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文学社》规定:“凡赞成本社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农民作家,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向我社申请,经文学社审核即为本会会员。”我社,至今办刊七年,一共出刊17期纸刊,媒体拥有16万粉丝,举办两次全国性采风活动。
为执行上述规定,积极慎重地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结合重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入会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赞成本会章程。
2、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无不良社会反映。
3、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二)文学成就
1、从事文学创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市级文学期刊至少发表两篇文章;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一篇(诗歌按10行1000字);
(3)市级作家协会会员;
(4)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至少三篇;
2、从事网络文学创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三部以上与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签约的完本作品,或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发表(签约)作品连续三年以上;
(2)有一部以上与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签约的完本作品,且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1篇;
(3)单部作品影响较大,或被改编为影视、动漫、网游等;
(4)在有较大影响的文学网站获奖的作者;
(5)百姓作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放松申请条件。
(三)满足以上条件的文学人士可以先把文章拍照或者截图发送3458527207@qq.com审核,审核通过后文学社将统一通过邮箱通知是否成为会员。
(四)也可以通过微信lyh815818方式审核材料。
(五)成为会员将一次性缴纳三年会费300元。
(六)凡成为会员的作家将制作会员证并在秋季刊刊登一篇文章。
(七)成为会员每年给予至少两次纸刊刊登,并在文学社媒体上宣传提高知名度。
百姓文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