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诚信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文献佑人间 2024-04-15 01:21:21

近日,我所在城市一位李姓女士向相关媒体反映,某教育培训机构停业后,强制让会员换址上课,导致其带娃原上课路途20来分钟时间,增加到40多分钟。为此她提出退费,却遭拒绝。

类似有的教育培训机构突然更换地址,增加家长和学员上课路途时间和不便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相应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更换办班地址,应当首先充分考虑到家长和学员的利益。除非与家长或学员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家长和学员选择到某个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在诸多因素中,必定有对路途用时这方面的考量。如果有家长和学员因培训机构地址更换,直接影响或损害了其相应利益,并提出退还剩余培训费,教育培训机构若拿不出正当理由,又拒绝退款,那就给人以无赖的感觉。

教育培训机构理应诚实守信,把用户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这样,才有机会赢得市场、赢得生源。反之,自己违约存有过错,却又厚颜无耻拒绝“买单”,这既是一个诚信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诚信需要德治教化,更需要以法治的手段作保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所管辖的教培机构有违诚信,肆意损害家长和学员的行为,应当及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家长和学员在获得退款权利同时,可以理直气壮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或申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违约者的法律责任。

诚然,家长和学员也要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认清认准教育培训机构,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警惕和避免遇有意外时,发生退费难等与之相关联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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