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一家初级中学因销售不在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目录的读本被罚

晨曦微露的写意 2024-09-13 22:01:00

信用中国(湖北随州)官网截图

信用中国(湖北随州)官网,行政处罚公示获悉:广水市长岭镇平林初级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381MB0N87733L;经查,2023年春季当事人以教辅的名义统一向七年级至八年级388学生销售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的《启智增慧》读书活动用书,价格为16元/本,销售388本,计销售金额6208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所列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6208元;二、罚款62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828元。违法行为类型系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水市监处罚﹝2024﹞161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09,处罚机关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资料显示:广水市长岭镇平林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 李建军,地址 广水市长岭镇花园街,开办资金(万元) 650,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审批机关广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 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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