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近期,上市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的券商发布公告,针对天沃科技之前开展的内部重组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督导。天沃科技将之前29亿元收购的电力设计院,以1元象征性的价格转让给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为什么会做如此亏本的买卖,电力设计院难道也不行了吗?要知道在当下众多设计院陷入惨烈内卷、生死存亡的时候,电力设计院宛如世外桃源、诺亚方舟,日子过得还可以,甚至过得还比较舒服,这与我们国家新能源发展、能源安全的大背景密切相关。
在这样的背景下,居然有一家电力设计院被一元钱转让。此外,这家电力设计院过去几年巨亏几十亿,甚至还因为财务造假被监管机构处罚。这个过程中有哪些教训可以汲取,在接下来的国企改革发展,尤其是重组整合投资并购过程中怎样避免类似错误,是本期想跟大家分享的话题。
六、业绩补偿能挽回损失吗
中机电力和天沃科技被行政处罚的教训必须汲取,上市公司29亿买进来,1块钱卖出去,血本无归。大家肯定会好奇,巨额亏损能不能挽回?答案是不确定。当时收购时有没有风险管控措施,答案是有的。
根据《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购买协议》”)及天沃科技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如中机电力考核期(2016年8月至12月、2017年、2018年、2019年)末未实现业绩承诺,则业绩考核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天沃科技进行补偿。
《补偿协议书》约定,中机电力2016年8月至12月、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以下均同)分别不低于15,500万元、37,600万元、41,500万元、45,600万元,考核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140,200万元。如中机电力考核期末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低于承诺净利润之和的90%(不包括本数),则补偿额=((考核期内承诺净利润之和-考核期内实际净利润之和)/考核期承诺净利润之和)*标的公司80%股权的对价。
因此,综合中机电力经追溯调整后的业绩实现情况,以及中机电力于2019年末的股权减值情况,业绩承诺方应向天沃科技补偿的金额为18.04亿元。
即使拿到了18亿元,天沃科技这几年也血亏10亿元。但是,18亿元的业绩补偿款能拿回来吗?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补偿金额确定以后,苏州天沃已于2024年2月1日起向各业绩补偿方多次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主动与天沃科技联系商讨业绩补偿相关事宜。根据《补偿协议书》相关约定,业绩补偿方应于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向天沃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项。截至目前,天沃科技尚未收到各业绩补偿方的反馈。
天沃科技后续将尽快采取其他追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