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地区教育系统的人事分配政策是:新招考入职的教师一律分配到乡镇偏远山村学校任教,工作满五年(或三年)后,并获得县级荣誉或教学成果后,再通过考试调入县城中小学校任教。
这项政策无疑是公平公正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一是不利于新教师的培养。新招考入职教师大多数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其可塑性强,但分配到偏远山村学校任教后,几乎没有什么教研活动,教学上连个商量事的人都没有。几年下来,教学几乎与外界失去交流,错过了提升教学素养和教学能力的最佳时期。每一批新入职的教师都经过这样一个过程,全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要受到严重影响,从长远讲,对提高全县的整体教学成绩极为不利。
二是对年轻教师个人婚姻问题影响巨大。
新招考入职的年轻教师大多数已到了谈婚论嫁的最佳年龄,一下分配到一个偏远的山村学校,几乎与外界隔绝,加上乡村学校教师基本上是包班制,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时间和机会。农村青年教师找对象难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不幸福的婚姻、不幸福的人生,自然激发不出年轻人干事创业的热情。
怎么解决新入职教师的培养等问题呢?
观点:新招考入职教师先到县直学校工作三年,等工作成熟后再到农村学校任教。这样做的好处:
一是在县直实验学校年轻教师成长快。
在老教师的带领培养下,新入职教师成长迅速,专业素养提升较快,同时积累了教学教研的人脉关系,即使将来到偏远山村学校任教也能展开独立教研。有问题可及时与县直学校甚至上一级学校和教学教研部门联系,达到同步接受新的教育教学思想的目的。
二是能顺利解决各人婚姻问题。
在县直学校工作三年期间,由于在县城接触的面广人多,各人婚姻问题基本上都能够得到解决。在县城安家后,即使将来到农村工作,由于现在交通条件便利,基本上不影响家庭生活。
如果长期坚持实施这项政策,全县教师的整体素养和教学水平将会有大幅度的提升。但实施这项政策必须在招考简章里就要加以说明,入职时要签定好去向合同,防止在县城工作三年后,个别人不履行合同,或学到本事后远走高飞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