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在农村刚刚实行土地承包到户以后,农村出现一股风气,因为农村人需要缴纳农业税、三提五统、各种集资和捐款、农村建设义务工、农业水利摊派工等等国家和集体的“人头税费”,即经济负担,农户经济压力过大。
农村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人家,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依据国家的户口管理政策,自己出钱,向国家缴纳农村户口转移变更成非农村户口,人们称之为“农转非”户口,就可以跳出农村户口的范围,就可以逃脱农村人的各种赋税和摊派。
这些“农转非”的农村户口的农民,在城市或者乡镇上买房安家落户,想成为“非农户口”,即城镇户口,但是,谁都没有想到,虽然不再缴纳各种费用,减轻了家庭经济压力,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变成城镇户口的人员,根本享受不了城镇户口的优越待遇,不能融入城镇生活。
农村这些“农转非”户口的人,便成为“第三种户口”,国家既不承认他们算作是城镇户口,又不算作他们是农村户口,他们不能融入城市,又回不了农村。
后来,国家对农村的优惠政策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好了起来,他们看到了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发生了非常大的转变,当他们的户口“农转非”后,再无缘享受这种优惠政策,后悔都来不及了。
多少年来,他们没有农村的承包土地,没有宅基地,没有农业各种补贴,没有精准扶贫的优惠政策,在城市里过着“非城市人”和“非农村人”的贫穷生活,靠打工来维持艰难的日常生活,梦想有一天,国家的户口政策改变了,再重新回到过去的农村老家,过上农村人正常的生活。
近年来,国家的农村户口政策,又一次发生了变化,国家是允许他们过去从农村走出去的“农转非”户口人员,重新把户口迁移回农村来,实现他们的愿望。
关于他们“农转非”户口,再重新回迁农村,国家已经出台了新的政策,但是各地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方法有所不同,但是,总体来说,他们的户口迁移回农村,完全可以变成现实的。
但是各地所采取的积极措施有所不同,以山东青岛为例,就可见一斑,青岛市允许户口迁移回农村的方式包括,①是未成年人投靠父母,②是夫妻相互投靠,③是父母投靠成年子女,④原来是“农转非”户口的。
他们的关键要点在于,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或原来有户口登记在案的农村户口,用一句简单的话概括来说,就是“非农”投靠“农”或“农转非”户口。
近期湖南的政策是,从2016年2月3日起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后,一些人将自己的户口,由农村迁移到城镇的户口,可以凭借本人或家庭的居民户口簿,再次申请户口回迁农村。
从湖南省的这一政策可以看出,2016年2月3日就是当前划定的“农转非”户口,再次迁移回农村的“时间红线”,在这一规定的时间之外的户口迁移人群,都不准许实现“非转农”,把户口变更农村户口的,是具有普遍性,是当前“农转非”户口迁回农村的“时间红线”。
本人认为,如果子女户口都已经外迁进城镇的人口,父母户口仍然是在农村,想回农村的人,如从农村走出去的大学生、招工招干、当兵等人员,建议一定要趁父母还健在,家里有宅基地确权人,并要抓紧时间对农村老家的旧房,进行翻新改建,就有户口迁移回农村的现实基本条件。
另一种情况是,农村双女户和独女户,如果已经外嫁了,只要父母户口未迁出农村,就有权利继承父母和家庭的资产,把自己和家人的户口迁移回农村。
随着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发展的更进一步了,农村将会需要更多的人才和劳动力,到那个时候,非农村户口变更成农村户口的政策将会更进一步的放宽和优化,愿意回农村的城市人,将再不会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大家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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