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之治》(四)

晨凯看社会 2023-01-15 14:02:05

二是代君摄政制

所谓摄政,就是代替君主处理政事。古代国君年幼不能亲自处理政事时,由其亲族暂代执政。如周成王时周公代行政事,春秋时鲁隐公代太子轨摄政,汉代时霍光代汉昭帝、汉宣帝摄政,王莽代汉平帝、孺子婴摄政,明代时张居正代万历帝摄政,清初时睿亲王多尔衮代顺治帝福临摄政,清末时醇亲王载沣代宣统帝溥仪摄政,等等。摄政者可能是太后、皇后,也可能是摄政王、外戚权臣、辅政大臣,而一般情况下“摄政王”只是对摄政者是皇族亲王时的一种称呼。摄政王的权力大小也不一样,有的实权在握,有的只是一种尊称或者临时代理职位。国外也有这种情况,例如,2016年10月13日,泰国国王普密蓬·阿杜德去世,由于当时泰国特殊的政治环境,资深政治家、原总理、当时的枢密院主席炳·廷素拉暖被任命为临时摄政王,这是一种在先王逝世、新王未登基的过渡期间的临时措施。

在摄政期间,摄政者给予建议、并让君主从各项建议与执行中进行学习,直至年岁更长,能够亲自执政为止。然而,在很多情况下,摄政者都会独揽大权不放,甚至把君主当作傀儡。因此,君主长大后,也往往与这些摄政者产生矛盾,进而引发权力斗争,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以中国的清朝为例,权争成功的例子是清初康熙帝除去权臣鳌拜,权争失败的例子是清末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之间的“帝后党争”。中国历史上的历次“党争”都说明,党派与道德无关,只与结盟的需要(也即利益)有关。宋代欧阳修的《朋党论》中说“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原因是“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因此“其暂为朋者,伪也”,而“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这是“君子之朋”,君主应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欧阳修说得冠冕堂皇,而现实生活中所谓的“小人”与“君子”真是没有在额头上贴标签。面对利益的砝码,道德的天平说偏就偏;面对权力的诱惑,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因此,所谓“小人之朋”与“君子之朋”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以现在的观点来看,担任国家元首职务的人,须有一定的资格,如年龄、经验、才能等因素。例如,美国《宪法》就规定担任总统的条件:一是必须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也就是必须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任何归化的美国公民都不能担任美国总统;二是必须年满35周岁;三是至少在美国国境内居住满14年。在摄政制度中,君主的任职资格在法律上是得到承认的,只是由于能力不及才暂时不履行君主的职责而由摄政者暂代。这种制度的理论基础就是“君权神授”,即使你是一个傻子(例如晋惠帝司马衷)或者是一个孩子(例如宣统帝溥仪),只要你具有当皇帝的资格,你就是皇帝,至于政事,自然有人代为打理。在这种世袭制下,哪怕再没有才能,也可以代天行权,或者权力由身边的一群小人来代替行使。自己有皇帝的位子,但没有做皇帝的能力,因此也就没有皇帝的权力,更不用承担做不好皇帝的责任。毛泽东就说过这样的话:“中国的皇帝很有意思,有的皇帝很有作为,有的皇帝简直就是糊涂虫,可那是没有办法的事。皇帝是世袭呀,只要老子是皇帝,儿子再糊涂也得当皇帝,这也怪不得他,生下来就是皇帝嘛。还有两三岁就当皇帝,当然要闹笑话。他那个皇帝好当得很,什么事都有人替他办噢。”由此说来,老天爷随便把国家元首这样重要的职位交给一个什么人,而不问其贤愚,也真是太不负责任了!难道在他的眼里,国家大事就是这样的儿戏吗?人们一遇到事情就求上天保佑,能靠谱吗?

摄政制会直接衍生出两种政治“怪象”:太上皇和垂帘听政。

“太上皇”一词,最早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平定天下后,除了规定最高统治者为“皇帝”,还特意“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于是,庄襄王(也就是秦始皇的父亲赢异人)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拥有“太上皇”头衔的人。“皇”出自传说中的“三皇”(伏羲、女娲、神农);“帝”出自远古时期的“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二者比较,“皇”是虚幻缥缈,“帝”则握有实权,所以皇帝也可以简称为“帝”。“太上皇”中单一个“皇”字,原本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名誉上的虚衔。秦汉时期,没有“太上皇帝”,只有“太上皇”,这是由“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的思想意识决定的,古代皇帝不会在制度上施行二元化的统治体制,只是把“皇”当作一种至高无上的待遇,因此刘邦自己称“帝”,封其父为“太上皇”。“太上”,是一种极尊贵的称呼,因其只是天子的父亲,不干预国事,所以不能用“帝”号。

中国历史上共计332个皇帝中,出了15个太上皇,其中北朝5人、唐朝4人、南宋4人、明朝1人、清朝1人。综观中国历史上太上皇的出现,多半是不得已而为之。有的是老病,如唐顺宗、宋光宗等;有的是淡泊政务,如后魏献文帝;有的是迫于形势,如北齐武成帝、唐高祖、宋徽宗等;有的是他人擅立只好默认,如唐玄宗、明英宗等。真正发于诚心而内禅的,只有唐睿宗、宋高宗、宋孝宗和清高宗等4人。宋人洪迈对唐睿宗、宋高宗、宋孝宗大加褒奖,称他们“与尧舜合其德”;清人赵翼赞扬清高宗(乾隆)为“真开辟以来所未见”。洪迈与赵翼对太上皇的称赞无论是否出于真心,但太上皇的真实存在,对于那个年代最高统治者只要不死便不会交出权力的政治现实来说,总还是有一点进步意义的。

退居太上皇位者,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再过问朝政;一种是继续过问朝政。不再过问朝政的,像唐睿宗李旦那样的,如凤毛麟角。继续过问朝政的,又有程度上的差别,有的是继续执掌朝政,如北齐武成帝高湛传位后,自称“太上皇帝”,还要事事操心;有的是不甘心大权旁落,因此名义上也要有一点象征性的权力,例如,唐玄宗李隆基在“安史之乱”中西逃时,太子李亨自立为皇帝,唐玄宗无力挽回,又不甘心,在自称“太上皇”的同时竭力争取一个“知情权”;少数情况是太上皇事必躬亲,独揽朝纲,如乾隆皇帝,退位前专门规定了他退位后还要决定哪些事情。嘉庆皇帝除了把乾隆尊为太上皇帝,还要朝夕听其“训政”,直到乾隆驾崩。

“垂帘听政”的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国君去世后,如果继位君主的年纪幼小,可以由小国君的母亲辅政。根据宫廷的规定,朝中官员不得直接观看和接触太后,所以辅政的太后一般坐在国君理政厅堂侧面的房间里,在房间和厅堂之间挂一帘子,听官员们与国君谈论政务。于是,这种由母亲帮助君主辅政的制度,就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垂帘听政”。最早的“垂帘听政”,要数战国时期的赵太后。她听从大臣触詟的劝谏,把幼子长安君送到齐国做人质,求得齐军帮助,从而解了赵国之危。汉朝时,汉惠帝不理政事,吕后临朝。汉殇帝出生不过百日就继汉和帝为帝,皇后邓氏以皇太后的身份临朝。南北朝时期北魏冯太后也曾经临朝称制。唐朝武则天以太后临朝甚至废唐建周,自己做了皇帝。宋代有多位皇太后曾临朝称制。清代最著名的是慈禧太后临朝,前后执掌朝政达48年。

与垂帘听政相对应的是皇帝与皇后共同掌权。隋文帝的文献皇后很有政治才能,每当与隋文帝议论国家大事,看法往往不谋而合,十分一致,因此宫中称为“二圣”。历史上最著名的“二圣”当推唐朝的武则天与高宗李治。公元655年,高宗废掉皇后王氏,改立武则天为皇后,夫妻俩共同临朝理政,被称为“二圣”。武则天当了皇后,飞扬跋扈,高宗无法忍受。宰相上官仪建议高宗废掉武后,以顺人心。本来已经起草好了诏书,但武则天知道后就去找皇帝投诉,高宗老老实实地说是上官仪教他这么做的,结果武后恨死了上官仪。后来,上官仪因谋反罪而被满门抄斩,武则天掌握了实权,“二圣”才彻底坐实了。随着高宗的身体日益恶化,对武则天毫无制约。从此,武则天在群臣面前树立了与唐高宗并尊的地位,也为其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而奠定了权力与舆论基础。

摄政制是由其他人代替法律上的君主行使职权,由此衍生出来的太上皇和垂帘听政,则是由“不在其位”的人“谋其政”并“行其事”。这种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诱使僭主式的野心家觊觎最高权力,进而为了争夺皇位而发生社会动乱。僭越是超越本分的意思,所谓“僭主”是指不依合法程序、不经公民授权而僭取国家权力者,也就是僭取了本由公民集体享有的政治权力,所以被视为违背常规和不合法制。亚里士多德针对希腊特有的专制形式的僭主制说,“僭主政体就不像一个政体”,也就是说,它根本就不是城邦正常的组织形式和统治方式。如果勉强把它算作一种政体的话,那它也是“最为恶劣的”。由于“僭主”是不合法的政权篡夺者,严格来讲,僭主还不是“君”,因此通过僭越的途径取得政权的人,往往比世袭制下的君主更加残暴无情,但这与君主制下的暴君又不能区分。法国文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本杰明·贡斯当在攻击拿破仑的著名小册子《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关系》中,将君主制与僭主政治做了比较,认为僭主政治比绝对的专制主义更可怕,“专制体制排除所有形式的自由;僭主政治需要这些自由的形式,以便证明它的颠覆活动是正当的;但是它在盗用它们的时候又亵渎了它们。因为公益精神的存在对它是危险的,既然公益精神必然出现,因此僭主政治先用一只手打击人民,压制他们的真实意见,再用另一只手打击他们,强迫他们违心地表达合乎需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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