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家装修的师傅,很久没联系了,今天电话咨询我,说了这个情况:近日,他老婆骑着电瓶车在路上行驶时,被一辆电瓶车追尾,老婆倒是没大碍,后面的骑手倒地受伤,后来去医院检查,6根肋骨骨折。
交警还没来得及做出事故认定书,总体来看,女人在前面好好的骑车,后面的美团小哥速度太快撞上来,把前车撞倒了不说,自己还受这样重的伤,医疗费不必说,什么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听起来都有点头疼,这都要用钱来衡量的。
正常情况下,正常行驶的前车被追尾,后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没有什么悬念。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是不是有什么例外呢?
问题果然来了,现在的电瓶车,基本都是经过改装的,什么动力啊,电池电路之类,总之是不改不上路,这个事故中,前车果然也是改装过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改装的车辆上路是违法的,而且,后车受损的后果,和前车改装还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的。毕竟改装后,车子的动力或者重量改变,尤其重要的加重,对后面骑手的受伤程度,存在一定的参与度。
交警口头告知,虽然前车正常行驶被追尾,但由于改装过,前车还是要负责的,当然,根据事故现场摄像分析和当事人的陈述,前车只承担次要责任。这个次要责任,在法律上来看,基本按照30%的比例分担。根据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0级伤残对应的伤残赔偿约为20万,那么前车的赔偿责任就在6万元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