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杜少平走下法庭,与妻子见面后,被押殡仪馆抬进死刑执行车

静看繁花 2023-08-17 16:58:48
一、案情回顾

2004年1月21日,住在湖南省怀化市的郭忠(化名)是某一中学的教导主任,这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在校园里面走着,因为临近春节学校师生都已经放假回家准备过年了。

而他自己是因为把准备带回家给妻子和女儿的礼物落在了学校,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拿,便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十六年之后,湖南省怀化市在某一中学的操场上拉起的警戒线,有着几台挖掘机在进行着挖掘工作,其目的并不是施工改造操场,而是要找那个已经消失了长达十六年之久的郭忠。

而郭忠为什么会出现在操场地下?又是谁把他残忍的杀害后埋在了这里?

时间回到2003年,当时郭忠在这所中学里面担任教导主任,他平时工作勤奋,做事一丝不苟,坦诚相待,对同事和学生们也都很不错,大家也都非常喜欢和他打交道。

下半年快临近过年的时候,学校开始准备修建操场,而黄某通过一些关系承包了这个修建操场的项目,郭忠被任命为质量检查员。

郭忠对着工作一直都是保持着一丝不苟的作风,他每天都会去现场监督施工,但是有一天他发现,操场某处质量不过关,要求黄某重新施工,不然不会在合同上签字。

黄某也是想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说道事后我会给你好处的,但是郭忠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原则,而黄某也是因为这件事对他有所不满。

过了几天黄某收到了一封举报信,而他想都没想就觉得是郭忠举报的,更加让他心怀嫉恨,也正是这封举报信,让他赔偿了不少钱,也正是这封信让郭忠从1月21日出门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天晚上黄某约郭忠到学校见面聊一聊操场改造的事情,当郭忠到了现场发现他不在就一个人坐下来点燃了根烟,独自抽了起来,而黄某这时也从后方拿铁锤砸向了郭忠,之后为了确保郭忠没有呼吸了,在其身上又进行了几次的殴打。

确定郭忠死后,将其尸体拖到了刚刚挖好的坑里,然后用泥土掩埋,第二天早上工人们来了之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就正常用水泥浇灌在上面进行下一道工程了。

就这样郭忠没有了音讯,他的家人们这十六年来也一直都在寻找他,也去报过警但是都被黄某压了下来,当时黄某在当地也是一个小有势力的人。

二、真相的到来

一直到2020年4月12日,有个名为小田的人来到当地警局报案称我知道郭忠这十六年去了哪里,并说出黄某已经将其杀害。

这个名为小田的人是黄某的表弟,平时也会跟着他出去鬼混,也和黄某参与过一些违法活动。由近期黄某又想做一些违法的事就准备叫小田一起,小田不同意他,他就威胁小田不做我就把你也给杀了。

小田受到他的威胁就跑来报案并把黄某之前做的一些犯罪违法行为都说了出来,在这之后警方也是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过三个小时的挖掘也是看到了尸体,经过检验和DNA比较也确定了郭忠的身份和死亡原因,并且将黄某抓捕归案。

同一时间警方也是揭开了以黄某为主的邪恶势力的犯罪集团共27人,涉嫌犯罪30余起,这件‘操场埋尸案’在当时也是引发了全国的注视,也侧面引起了最高法院的重视,而这些人也会引来审判他们的时刻。

2020年7月2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法院也是对‘操场埋尸案’进行了一审,犯人:黄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某对其一审宣判不满,决定提出上诉。

再过了一段时间后,湖南省最高法院公开进行二审,驳回上诉,继续进行一审的判决方案。几天过后怀化中级法院对黄某执行死刑。

对于郭忠一家人来说,这一天等的太久太久也付了很多,而法院也根据刑事法中的规定,持以人道主义,在执行死刑前,安排他和妻儿们见最后一面。

黄某再和妻儿见面之后,被缓缓的带上执行车走向了刑场,结束了他这一生。

三、深刻反省

这起‘操场埋尸案’它不仅仅是揭露了黄某的犯罪行为,也侧面透露了当时一些行政机关的行贿问题,而这些问题严重危害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是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政府的形象也随之受到了影响。

我们应该深刻反思,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加强对邪恶黑色势力的打击,也要严查行政机关的行贿等现象,加强对有职权人员的教育,也对这方面提高重视,不能让人民群众觉得行政机关包庇这些违法团体。

作为一个社会,我们不能对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视而不见。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到社会安全的建设中,推动法律的有效执行。

总之,湖南操场埋尸案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件,反映了社会中仍然存在的问题。通过汲取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安宁,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公平、安全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法律正义的重要性,以及对于罪行的严惩。这起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又有那些呢?

法律分析

被告人的上诉权

在这个故事中,被告人黄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被告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有上诉权。

被告人的上诉权:

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享有上诉权,即可以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对判决进行审查和裁定。

被告人的上诉权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有助于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准确。

上诉程序:

提出上诉: 被告人不满一审法院的判决,可以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审查受理: 上级法院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上诉的法定条件。

审理程序: 上级法院将进行审理,包括对证据和法律适用的重新审查。如果有必要,法院还可以进行庭审。

判决结果: 上级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可以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上诉的目的:

被告人提起上诉的主要目的是寻求对原判决的重新审查和公正判决。如果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法律错误、事实错误或程序违法等情况,二审法院有可能对判决进行改变。

在这个故事中,如果黄某不满一审法院的死刑判决,他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判决进行审查。

上级法院会根据上诉请求、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审查发现判决存在问题,上级法院可能会改变原判决,但如果认为原判决合法合理,也可能维持原判。

故意杀人罪

在这个故事中,黄某因杀害郭某被判处死刑,涉及故意杀人罪。下面是有关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分析: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的重大犯罪之一,其构成要件包括:

主观方面的故意: 犯罪人具有明知故意地要造成他人死亡的主观意图。也就是说,犯罪人的行为是有目的地,他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

客观方面的行为: 犯罪人实施了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可以是用暴力、毒药、武器等手段。

死亡结果: 犯罪人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

故意杀人罪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的严重罪行,其刑罚一般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以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具体刑罚会根据犯罪的情节、后果、动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本案分析:

根据故事描述,黄某因为对郭某的恶意报复,越来越不满郭某的监督工作,最终杀害了郭某。在本案中,黄某的行为具备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故意: 故事中描述黄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郭某死亡,因此他的行为具备了明确的主观故意。

客观行为: 黄某实施了直接导致郭某死亡的行为,即杀害了郭某。

死亡结果: 郭某确实因黄某的行为而死亡。

基于以上分析,黄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黄某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是依法对他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和惩罚。

4 阅读:9217
评论列表
  • Aa 18
    2023-08-17 23:41

    写的啥呀,时间不对

  • 2023-08-18 12:45

    写的太垃圾

  • 2023-08-18 13:50

    前后矛盾!前面说是回去拿礼物,后面又说应黄某所约。

    重重迷雾锁人生 回复:
    枪毙的又是杜少平
  • 2023-08-18 10:26

    瞎编乱造

  • 2023-08-17 23:23

    这样的文章也能发表,全篇不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然是斗争,就应有斗有争。从法律专业角度和文学创作角度看,作者就是个法盲。[呲牙笑]

  • 2023-08-17 22:49

    对于犯罪之人,应该直指真实姓名,不用遮遮掩掩。

  • 2023-08-17 21:11

    静看繁花作者,本是很清楚的案子,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却被你说得乱七八糟的,实在搞不懂[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2023-08-18 09:52

    从头到尾看了这篇文章,得出了一个结论:写文章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应该认真学好语文了再发表文章。

  • 2023-08-17 20:34

    是杜少平,黄某是who?

  • 2023-08-18 16:33

    这个的文章也能见网[汗][汗][汗]

  • 2023-08-18 12:57

    凶手是杜少平,黄某是杜的舅舅,也是当时的校长,人物都没弄清楚,发什么屁文!

  • hz 1
    2023-08-18 15:03

    野蛮落后耻辱社会

  • 2023-08-18 17:01

    杜少平干的已经执行死刑了,一口一个黄某瞎扯犊子

  • 2023-08-18 14:46

    小编没上过学,不会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