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秦川物联、宁水集团等企业斥巨资回购公司股份

智能老互 2024-02-23 09:25:39

  股票回购是指公司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收回部分发行的股份,并将其纳入自己的股本中。上市公司真金白银掏钱买自己的股票,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其自身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近年来,许多公司选择回购股票激励团队,不仅说明其自身对未来发展有信心,也向广大投资者传递了正面的信号。

  近日,金卡智能、秦川物联、宁水集团、雪迪龙、山科智能、迈拓股份、华盛昌、皖仪科技、煜邦电力等企业发布公告,斥资回购公司股份。

  金卡智能拟斥资3000万元到6000万元回购股份并注销

  2月6日,金卡智能(300349.SZ)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注销。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拟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秦川物联实控人提议公司斥资4000万元至8000万元回购股份

  2月7日,秦川物联(688528.SH)公告称,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邵泽华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

  如有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宁水集团拟回购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股份

  2月8日,宁水集团(603700)发布股份回购公告,公司拟于2024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7日完成本次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8.00元/股 ,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77.78万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终止回购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雪迪龙拟斥资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股份

  2月6日,雪迪龙(002658.SZ)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受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20%,当前股价未能有效反映公司实际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山科智能拟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高于4000万元回购股份

  2月7日,山科智能(300897.SZ)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等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迈拓股份实控人提议公司斥资2000万元到4000万元回购股份

  2月7日,迈拓股份(301006)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卫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孙卫国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提议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孙卫国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华盛昌拟回购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股份

  2月7日晚间,华盛昌(SZ 002980)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薪酬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皖仪科技累计回购4%股份 耗资9055.16万元

  2月7日,皖仪科技(688600.SH)公告,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36.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的比例为4%,购买的最高价为21.56元/股、最低价为11.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055.1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皖仪科技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皖仪科技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煜邦电力拟回购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公司股份

  1月31日晚间,煜邦电力(SH 688597)发布公告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1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信捷电气拟回购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股份

  1月5日晚间,信捷电气(SH 603416)发布公告称,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7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炬光科技实控人提议公司斥2500万元到5000万元回购股份

  1月21日,炬光科技(68816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兴胜《关于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刘兴胜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审议程序之日起12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刘兴胜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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