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2日,一个平常的星期六。
地点:美国马里兰州贝塞斯达市的Lululemon专卖店。
早上8点左右,该分店经理瑞秋·欧特利(下文简称“瑞秋”),像往常一样,来到店里上班。
很快,她就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
店门没锁,人体模特倒在地上,一些物品四处散落。
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她头脑里掠过。
如果有同事已经提前到了店里,肯定会开灯,做一些开店前的准备。
经验老道的瑞秋没有贸然一个人进入店铺。
她站在门口迟疑了一会,看到隔壁苹果专卖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龙,这一天是苹果新品发售的日子。
谨慎起见,瑞秋在排队人群中,邀请了一个高大的男子,让他陪着自己一起进入店铺。
进入店铺后,该男子在员工休息区,发现有一名年轻女子俯卧在地上(脸朝下),地上有一大滩血迹,看上去已经没有气息了。
他惊呼着,让分店经理赶紧报警。
附近的警察很快就赶来,警察发现还有另外一个女子仰躺在店铺洗手间的地上:
她的手脚被捆绑着,身体下方有血迹,
看起来昏迷了,但还有呼吸。
而在员工休息区俯卧的那名女子,已经没了呼吸。
警方立刻将幸存的这名女子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她的伤势不是那么严重。
经过专卖店经理瑞秋的辨认,这两名女子都是专卖店的员工,职位都是销售代表。
已经死亡的女子叫杰娜·默里(以下简称“杰娜),年仅30岁。
而幸存的女子,叫布兰妮·诺伍德(以下简称“诺伍德”),28岁。
贝塞斯达市与华盛顿临近,居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比较富裕,人口在2000年时候,仅仅5万多,当地治安一直良好。
顿时,这起命案,就如同平地惊雷一般,上了当地报纸的头条,震撼了很多居民的心。
之后一段时间,当地居民们都密切关注着这起案件的调查进度,希望警方揪出背后的凶手。
因为此案有幸存者,所以,警方先从幸存者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
诺伍德对警方陈述的情况如下:
头天晚上下班回到家后,她发现自己将钱包忘在店里了, 于是打电话给杰娜(杰娜在这家店工作时间比较长,有店里的钥匙),让她来帮忙开门。
杰娜接到电话后,就来到店里帮她开门。
她们进入店铺后,忘记锁上店门,有两个蒙面男子悄悄地尾随她们进入店里,然后从后面袭击了她们。
这两名男子都戴着手套与滑雪面罩,穿着黑衣黑裤,因此看不清长什么样,不过看清了两人的个头:
一个男子个子比较高,身高1米8左右。
另一个男子个头矮一些,不到1米7。
从他们的口音判断,诺伍德觉得应该是两名白人,且比较年轻。
诺伍德说,那个高个子的蒙面男子控制住了杰娜,对着她的头部反复殴打。
而自己被矮个子男子控制住了,威胁她,让她打开店里的收银机和保险柜。
她不得不照做,让矮个男子将店里的现金装进了他的背包里。
矮个男子拿到钱后,就将诺伍德拖到洗手间里。
矮个儿用扎带捆住了她,手里还拿着刀,威胁不听话就要割开她的喉咙。
然后,他拉下自己裤子的拉链,同时很粗暴地将诺伍德的裤子割开,侵犯了她。
等发泄完兽欲,这个矮个男子出去找了木头衣架,对她实施性虐待。
在自己遭受折磨的同时,诺伍德说自己听到杰娜求救和呻吟的声音。
但之后,声音越来越微弱,然后求救声停止了。
案发现场
最后,矮个男子把奄奄一息的诺伍德拖到杰娜所在的位置,将她丢在杰娜身上。(所以她身上沾染了杰娜的血迹)
两个男人对诺伍德说,他们决定饶她一命,因为她比较配合。
诺伍德说两个男子的原话是:““she was fun to fuck”,说这句话时,他们都发出坏坏的笑。
之后,他们又将诺伍德抓起来,将她重新拖回洗手间。
然后,诺伍德说自己就昏了过去,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诺伍德回忆说,两名歹徒应该是在晚上10点后进入店里的,在23:00左右离开。
在陈述事件的过程时,诺伍德情绪激动,泪流满面,似乎惊魂未定。
同时,她也表露出非常后悔,说是自己打电话让杰娜来帮忙开门的,没想她被歹徒杀害了。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Lululemon专卖店在店铺内部并没有安装监控器。
不过,隔壁苹果店门外安装了监控器,监控显示:
案发当晚23:07,有两名男子从Lululemon店铺后面的小路,快步走过。
这两名男子刚好是一高一矮。
这个时间点,与诺伍德说的时间,基本能够吻合。
可经过警方调查,这两名男子其实是附近一个餐厅的服务员,
他们身上穿的是餐厅的统一制服,经常下班后,一同结伴回家。
餐厅的同事也证实,案发当晚10点多,这两个男子在店里协助其他同事完成打样的工作,然后从店铺回家。
很明显,这两个男子被排除了嫌疑。
警方还找到了一个似乎很可疑的男子:
他叫基斯·洛基特,高个子,黑人,有过抢劫、斗殴的犯罪记录。
除此之外,他还酗酒,吸毒吗,不务正业。
基斯有一个经常见面的好友,这朋友个头比他矮一点。
基斯和这个好友,刚好在案发后没有露面。
不过,警察后来在一家医院找到他。在他身上警方发现了血迹,且血迹不是他本人的。
警方开始高度怀疑基斯。
但是,经过调查发现,案发当晚,基斯和这个好友,在距离案发地点10公里外,与人起了冲突,还动手打了起来。他身上的血迹,正是打架时,沾上了对方的血迹。
有好几个人可以证明,案发时,基斯当时在10公里之外。
为了破案,警方开出了15万美元的悬赏,希望能有目击证人提供线索。
不过,即使如此高的悬赏金,却没有接到对破案有实质性帮助的线索。
警方开始把目光重新聚焦在案发现场。
从诺伍德的供词看,这是一起抢劫、强奸谋杀案。
歹徒拿走了店铺里的现金,而且还有强奸行为。
但杰娜和诺伍德的伤势,差别非常大。
杰娜的死状非常悲惨,凶手似乎与她有着不同戴天之仇,慢慢将她折磨至死:
她全身的伤口有300多道。
大约有200道伤口,位于脸部、头部,以及脆弱的脖子,
其他的伤口位于前胸、胳膊和躯干的位置。
杰娜的头颅受到了重击,有好几处裂开了,有的部位塌陷了。
杰娜身上有90多道伤口,是由尖锐物导致的。
最致命的一刀,是从杰娜的脖子后插入,插得非常深,导致头颅与脊柱几乎断裂。
喷溅在墙上的血迹,将近2米高!
总之,惨不忍睹。
残忍至极。
案发现场,实木衣架,金属挂钩,用来固定人体模特的夹子,上面都有血迹。
法医对杰娜身上众多的伤口一一做了分析,
判断伤害默里的凶器有好几种:刀、锤子、扳钳、绳索。
而诺伍德的伤势则轻很多:
额头处一处用刀划过的伤口,不过缝了几针,就无大碍。
她的胸口、双腿、胳膊等也有几处用刀划伤的痕迹。
奇怪的是,诺伍德的伤口多数是直线,伤口的深度也相同。
警方从伤口推断,要达到这样的伤口形状,被伤害的人当时身体应该是静止状态,没有反抗,也没有扭曲身体。
这有点不合常理。
另外,杰娜的双手和胳膊上有100多道防御性创伤,很明显,她生前曾与另一方爆发过激烈的肢体冲突。
当一个人受到攻击时,只要不是在昏迷状态,或者是熟睡状态,肯定会有反抗痕迹的。
另外,诺伍德说自己遭受了性侵,自己的裤子被刀子划开、撕裂。
但是,体检报告显示,诺伍德和杰娜没有被性侵。
诺伍德为什么要说谎?
另外,案发现场Lululemon专卖店的工具箱被打开了,且里面的工具散落在案发现场。
工具箱里平时放着美工刀、锤子、扳钳、绳索。一般情况下,这些工具箱用完后,就会收拾整齐,放回原处。平时放工具箱的位置也比较隐蔽,不是店铺员工很难发现。
那么,为何案发现场,工具箱里的工具四处散落?
难道是凶手打开工具箱,将里面的工具作为作案工具?
那凶手又是如何找到工具箱的?
从杰娜身上多达几百处的伤口看,凶手折磨了她很久。
一般抢劫案,歹徒拿到钱后,会立即逃离现场,不会逗留很久。
如果歹徒是要伤人灭口,通常会选择致命的部位直截了当,然后迅速逃走,以免夜长梦多。
疑团在警察的头脑里显现,接着,警方又发现了新的疑点。
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两双鞋的鞋印:
一对鞋印,属于诺伍德的,
另一对鞋印,是一双男运动鞋,码数为14码。
起初,警方一开始认为男鞋的鞋印是其中一名嫌犯的。但仔细侦查后,发现这双男士鞋印没有离开店铺的痕迹。
难道嫌犯行凶后脱了这双鞋子,然后换了一双鞋离开,或者光着脚离开的?
不久,这双14码的男运动鞋,在案发现场被找到了。
店经理辨认后,说:这双男鞋平时就放在店里,是给客人试衣服时搭配穿的。
警方仔细端详了这双男鞋,隐隐发现鞋子内部的鞋垫上有一些血迹。
送去化验后,结果显示:
男运动鞋鞋垫上的血迹,与诺伍德案发时穿的袜子上的血迹一致。
另外,案发当天,杰娜停在店门口的汽车,不翼而飞。似乎是嫌犯开着她的车,逃走了。
但是几天后,杰娜的车子被人发现,停在距离案发现场三条街外的位置。
法医在的车里提取到多处血迹:
化验显示,这些血迹属于杰娜和诺伍德两个人的。
另外,警方在汽车后排座位上,发现了一顶棒球帽。
在帽子内侧,有一些血迹,经检验,这血迹属于诺伍德的。
帽子上沾染了血迹的位置,刚好是诺伍德前额被刀划伤的部位。
也就是说,诺伍德是在额头被歹徒划伤后,进入了杰娜的汽车。
起初,警方并没有出示这顶帽子,而是漫不经心的问,诺伍德是否认得杰娜的汽车。
诺伍德最初回答见过杰娜的车,但没有坐过。
但两天后,诺伍德又改变了口供,她说案发当晚,个头矮一点的那个歹徒威胁她,让她把汽车挪开,然后再回到店里。
当时歹徒威胁她,说不乖乖照办,就会杀死她。她只能按照歹徒说的办,将汽车移走。
后来,警方出示了汽车上那顶棒球帽,诺伍德不得不承认这顶帽子是属于自己的。
一名在案发当晚的巡逻警察,后来也出来作证,说自己当时看见了有人开杰娜的这辆汽车。
不过,当时车里只有一个女子,没有其他的人。
也就是说,诺伍德将默里的汽车移走时,并没有歹徒在旁边威胁她。
她完全可以去报警。但是,诺伍德在路上遇到那名巡逻警察时,并没有报警,也没有寻求帮助。
不过,诺伍德说,自己当时很害怕,歹徒在她包里翻出了一张电费缴纳单,上面有自己的居住地址。
歹徒威胁她:如果胆敢不回来,或者去报警,就会去她家里杀死她。
之后,隔壁苹果手机专卖店的员工又出来作证。
案发当晚,苹果手机店有四名员工(其中有一名是保安)留下来加班,是为了第二天的新品发布活动做准备。
其中一名女员工说,她在晚上10点多的时候,听见了隔壁传来女人的争吵声,还有重物倒地的声音。
接下来,还听到了女人的哭声。
不过,当时他们在苹果店里非常忙,以为是两个女人吵架、发生争执,加上店里还播放了音乐,所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不过,苹果店的几个员工,都说没有听到隔壁传来男人的声音。
到了这里,警方基本已经确定案发当晚,其实并没有蒙面男子尾随杰娜和诺伍德进入店铺。
这一切都是诺伍德自编自导的。
不过,诺伍德起初一直不承认是自己干的。但警方已经掌握了许多物据。
诺伍德在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时,她当时仰卧在洗手间里,身体下方有血迹。
不过,检测显示,诺伍德的背部没有沾到地上的血迹、衣服也没有被血迹渗透。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她并不是受到攻击受伤倒下的。而是在血迹干了后,才仰卧在地面上。
案发一周后,诺伍德被逮捕,以一级蓄意谋杀被起诉。
检察官认为,案发当晚,诺伍德骗杰娜自己的钱包落在店里了,要回去取自己的钱包,然后将杰娜骗回店里。
当两人进入店铺后,诺伍德趁杰娜不注意的时候,从后面袭击了她。
她用钝器猛击杰娜的头部,导致默里的头骨多处破裂 。
杰娜一开始拼命反抗,但后来脖子从后方被割开了,失血过多,慢慢没了气息。
杰娜死后,诺伍德冷静地穿上那双男运动鞋,将现场布置成抢劫的假象。打开了保险柜,以及收银柜,把里面的现金拿走。
之后,她走出店铺,将杰娜的车开到几条街之外。
凌晨时分,街上一名巡逻警察看到了杰娜的车停在那里,车内有一名女子坐在驾驶座位上。
之后,诺伍德又回到了店里。她把自己的裤子给割破了,又将自己弄伤,用刀在额头和前胸划了一些伤口。
后来,她用扎带捆住了自己的双脚,再把扎带套在自己的双手,最后用牙齿将扎带固定住。
制造出一副自己被人捆绑的假象。
那么,诺伍德为何要杀害同事杰娜?
杰娜在Lululemon这家店工作时间有几年了,她1980年生于堪萨斯州一个中产家庭。
她的父亲和哥哥都曾参过军,哥哥后来当了一名律师。
杰娜的家人
杰娜很喜欢运动,曾经是学校里的运动健将。
她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大学本科是在乔治华盛顿大学念的。大学期间,她还到西班牙交换学习了一年。
杰娜性格开朗,大学毕业后,她进入一家大公司工作从事销售,收入不错,她经常利用假期去旅行。
在lululemon上班的时候,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商业管理和传播学硕士双学位。
案发时候,她距离硕士毕业也就几个月的时间。
据杰娜的同事反映,杰娜决定拿到硕士学位后,继续留在lululemon工作。
杰娜性格开朗,与同事关系显出融洽,而且在销售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不出意外的话,她极有可能在不久获得升迁,晋升到管理岗位。
而诺伍德比杰娜小2岁。她出生一个华盛顿州一个小镇,父亲做小生意。
她的兄弟姐妹众多,家里一共有9个孩子。
可想而知,诺伍德的家庭经济条件很一般,不过她的兄弟姐妹大多都都上了大学,不少从事医生、工程师之类的工作。
诺伍德也是一名运动健将,高中时她加入足球队。
高中毕业后,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录取了有足球特长的她,给她提供了全额奖学金。进入大学后,她继续在大学足球校队踢球。
但,诺伍德没等大学毕业,她离开了学校去了纽约。
后来,她又来到华盛顿区,在一家酒店找到工作,从前台做起,后来负责管理VIP客户。
诺伍德工作过的酒店
不过,她似乎并不喜欢酒店的工作,2010年,她进入lululemon工作。
诺伍德有运动特长,身材紧致,懂得很多健身的知识,也很懂销售的技巧,
所以,对于lululemon来说,她也是一个有潜力的员工。
2011年2月,诺伍德被调到贝塞斯达分店工作。
不过,诺伍德并不想在lululemon长期待下去,案发时,她已经向附近一家健身中心提出工作申请,职位是健身教练。
诺伍德调到贝塞斯达分店工作才几个星期,与杰娜成为同事的时间不长。
两人私下交往不多,案发当晚,诺伍德问了另一个同事,才知道杰娜的手机号码。
诺伍德为何案发当晚,要将杰娜骗到店铺呢?
这也许要从诺伍德包里一件新瑜伽裤有关。
店里另一个同事说,案发那天打烊时,杰娜曾打过电话给她,向她求证:
问诺伍德当天是否从她手里买过一条标价120刀的瑜伽裤,
因为打烊时,杰娜在诺伍德的包里发现了一条没有撕去lululemon标签的新瑜伽裤。售价为120美金。
这个同事当时在电话里否认了。
按照一般服装店的管理,在店铺打烊时,会互相检查对方的包,防止内部有人私自拿走店内的货物。
很明显,诺伍德是私自拿店铺的货物。
杰娜发现了诺伍德的行为后,她在下班后开车回家的路上,给分店经理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瑞秋。
瑞秋向警方证实,当时自己接了杰娜的电话后,回答:这事等明天上班再说。
不过,杰娜给分店经理打电话的事,诺伍德应该不知道。
但诺伍德很担心自己偷拿店里商品的事情,被其他的人知道。
如果她偷拿店铺商品的事被整个公司知道了, 她不但在lululemon呆不下去,对她到别的地方工作也有很大影响。
案发前,她已经在计划换工作到lululemon专卖店附近的健身中心上班。
如果事情败露后,那家健身中心也很快会知道,估计不会雇佣她。所以,她才编了一个借口将杰娜骗到店里,然后对她下黑手。
而杰娜还是太单纯,以为诺伍德真的是将钱包落在店里。
事实上,这不是诺伍德第一次偷盗,她是个偷盗的惯犯。
高中和大学的同学说,诺伍德曾偷过她们的财物。
另外,诺伍德曾工作的那家酒店,也多次丢过现金,每次都是诺伍德值班的时候。
诺伍德的前男友曾对她提出控诉,原因是两人分手后,诺伍德还悄悄潜入前男友的家,偷走了他现任女友的财物。
诺伍德工作后,薪水照说也不是很低,她为何还要屡次偷盗?
有些人偷盗是因为经济非常困难,
有些人偷盗是想轻松获得自己无法负担的物品。
有些人偷盗则与经济条件无关,可能是一种变态的嗜好。
那么,诺伍德是那种情况呢?
偷拿店里的瑜伽裤,售价为120美元。按照服装店的行规,内部员工购买自家品牌的服装,都可以享受折扣优惠,有的甚至5折就可以买下。
也就说,诺伍德只需要花60美元就可以买下这条瑜伽裤。按照lululemon专卖店提供的薪资水平,她完全可以买得起。
她之所以偷拿专卖店的瑜伽裤,很可能是一种变态的嗜好。
而她对同事杰娜那么残忍,背后原因估计有两点:
一是担心事情败露,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有很大影响。
二是内心对杰娜怀恨在心,视杰娜为眼中钉。
杰娜身上有300多道伤口,可见,诺伍德当时简直是丧心病狂。
她后来还用刀从杰娜脖子后方插入,这是最致命的一刀。
可见,她的目的不仅仅是报复,而要杰娜死去。
最终,诺伍德被定为一级蓄意杀人罪,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为了一条120美元的瑜伽裤,她的余生将会在监狱里度过。
真是得不偿失。
而杰娜这么一个正直、有前途的员工,失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留给家人无限的伤悲。
诺伍德是激情杀人吗? 很明显,不是。
她混合使用了多种凶器,手法凶残,慢慢地将杰娜折磨死。
法医鉴定,杰娜在受到诺伍德的攻击时,头脑一直是清醒的。可见,杰娜生前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诺伍德当时内心已经被魔鬼给控制住了:
她被仇恨的情绪,以及担心事情败露的畏罪心理,所控制了。
事后,她又非常冷静地伪造案发现场,试图掩盖罪行。
她的一系列行为,其实都是被心魔所控制住了。
她自以为自己这个计划筹划得天衣无缝,但,她的如意算盘最终还是落空了。
而她最终也接受了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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