持刀闯入女孩家中,在女孩面前杀死了她的妈妈。
但还是由于赵力宝未成年人的身份,他最终只被判处一年半劳教。
2012年,13岁少女覃某,杀害并残忍肢解了自己的同学。
原因竟然是——嫉妒对方比自己长得漂亮。
由于年龄小,法院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只判处收容管教3年。
2015年,湖南邵阳,三名11-13岁的学生将女教师劫杀,并藏尸于床底,还将手机和2000元现金抢走。作案后三人继续上网通宵玩游戏。
被捕后,这三人被送往工读学校教养3年。
2019年,大连一个13岁的男孩蔡某某将一名10岁女童骗至家中企图性侵。面对哭叫的小姑娘,他很不耐烦的拿起菜刀对着女童连砍7刀。之后又将其抛尸灌木,并照常上学生活多日。
最终,他受到的惩罚是3年教养。
对,你没看错,活生生的人命,至多只能换来3年劳动教养。
案发地,民众纷纷前来悼念小姑娘
还有2020年,陕西省蓝田县,光天化日之下,4名初中男生在校园内性侵一名13岁女生。
女生的爸爸得知后马上报案。
但最终出面来“协调解决问题”的,不是警方和法院,却是蓝田县教科局——将教学点负责人撤职,对涉事年级的老师和学生班主任等人处以行政警告。
因为,4名男生均为满14岁,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不予立案。四个男生获得的“惩罚”是——立即被安排强制转学!
不立案,不严惩,会不会让有的孩子感觉,只要未满14岁,什么都可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那些守法的、不危害他人、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人。可遇到上述情形,反倒是很有效的把那些未成年人渣给保护了。受害者家属只能自认倒霉,一辈子生活在痛苦之中。
这就正如《隐秘的角落》中那句让人不寒而栗的台词:
“就算我真的杀了人,我不满14岁,能怎么样?”
未成年人的身份,竟然成了他们肆意作恶的一大理由和保护盾。
之后,随着民间降低入刑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2021年3月,新刑法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调整——已满12岁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情节严重的,经最高法核准的应该负刑事责任。
但这就足以震慑那些“小恶魔”了吗?
要知道,恶魔们也在不断“低龄化”...
再看2023年8月30日,湖北一未满12周岁男孩将一4岁女孩诱骗至一菜园,残忍的把小女孩头向下扔入粪缸,并向缸内扔入20多块砖头,最后还在上面盖上了一个木架子,用作遮掩。
此案的最终判决是,男孩未满12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案件被撤销。但需接受专业机构提供的心理矫正,评估合格后即可正常上学。
可以说,这些小恶魔,简直就是在与时间赛跑,跟法律比速度。
你敢把入刑的年龄降低,他就敢更早犯罪。
而这也是整个现代社会,全人类所面临的问题。于是我们看到,当很多发达国家试图废除死刑的同时,却又下调了入刑年龄。
在美国50个州里,有33个州,根本没有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只要犯罪就能被起诉。
美国东北地区的威斯康星州,则是美国入刑年龄最高的地区——威斯康星州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才区区10岁,一个小学生的年纪。
当然,这也难怪,美国那种治安环境,不弄狠点确实没有任何震慑力。
欧洲的入刑年龄大致上在10-14岁之间,其中法国是12岁,英国是10岁。
原本,英国的入刑年龄也是12岁,之所以降低到了10岁,则源于当年震惊英伦的“詹姆斯·巴尔杰谋杀案”。
1993年2月12日,英国利物浦。
这天,年仅10岁的罗伯特·汤姆森和乔恩·维纳布尔斯从学校逃课。虽然两人互不相识但一拍即合,相约做点“刺激”的事儿。
他们先跑到了一家购物中心里游荡,搞破坏、踹椅子,顺便偷了点糖果、电池、一只塑料玩偶和一小罐蓝色的颜料。
闹够了以后,他们又想搞一个小孩,然后用偷来的东西作弄他。
原本他们打算绑架一个糖果铺里的男童,但就在即将得手的时候,男童的妈妈冲到门外将孩子追了回来。
这时候,他们又盯上了旁边的肉店——一名幼童正在门口安静地等待妈妈去收银台结账。
他正是詹姆斯·巴尔杰(James Patrick Bulger)1990年3月16日生,还不满两岁(下图)。
两人顺利带走了毫无防范心的詹姆斯,沿着利兹-利物浦运河步行了大概四公里。途中,罗伯特和乔恩对受惊而哭闹的詹姆斯进行了断断续续的殴打,并恐吓詹姆斯,再哭就将他推入河中。
图中被牵的就是詹姆斯
事后统计,这一路上,至少有38人看到了他们,但绝大多数人都声称,当时以为这只是一家三兄弟的正常打闹而已,没有当回事儿。
其中有两名路人曾试图制止罗伯特和乔恩的殴打行为,并询问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罗伯特和乔恩则很淡定的回复说,他们正着领迷路的詹姆斯前往警局。随后,一名路人还帮忙指给了他们最近的警局的方向。然而他们走了一个岔路后,又折返了回来。
真实事件改编电影截图
途中,两人带着詹姆斯进入一家宠物店,店员曾经感觉“不对劲”,试图稳住他们报警。但不巧竟然正好赶上铺面着火,两人趁乱又带着詹姆斯溜走了。
为了避开那些妨碍自己“游戏”的大人的盘问,他们拉着詹姆斯绕行陡峭的浅滩,最终来到了一处鲜有人至的废弃火车站旁。
接下来,他们的暴行可谓丧心病狂,你绝对无法想象,是出自两个10岁孩童之手。
他们搬起重达10公斤的铁轨用鱼尾板砸詹姆斯的头部,在他的左眼及脸上涂抹蓝色涂料,逼他吃掉电池,并脱掉了他的鞋、袜、长裤及内裤,玩弄他的生殖器,最后还将电池塞入詹姆斯的肛门,捅进了直肠。
经过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蹂躏,詹姆斯在极度痛苦中被折磨致死。
然后,罗伯特和乔恩冷静地把詹姆斯小小的尸体放到铁轨上,将他的头部埋入道碴碎石中,试图利用火车碾过的巧合,制造事故假象。
结果,还真有一辆火车驶来,詹姆斯的身体被轧成了两半…
两天后,身首异处的小詹姆斯才被人发现。
后来英国为此专门拍了一部短片,《羁押》(Detainment),比较完整的还原了当年的审讯情形。
电影海报,连衣服都是一比一还原的
电影剧照和真实照片的对比。
电影一开始就用闪回镜头的方式,展现了两个小恶魔被羁押受审的场景。
按照一般的规律,如果是临时起意激情犯罪,被捕后在警察的审问下,嫌疑人的意志应该会很快的土崩瓦解,并认罪伏法。
但罗伯特和乔恩却表现出了超乎年龄的冷静,一遍遍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随后的庭审现场,两人坐在被垫高了的椅子上,依旧表现得非常冷静,面对谋杀、绑架及绑架未遂的指控都进行了全盘否认,此外便就是一如既往的沉默。心理素质之过硬,连大人们都自叹不如。
再加上他们的辩护律师一直在强调“儿童无犯罪能力”的设定,最开始的庭审,并不顺利。直到目击者出现,他们的证词和证据,这次让二人的犯罪事实无处遁形。
与此同时,控方还专门请来了心理学家艾琳·维扎德博士,给做乔恩和罗伯特做了一系列能力判断测试,也最终确认两人“完全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进而成功推翻了针对乔恩和罗伯特的“儿童无犯罪能力”的设定。
此时的英国法定入刑年龄为12岁,但因为情节过于恶劣,让整个法庭、陪审团乃至全英老百姓都非常愤怒,一时间有28万人申请重判,自发上街游行给政府施压。
最终,庭审法官莫兰凭借呈堂证供和长达20小时的审讯录音,宣布两人的谋杀、绑架及绑架未遂罪名成立,应当予以从重量刑。
一开始,两个小恶魔被法官建议判处8年监禁,但由于民愤不止,又追加至15年。且规定出狱后终生不得回到案发地默西塞德郡、两人终生不得互相联络等,必须接受定期检查等等。
而英国是海洋法系国家,讲究“判例法”。于是,这个10岁的年龄,也由此成为英国最低刑事责任的门槛。
罗伯特和乔恩则成了现代英国年纪最小的杀人犯。
即便如此,大多数国家,即使是那些存在死刑的国家,至今还都在认真遵守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禁止对18岁以下的嫌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只有伊朗或者沙特这样搞伊斯兰教法的国家,才会对未满18周岁的犯罪分子处以死刑。
所以,虽然入刑,但那些小恶魔们的犯罪代价依旧是相当低的。监狱里蹲几年,就可回归社会。
比如乔恩和罗伯特,因狱中“表现良好”,最终还是减刑至8年。他们在服刑期间接受了系统的教育,并均已通过高中课程考试(A-Level),具备了申请大学的资格。
2001年6月的假释听证会上,以“经鉴定两人不会对市民的安全造成威胁”为理由,罗伯特和乔恩同时刑满释放,在一片争议声中出狱。
此后,两人受到了专门保护,以全新的名字、住址等,开始新生活。
然而,乔恩似乎并没有真的被“改造”。他后来又多次因斗殴与持有可卡因而被警方传唤。
2010年2月,已经27岁的乔恩向假释官报告自己身份泄露,面临严重的生命威胁。结果,警方在协助乔恩转移的时候,发现其电脑中存有大量儿童色情影音资料,又把他抓了起来。2010年7月23日,乔恩以伪装女性进行网络恋童活动,付费下载及传播儿童色情资料而被判处两年监禁。
然而,仅到2011年5月,乔恩就获得了假释。并最终于2013年9月3日正式获释,被再度赋予全新身份,回归社会。
2018年,乔恩再度因涉及儿童色情资料相关罪行而被判监禁40个月。这时,和他共同生活了3年多的妻子才意识到,丈夫竟然就是曾经轰动了整个英伦的“杀人小恶魔”之一。
当年案件被曝光后,很多英国人都专程来事发铁轨献花悼念小詹姆斯
相比乔恩,罗伯特则要安稳低调很多。出狱后用全新身份与同性恋男友定居于英格兰西北部,自此销声匿迹。
可以说,按照当时的法律,罗伯斯和乔恩作为未成年人,英国法庭已经尽最大努力从重量刑了。
可惜的是,结局也不过如此,8年监禁而已。
我们无法想象,小詹姆斯的妈妈这些年是在怎样的煎熬中生活;也无法体会小詹姆斯在被残忍凌虐杀害时,挣扎中的那种绝望和无助。
詹姆斯的父母
他,还只是个孩子!这是人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习以为常的一句话。
孩子,究竟应不应该在犯罪的情况下还被“保护”?入刑年龄如何确定,又该怎么量刑?
显然,这不仅是当下中国社会面临的难题,更是全世界都不好解决的一个问题。
都是人,不应该分大小,只要犯罪就得收到相应的惩罚,不然还会出现更多弱小的受害者和低龄犯罪者
让他永远是孩子吧
这些小恶魔,他她们活着是社会的公害,应立即除掉,如果轻判或着进管教所,待不了多长时间就出来了,让小恶魔们觉的杀了人不过如此,她他们出来后会更加疯狂,会用更残忍更狠毒的手段做案,那将会给社会和很多人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建议此类罪犯在监狱里关到18岁,在按照成人标准判决执行!
十岁起追究刑责,十二岁以上可判死刑。法律应该惩罚罪犯而不是保护罪犯。
如果是我的孩子被这样残忍的杀害的话,我会走极端路线的[笑着哭]
只要主观恶意,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那么就应该按成年人案件正常判决,什么未成年保护?保护这种残害生命的魔鬼?死去的冤魂又该找谁主持公道?
这种孩子天生是恶魔,如果判无期,过个十来年就会放出来继续危害社会!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本身针对的是大多数人,而不是每一个人,小恶魔们显然不再这个大多数人的范围内,完全没有必要按照“儿童”对待
人们要相信有地狱恶魔轮回人间的传说
觉得杀人偿命这是不可改变的底线,未到年龄的可以这么判,先坐牢直到18周岁,然后再执行死刑!这样最合理?否则年龄小的判的太轻了,只能是这种事情越来越多的发生!
建议死刑!从这个案件开始!
人之初,性本善是没有错的,只是开始什么都不知道还没人正确引导,好奇心还重造成走歪路这才是事实主要还是成年人的错
出来又是个祸害
明朝时期有一县,两童相斗,一人致死。县令命人押至牢房,此童不惧。县令使人端来食物,置于此童面前,筷子一正一反插着。 此童端过饭碗,把筷子捋顺,县令斥道:此童已明事理,当斩立决! “已明事理,罪无可恕”!时代进步,今人岂能不如古人!暴力犯罪、性质恶劣,不设年龄门槛、不为“精神疾病”圈出法外之地!
人道主义?奉承他干嘛,我实在想不明白,如果我儿子是凶手,请判他死刑,我眼睛绝对不眨一下~
现在的手机和网络、电视还有一些无良漫画,都使现在孩子早熟的很,什么都懂,越坏的越要学而且现在饮食营养很好,一个13-14的大男孩,就可以控制一个成年女人,从智力上到身体上早就成熟了!所以早该降低犯罪保护的年龄,降低到10岁比较合适!这种13~14岁的小恶魔,就算管养三年出来更是穷凶极恶的大恶魔
恶魔在人间,
故意杀人没有年龄限制一律入刑,这是底线。
杀人偿命,年龄不是逃脱惩恶的理由,不然何以对等死去冤魂……
看了这些文章,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故意杀人没事,正常生活,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越来越多。
像约法三章里说的,杀人者死,不管什么年龄,不管是不是精神病。
杀人偿命,不论年龄
那个赵力宝的事真是有意思[笑着哭]赔钱放人[笑着哭] 第二天又去把人妈妈给杀了[笑着哭]盘了一年[呲牙笑]。难道说这还不能说明什么?
为什么因为是小孩子犯罪就可以逃避,那成人喝醉致人死亡不也可以逃避吗,因为那不是清醒状态下的
被害人是不是未成年?他的权利谁给保障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
得向伊朗学习
西方还有不执行死刑的国家呢,按这个套那别人家长可要自己动手了,那可就不是一俩个的问题了
只要是故意杀人,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死刑,防止坏种出来报复社会,这样社会才能安定
不配为人,这种小恶魔应马上送回地狱
管他们怎么处理 这种恶心的直接就判 能引起五年以上直接按成人处罚
内心希望那几个小孩去死,但如果无法,对于平头老百姓更可悲,希望在现有法律下尽量定格处理,并且放宽犯罪下限年龄(少年犯可以取消死刑,增加刑期)
刑事案件,就不应该设置年龄限制
要是我,当天放出来的晚上我就让他做太监,让他这辈子都在难受中度过
这样的人放出来长大也是光棍,哪家姑娘敢嫁,建议现在就结束他们吧
恶魔是不分年龄的
必须以命扺命,无论年龄多小
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应该等同于成年人犯罪。建议死刑。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这种垃圾小孩都有一个垃圾家长。都是惯出来的。
早该图图了
很多小孩根本教不好,在学校就是作恶瞎搞,严重的违法犯罪,这种应该专门立法整治,恶性犯罪的应该劳教直至30岁,视情况决定继续羁押还是释放,如果出狱以后有多次违法犯罪的可以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同时,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应该有问责机制,如果同意减刑,出狱以后再犯罪的应该追究减刑裁定人的责任。
丑恶之极,无耻之尤!食天之禄,专为添堵,
这不是正常人,应该关进精神病院重病区,二十四小时大安定伺候。
我家狗也值得咬人会犯法,14岁怎么了?智商不如我家狗?必须枪毙
我觉得真的应该学一学。重型案件这些就应该没有年龄限制判。
强奸只赔钱,他不用付任何成本因为是家长赔的。杀了人,只有一到三年,这个犯罪成本真的太低了。
杀人偿命。更何况是这种有预谋的行为。不枪毙都对不起社会
取消少管所就是个错误,九十年代我们读书时打个架就进少管所蹲了半年,现在杀个人还能笑着打游戏
受害的孩子很可怜。但是他们的父母,我只想tui
每个人都是天使与魔鬼组成的。 有的人,天生就能把恶魔埋在心底,有的人恰恰相反。 好多人是有时天使有时魔鬼,有的又时不时的魔鬼蹦出来一下。
你猜就算绛到十二岁,会不会有高年级的故意拉小学生背锅?[得瑟]千万不要考验人性!
唉……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年龄多大!!!!!!
西方小孩自己会拿枪突突,不用大人帮忙[得瑟]
制定法律,让他长到16岁再枪毙。
无知者无畏!教育的缺失让这些小恶魔没有良知,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加上无良网络的引导!如不严惩会形成一个严重的仿效效应!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仔细看看,这些小恶魔杀人可比成年人残忍得多,他们这种行凶手段,那些成年杀人犯看了都会觉得毛骨悚然。
精心预谋的杀人案件应该取消一切限制
强烈建议12岁入刑,重案10岁入刑
是时候修订刑法了
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小孩成熟早,所以刑法必须改变
虽然有很多残酷的事件,但还是不建议对于未成年任判决书死刑,但可以加重判决年线和处罚力度(如果有喷子觉得我说的不合理,那多大年纪应该可以被判死刑?三个月后?还是多久
法律不健全,唉,是更改法律时候
至少要让它门终生服刑做苦力,不得释放。
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适当减轻,但不可不判!
必须降低入刑年龄至不超过10岁
其实多少不满14岁入刑我觉得还是合理的,毕竟人家只是个孩子。但是孩子把别人东西弄坏了是不是需要家长赔偿?同样的,孩子杀人了,如果不够年龄,就监护人代为入刑,子不教父之过嘛。
可以先关到够刑法的年龄再执行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未成年人可以无死刑,但建议可以没收“作案工具”
关到十八成年再判死刑
外国是看肤色的
依以前的法律,老實认罪的,都无期!
应该给精神病患者犯罪也订个罪
关到十八枪毙!
人,生而平等
1.法制课必须进课堂,让学生知法懂法,建议小学5年级开始。2.量刑适当增加,随着社会发展,小孩子越来越早熟,应提高量刑标准
杀人者死
美国那个关到十八岁执行死刑的
以后买凶杀人应首先考虑14岁以下的![得瑟]
他还是孩子什么都不懂,那就永远成为孩子吧,没必要长大了
不分大小,小的不死大的抵
满门抄斩。
关到18周岁追诉!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尤其是这样的恶魔。
人之初,性本善。是不是一个笑话?
追究监护人同等责任,
难道就不能关押到成年再执行死刑吗
一条法例:故意杀人者,杀人偿命!
呼吁给未成年人保护加上特定情况下的例外条款
人家那真民主。不一样的。
所以人家是文明社会
恶魔,必须斩杀在萌芽之时。
如果这次不能从重处理,以后的家长都会把孩子往恶的方向引导,蹲几年监狱比被虐杀强千万倍。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天经地义
一年级,三年级 ,都应该组织一次参观监狱活动,观摩一下,手铐脚铐 拷起来,关在监狱里的场景。 初中高中甚至可以观摩一下枪毙的场景。 光靠学校家长口头教育毫无威慑力。
判不判,普通百姓说了不算。只盼再出这样未成年杀人,霸凌之类的,别都推校长,教职员工身上,罪人出来还可能出问题,那你怪看守未教训好,也担责?
你管西方怎么处理,要看西方就滚去西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