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说:“一个成功的男人后面站着一个伟大的女性。”如果夫人很“贤",令人肃然起敬,被称之为“贤内助”,对作为干部的丈夫也会有很大帮助。
同样,一个贪官污吏,其背后也大多有一个推波助澜的“贪内助”,与其同流合污。
类似的事情早已有前车之鉴,在以往揭露出来的一些贪官污吏,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妻子合谋联手受贿敛财的。可见,对有些为官者来说,往往妻贤官清,妻浊官昏。
侯水娥
为官者的妻子,是一个“贤内助”还是一个“贪内助”,对为官者清正廉洁与否,有着直接的联系。
江西省鹰潭市原副市长魏时中,原本也廉洁奉公,为了拒收礼品,逢年过节就躲到亲戚家中。然而,妻子侯水娥对于丈夫的行为,却很是不满,对他说到:“你怕什么!到时候由我出面,出了事我来承担。”
结果将一家人推向了黑暗的深渊!
魏时中,江西人,1964年毕业于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园艺系(江西农大前身),那个时候的大学无疑是万千人中的佼佼者,毕业后,魏时中进入了万年县农垦局工作,成为了一名技术员。
刚参加工作的魏时中,踌躇满志,做事兢兢业业,得到了赏识。5年后调入万年县革委会宣传部工作,在此后仕途一路顺畅。
历任地委办公室秘书、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长、贵溪县县委书记,88年时已升任鹰潭市副市长。
不可否认的是,在这期间,魏时中曾为党和人民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也因此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委以重任。
同样的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当地百姓对他有着中肯的评价。
然而人性是复杂的,善与恶往往就在人的一念之间。
随着魏时中手中权力越来越大,权力带来的“副效应"开始慢慢腐蚀着魏时中的灵魂。
尤其当时正是改革开放的时代,市场经济的复苏,成就了一批人,魏时中看着手中相对微薄的工资,心里或多或少有点不平衡。
魏时中
就如魏时中自我供述的那样:“办这种事本身也要有个过程。当时,我感到改革,搞活,似乎政策很宽松,想发财致富,这种思想使自己应有的警惕性淡漠了。”
虽淡漠了警惕性,但他内心当一名清官的坚守还在,然而他却娶了一个“贪内助”。
妻子侯水娥时常在其耳边吹风:“你怕什么,现在社会上别人都这样搞,不搞是傻瓜,有事我来担,与你没关系!”
一而再,再而三,魏时中的耳根软了下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想起某某赚了多少钱,想起妻子的话,他担心自己真的成了社会主义的傻瓜,思想开始有了细微的转变。
开始对家属与这些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采取一种默认的态度。对侯水娥提出的要帮哪些人的什么忙,都尽量予以关照。
结果尝到了甜头的魏时中夫妇,开始抱着侥幸心理,就此走上了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
可贪腐是一条没有回头的路,一旦踏上,等待他们的最终只有法律的审判。
而魏时中夫妇贪腐事件的东窗事发,还要提及一个人时任鹰潭市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鲁祥兴。
1993年10月初,鲁祥兴被指控犯贪污罪,被逮捕关押。
在接受审讯的时候,鲁祥兴嘴巴很严实,总是会竭力避开与他贪腐有牵连的人物。
在他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为够义气,他也憧憬着那些人物能怀着对他的感激之情,动用关系把他从看守所里“放”出去。
直到两个月过去了,他一直不愿供出的那些人物,却像没事人一样吃得饱、喝得足、睡得香,早把他丢在一边,甚至巴不得早点判刑,将他处决。
这让鲁祥兴感到一种遭遗弃的屈辱和愤恨,渐渐地有点浮躁不安起来。
再一次提审时,检察人员厉声说道:如果你不交待那40多万元的去处,如果以贪污40万元定罪量刑,只有死路一条……
鲁祥兴想起自己的两个月的坚守毫无意义,再也绷不住了:既然你不仁,那莫怪我不义!我何必为他们背这个黑锅底?让他们在外面倒逍遥自在呢?
幻想破灭的鲁祥兴决定坦白检举,立功赎罪。
随后,他供出了鹰潭市副市长魏时中以及其他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届时,魏时中这条“大鱼”浮出了水面。
检察官欣喜之余,更多的是深深的义愤和震惊。
而更让检察官们感到愤慨震惊的是,很快案情已被泄露了出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就在鲁祥兴供述不久,也就是1993年10月19日下午,鲁祥兴供述的5人中之一的市城建局副局长李某就来到了检察院自首。
其中,供述了魏时中及其妻子侯水娥与相关的一干人犯知道事情已经败露,正紧锣密鼓地搞伪证,串供,胆大妄为地订立攻守同盟的事情。
原来就在鲁祥兴将魏时中等人供出来后,消息不胫而走。
很快魏时中就接到了消息,那晚回到家的魏时中,一脸木然,坐在沙发上不断的抽着烟,夹着香烟的手还有点发抖。
一旁的侯水娥看出了丈夫的不对劲,于是问到:“你怎么了今天?”
魏时中拿起香烟深吸一口,裹着烟絮,有气无力地吐出这三个字:“出事了!”
做贼心虚的侯水娥,一脸诧异:不会是事情败露了吧!
紧接着,魏时中给了她确切答案:“鲁祥兴在牢里把我们供出来了……”
侯水娥惊恐之余,更多的恼怒:“这个该死的鲁祥兴!”
而此时的魏时中不断的叹息,因为就在鲁祥兴被抓之后,他便开始感到不安。甚至还曾向“有关人员”都“打了招呼”。
而鲁祥兴这么快就将自己供出,他也是始料未及。
这一晚,魏时中夫妇辗转反侧,如坐针毡。长吁短叹之际,开始筹谋如何亡羊补牢……
经过一晚的商议,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开始分头行动。
魏时中慌慌张张跑去市里找主要领导探“口风”;侯水娥匆匆把鲁祥兴的弟弟鲁祥胜叫来。
和以往不同,鲁祥胜一走进魏家,侯水娥一改如往日的冷淡,又是端茶,又是递烟。这让鲁祥胜一阵局促。
当侯水娥将鲁样兴已把魏市长和几个局长出卖了的事情告诉鲁祥胜时,要他帮忙时,他这才明白了怎么回事。
原来此刻,侯水娥是要鲁样胜代其兄写一张收到侯水娥退回两万元钱的收条。
鲁祥胜权衡利弊之后,答应了侯水娥的请求,写了一张2万元的退据,并将时间写4月28日。按侯水娥的意思就是,这样从道理上才说得过去。
另外,在鲁祥胜临走前,侯水娥还叮嘱一定要保守这一切。
可从家出来后的鲁样胜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决定将人情卖到底。跑去市房管局副局长汪某家,说明原委,汪某让其写了一张金项链的退据。
紧接着,另一副局长陈某家,如法炮制了赃款退据。
与此同时,魏时中、侯水娥这边也没闲着,等鲁样胜走后,侯水娥就和其侄媳黄某陪同直奔鲁样兴家,将受贿的金项链塞进鲁妻李某手中,交待了相关事宜,统一口供……
处理完这件事后,侯水娥又找来侄子候江青,告知了相关事情,避免在询查时露馅。然后让侯江青将一些电器赃物处理掉。
等将魏时中夫妇和鲁祥兴相关事情处理的差不多的时候,魏时中夫妇舒了一口气,然而一件事,让他们又绷紧了神经。
鲁祥胜给汪、陈两人也写假收条的事很快传到了魏时中夫妇耳中,这让他们感到不安,深感此举严重威胁了精心谋划的串供秘密的安全。
于是赶忙约见了鲁祥胜,见面对他一顿斥责,又摆起了市长太太的谱,扬言:现在要保只能保魏市长一人!并责令鲁祥胜“采取措施”。
鲁祥胜于是硬着头皮去找汪、陈等人要回“假条子”,结果这事让市城建局副局长李某得知了。
李某感到了危险:魏时中这是打算“弃车保帅”,果然靠人是靠不住的,大难临头各自飞,既然你们不管我们了,那我得自己救自己!
于是,李某想到了坦白从宽,前往检察院自首,这才有了前面那一幕。
在李某的供述下,事关魏时中夫妇串供、搞伪证的丑剧,被抖落出来。
这也从反面印证了魏时中夫妇受贿犯罪事实存在的确实性,也给查办案件的执法人员敲了警钟:他们将面临的是一场并不轻松的较量。
很快,检察机关对侯水娥、鲁祥胜、侯江青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彼时的党校学习的魏时中寝食不安。
据资料显示,在这期间,中共江西省委、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还找到魏时中谈话,敦促其如实向组织交待问题,走坦白从宽的道路。
可此时的魏时中依旧存有侥幸心理,继续按事先与侯水娥商定的“夫推妻揽”的口径,孤注一掷,企图逃脱制裁。
面对魏时中的冥顽不灵,很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按刑事诉讼程序开展立案前的调查。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查实魏时中犯有受贿罪。
11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以受贿罪对魏时中正式立案。
可在检察机关依法对魏、侯住宅进行了搜查的时候,却什么也没发现,甚至连一张定期存单都没有。
这种反常的现象却更让检察官的质疑。
可案件一时之间没了进展,为此,检察人员重新审度案卷,最终将突破的口子对准了侯水娥子侄侯江青。
据查,候江青曾参与了魏时中夫妇串供及转移赃物事宜,于是检察人员以伪证罪将其刑事拘,带回审查。
在一番较量中,办案人员时不时向候江青透露出有关人员得到从宽处理的信息。慢慢的候江青的心理防线被突破。
紧接着,办案人员恩威并施,侯江青开始方寸已乱,他的手下意识地紧搓凳子角。
眼见时机成熟了,办案人员再次向候江青指明知情不举应负的法律责任,告诫他若再执迷不悟,吞吞叶吐,一切后果自负。
早已虚汗淋淋的候江青,心理防线崩溃。随即交待了实情,此外,还供述了侯水娥将三张定期存单,转移到万年县的亲戚家,仅知其中一张为10万元。
至此,案情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在获取有力证据之后,检察官与魏时中再次正面交锋。
端坐在审讯室的魏时中还故作镇定,可当办案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摊在桌上时,他开始变得不安,目光不停的游移,飘忽不定。
检察官看准火候,展开政策攻心和有选择地给些若明若暗的“提示”,魏时中心虚了,夹烟的手指明显地颤抖着,对以往几次坐失坦白机会的懊悔和顾及自己将被严办的恐惧噬嚼着他的心。
“唉!命该如此!”一声哀叹之后,魏时中在如实交代受贿犯罪事实。
案情已趋明朗,紧接着就是侯水娥了。
毕竟侯水娥才是台前“收钱”的那个人,涉及贪腐数额、行贿人员这些,她最清楚不过了。
然而这个原只是个初中文化的食堂管理员,却比魏时中更难缠。
在案发后的侯水娥,时而装聋作哑,时而浮躁耍泼,始终拒不认罪。
可当得知候江青、魏时中都认罪了,侯水娥眼睛发直,张开的嘴巴半晌没吐出一个音。
但依旧还想顽抗,直到办案人员拿出魏时中写的规劝信,侯水娥的防线轰然崩塌。
最终如实交待了3张均为10万元的存单去向,以及利用魏时中职权,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事……
经检察机关严格依法核定:魏时中、侯水娥夫妇共同受贿犯罪金额达16万余元,违纪非法所得近10万元!
不要小看这16万元,这可是在90年代,当时一个普通公民的收入大概每月300元左右,16万,那就需要40年不吃不喝才能积累到。
而魏时中夫妇利用手中的职权,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轻而易举地将16万元不义之财攫入个人腰包。
这种受贿犯罪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和社会危害性。
情况迅速反映到省里有关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数额如此巨大,是建国以来江西省因受贿而触犯刑律被查处的级别最高的领导干部,引起了广泛的重视。
最终,两人在1994年皆因受贿罪被判刑,魏时中被判15年,侯水娥被判4年。
人民网曾发文表示:魏时中本来很廉洁,为躲避他人送礼,逢年过节甚至还躲到亲戚家中,但其妻侯水娥对丈夫的拒贿却非常不满,在她的一再煽动下,结果坠入了这黑暗深渊。
对此,有人认为那么对魏时中、侯水娥共同受贿罪案的判定是否存在偏颇?
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侯水娥虽然在索要、收受钱物方面唱了“主要戏”,但这些都是建立在魏时中的职权上,如果魏时中没有职权,别人不可能给侯水娥送钱送物。
尽管魏时中是在侯水娥的怂恿下起了贪心,在之后,明知道这种事是犯罪行为,魏时中还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默认和放任其中侯水娥收受贿赂。
再结合魏时中在案发后积极策划和参与攻子型力掩盖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其实魏时中主观犯罪意愿很明显。
如此看来,魏时中“回避”直接收受有求于他的人送的钱物,其实只是一种翻新的作案手段。
故而,对魏时中夫妇的判处是得当的。
魏时中夫妇一案,也再次告诫我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而这也是共产党人廉洁奉公应有的道德素质,也是共产党廉洁政治的本质要求。
不知道大家看完魏时中夫妇贪腐一案,有什么感想?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