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一直以来对基础教育的发展以及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都是极为重视的,照理说,在国家层面强调要督查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以及法律层面规定的“不低于”目标的良好氛围下,教师工资待遇的落实应该不存在什么问题,所有教师都能有令人满意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尽管工资待遇整体上仍处于偏低水平。
但一想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分别于2022年1月和5月连续两次发布提醒函以提醒各地要确保教师工资落实到位就让人感觉到各地在教师待遇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实际上一直以来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村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班主任津贴、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等等。
2022年9月27日,据教育部在召开的“教育这十年”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这十年教育投入仅增量就有3万亿元,平均每年增加3000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连续十年保持在4%以上,教育成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教育始终被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这其中,教师工资待遇被要求作为教育经费投入“本中之本”优先落实,坚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作为贯彻“不低于公务员”法定要求的重中之重优先落实。在各项支出中,用于教职工人员支出的占比最高,2021年达到61.6%,提高幅度最大,教育经费支出重点逐步从投资于物转向更多投资于人。
2023年4月27日,教育部在发布的《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3年工作要点》第四个要点中的第12条明确指出:推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对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一“不低于”目标成果。
教育部2023年工作要点所提及的“对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这个说法是掷地有声的,同时也是对之前很多地方一直存在的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补贴甚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问题的直接回应,这也表明教育部已经意识到了这种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的普遍性以及解决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紧迫性。
现在距离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工作要点所提及的“对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说法已经过去整整十个月也就是快一年的时间了,效果咋样呢?不管怎么说,在一定程度上教育部的这种掷地有声的说法在一定的地方以及一定的时期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拖欠情况有所收敛。
但毋庸置疑的是,仍有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村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班主任津贴、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甚至是地方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用等问题,之所以如此主要还是因为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及时跟进,让那些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不到位的地方有了“拖欠无成本”的思想。
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虽然很多地方都有教师冒着被打压威胁的风险进行反馈或举报,但都无济于事。这种现象在不少地方原本就是事实性存在,根本就不需要教师冒着风险反馈或举报,相关部门只需要实地实时明察暗访就能轻易发现拖欠问题,再根据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条例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即可。
我们这里2021年的补贴还没有发
亲耳听闻:3年前,一个初二年的差生问刚本科毕业的生物老师月工资多少。 老师:“到卡上2100元”。 差生不屑:“切,那读书有什么用,每天六七十元,还不够我吃的”!
乡镇卫生院医生还不如乡村教师呢!
落实到行动上了吗?
教育经费年年增长,大学经费占了大头,义务教育学校僧多粥少!
上一年的钱还欠着呢
毛用,远大中央空调N年了!
因为你发五千,我要一万。你发一万,我要两万,反正达不到我要的就是欠我的
依法行政,不依法执政就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