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成荫
莫言先生在《读鲁迅杂感》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哑巴煨狗肉时用饿死的人肉掺里面,把人肉当狗肉卖。
莫言先生还振振有词,吃狗肉就是直接吃人肉,因为狗是吃了人肉的,原文如下:“吃过人肉的狗大都双眼通红,见了活人也要颈毛耸立、白牙龇出、发出狼般咆哮的。所以,即便是单吃狗也是在间接地吃人。”
不知道莫言先生听说过没有,狗行千里吃屎!那又间接了什么?
至于哑巴在有狗肉的年代,为什选择饿殍身上的精肉掺到狗肉里?“哑巴出卖的一盆狗肉冻里,就可能添加了相当数量的人肉。”
在哑巴眼里,取人肉比取狗肉方便快捷:“尽管遍地都可见野狗,但哑巴依靠着原始的棍棒、绳索和弓箭,要猎到一条疯狗并不容易。”
笔者有些不解了,卖狗肉的掌柜手无杀狗之力,岂不有辱师门?
既然人都饿死了,那狗为何“兴旺发达”。我们知道,狗与马、牛、羊、猪和鸡并称“六畜”,古人驯养就是为了食其肉。既然人都快被饿死了,那么为什么不宰狗烹肉,却任其变成野狗?更何况人类自古饥不择食,放下这遍地美味,而去吃稻糠、草根,甚至煤炭。
既然人都没粮食吃,那狗吃什么长大的?养狗的人都知道,养猪比养狗容易多了,猪有糠麸、青草即行,狗却不然,他是要吃粮食的,再说那个年代家家户户食物紧张,也没剩饭剩菜用来喂狗?何来野狗泛滥?要问下作家先生:这些狗吃什么长大的?
对于莫言先生在饥饿年代吃人肉描写,读者们,你认为有没有这种可能性?评论区期待你的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