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星火起诉莫言之案,我们首先应该实事求是地承认,目前我国在意识形态方面,尤其是在文艺领域方面的法治缺失和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平民百姓个人有限的诉讼能力和水平,使得我们的法律一时半载的确还难以将莫言之类的文化败类绳之以法。所以,毛星火的诉讼案难以立案及其胜诉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但是,此诉讼案让人深感诡异的是;如此明显难以成功的平民百姓个人起诉,却令得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感到极度恐慌,暴跳如雷。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话语大权,大动干戈,对毛星火这样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展开了极尽所能地舆论围剿,甚至还扬言要动用司法力量对毛星火进行刑拘,可谓是气急败坏又无法无天地到了极点。
对此,本文将从如下的四大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
一、指责毛星火起诉莫言是为了自己收割流量赚钱的闹剧
他们那伙人的这个指责也太无耻可笑了吧?一个无权、无势、无地位、无话语权的‘四无“平民百姓,依照法律的程序,依法依规地行使自己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社会主义的公民权利,怎么就成了为自己收割流量赚钱的闹剧呢?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毛星火是为了收割流量赚钱又如何呢?违背了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呢?
难道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垄断网络平台的话语权,整天以教师爷的口吻,肆意大放厥词,夹带私货地传播自己的不良价值观,忽悠社会,欺骗大众,靠流量肆意妄为地疯狂敛财,赚得盆满钵满就是天经地义,平民百姓依法在网络平台上获得自己的正当流量及收益就是大逆不道吗?他们那伙人如此霸道的所作所为与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又有何区别呢?
而且,既然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认为毛星火起诉莫言是场可笑的闹剧,那他们又何必如此惊恐万分地惶惶不可终日呢?这岂不是前后矛盾,语无伦次地自我打脸吗?
二、指责毛星火起诉莫言是利用爱国主义来煽动民粹主义的极端示范
众所周知,当今新时代的爱国主义就是:热爱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对社会主义的祖国有强烈的归属感和自豪感、高度的认同感和融入感、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恶痛绝那些丧失国格人格、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这与只是代表和维护自我特定的社会利益群体,心胸狭隘自私、目光短浅僵化,行为方式非理性、盲目冲动的民粹主义有着本质上的根本区别。
但是,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揣着明白装糊涂,别有用心地混淆黑白,把爱国主义斥之为民粹主义的极端示范,抹黑和压制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怀,以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们那伙人一方面打着“法不禁止皆可为”的旗号,以所谓允许言论自由、各抒己见、不要扣政治帽子为名,对莫言之流否定中国革命历史、污辱英雄先烈、美化侵华日军、仇恨中国共产党、仇恨人民军队、仇恨社会主义的种种龌龊荒谬言论置若罔闻,极力庇护;另一方面却将所有质疑和反对莫言之流的爱国人士及其言行,全部一律打入他们编织的民粹主义大箩筐里加以污名化,并扣上所谓那场运动余孽的极左大帽子,不竭余力地进行围剿和打压,让历史虚无主义肆无忌惮地来否定和篡改我们的红色历史和集体记忆。
他们那伙人只准自己在改革开放丰富多彩的现实中无法无天,横冲直撞,肆意妄为,揪住他人进行政治审查,扣帽子,打棍子,构陷、撕咬、政治吊打他人谋取个人成名之利,却无限上纲地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不准他人依法对其提出任何质疑和反对的意见。
他们那伙人如此美式双标的霸道伎俩,可谓是将修正主义、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和反华敌对势力向人民反攻倒算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
三、指责毛星火起诉莫言是对国家及其文艺界权威地位和公信力的否定
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声称莫言的文学作品都是经过国家和省市文学杂志社出版社的层层把关和严格审查而正式发表出版的,冠冕堂皇地搬出了莫言在文艺领域中的显赫地位及其各类荣誉奖项,并以莫言当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时国家及其文艺界对其的认可和正面报道、国人也引以为豪的历史场景为背书,居高临下地指责毛星火起诉莫言就是对国家及其文艺界权威地位和公信力的否定,其扯大旗为虎皮的丑恶嘴脸,令人感到荒唐可笑至极。
众所周知,今日的中国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党的十二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将各类腐败老虎、硕鼠绳之以法,令国家政治格局焕然如新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党和国家雷霆万钧整治文艺领域中污泥浊水,激浊扬清之力度前所未有;新时代的中国人民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自信、对西方虚伪丑陋本质的清醒认识以及平视西方,审视世界的自豪目光前所未有。
因此,如今西方洋人戴在莫言头上那顶诺贝尔文学奖皇冠的黯然失色、国人对莫言之流及其文学作品产生的极大反感和提出的强烈批评以及平民百姓毛星火依法对莫言的起诉等等,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我们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充分说明了莫言之流及其文学作品根本经不起时间的检验,所有丑陋和落后的东西也只可能是得意一时,不可能得意一世,终究会被时代所淘汰,被人民所抛弃!
时过境迁,今非昔比。在我国社会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的现实面前,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却翻出昔日的老黄历,梦想着手捧西方赐予的洋饭碗,掏出所谓的免死牌,就可以成为肆意妄为、逍遥法外的铁帽子王,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令世人耻笑,还是醒醒吧!
四、指责毛星火起诉莫言是搞文字狱,打开了打击、迫害文学创作者的潘多拉盒子,在当下有一剑封喉的杀伤力
他们那伙人的这个指责更是耸人听闻了。试问:在当今的我国法治社会中,一个平民百姓怎么可能凌驾于国家的司法权威,操纵社会舆论搞所谓文字狱,打开所谓打击、迫害文学创作者的潘多拉盒子,具有所谓一剑封喉的杀伤威力呢?
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如此耸人听闻的说法也太亵渎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法治、蔑视国人的智商了吧?
再说了,那些公知文人大V们凭借其拥有的位高权重的地位、呼风唤雨的实力以及众多的文坛精英和背后庞大的资本利益集团,应付或反诉一个平民百姓小人物,岂不是小菜一碟?怎么可能会被一剑封喉呢?
因此,他们那伙人之所以对毛星火起诉莫言如此恨之入骨,极度恐惧,只能说明他们与莫言之流是唇亡齿寒的一丘之貉,莫言及其文学作品是他们荣辱与共的精神支柱,寄托了他们共同的希望和梦想。
他们那伙人之所以不敢依法对毛星火进行反诉,甚至说不出任何反对的法理论据,却不遗余力地泼妇骂街,进行戾气十足的政治攻击,只能说明他们内心很清楚莫言之流的确涉嫌了违法违纪、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数典忘祖,卖国求荣,引起了全社会的公愤,证明了他们本身就是心怀鬼胎,做恶心虚的违法之人,害怕人民的觉醒,害怕历史的审判。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毛星火起诉莫言可否立案、能否胜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人民已经觉醒,懂得了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言论自由,捍卫社会主义的红色江山,公知文人大V们倒行逆施,忽悠欺骗人民的日子已是穷途末路。
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毛星火起诉莫言之案的最大现实意义在于党和国家必将会顺应民意,以此案为契机,促进意识形态方面,尤其是文艺界方面的法治建设,荡涤一切牛鬼蛇神及其腐朽、落后、反动的文化势力,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艺事业得以蓬勃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