毌丘甸,字子邦,出生于河东郡闻喜县,即今天的山西省闻喜县。在魏国,毌丘甸以其深厚的学识,最终官至治书侍御史,主要负责监察官员和审理案件。
毌丘甸不仅个人才华出众,还出自显赫世家。他是当时镇东将军毌丘俭的长子,毌丘俭在魏国担任要职,多次参与对外战争,因此家族在洛阳非常有名。作为毌丘俭的儿子,毌丘甸在洛阳社交圈中也享有很高的声望。
正元元年(254年),是曹魏政权内部斗争极为激烈的一年。这一年,齐王曹芳在司马家族的操控下被废黜,这标志着司马家族对曹魏政权的控制进一步加强。毌丘甸眼见着司马师的权势日益膨胀,国家的命运悬于一线,他深感忧虑。
在一次与父亲的私密交谈中,毌丘甸表达了他对时局的担忧和对司马师专权的愤慨。他对毌丘俭说:“大人居方岳重任,国倾覆而晏然自守,将受四海之责。”这句话中,毌丘甸暗示父亲作为镇东将军,掌握重兵,在国家危难之际不应袖手旁观。他认为,如果司马师的篡权行为得逞,那么父亲也将难辞其咎,因为作为国家的重臣,有责任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皇室的尊严。
毌丘甸的这番话,实际上是在劝说父亲起兵反抗司马师的专权,以维护曹魏的正统。毌丘俭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而是暗中招兵买马。
正元二年(255年),毌丘俭终于决定起兵反抗司马师的专权。在起兵前夕,毌丘甸为了保护家人免受即将到来的战乱,带领家属逃亡到新安的灵山上,希望能够暂时躲避风头。
然而,毌丘俭的起兵并未能取得预期的成功。毌丘俭的叛乱很快被司马师镇压。在灵山被攻下后,毌丘甸及其家族被捕,并最终遭到了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