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的电动车被偷,竟反过来被要求赔偿112万,让我们看一下具体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一天,陈亮下班骑着他的电动车去家附近的面馆吃面,将电动车停放在了店门口。
进去以后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了,正对着自己停放的电动车。
就在陈亮大快朵颐的时候,一抬头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陈亮放下筷子紧忙跑了出去。
出去一看,自己的电动车竟被一个老头推走了,陈亮大喊着:“站住,站住!”
但老头不但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骑了上去,飞快的骑走了。陈亮在后面拼命的追,到十字路口时,陈亮问了一下路口的小贩老头的方向就跑了过去。
陈亮边喊边追,快追上时,陈亮一个助跑,朝老头踹了一脚,将老头和电动车都踹倒在地。
陈亮跑过去,心疼的看着自己新买的电动车,没有注意老头。
但此时老头躺在地上开始抽搐了起来,周围也围满了人,提醒陈亮:“小伙子,这老头不太对呀”
陈亮转头看一下老头,此时已经口吐白沫不动弹了,陈亮有点害怕,颤颤巍巍的拿起了手机拨打了120和110报警电话。
120来了后对老头进行了抢救,陈亮也和警察解释了事情的经过,“他先偷我的车我才踹他的,我只踹了一脚啊,真跟我无关啊”
而此时老头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经120检查已经去世了。
警察随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陈亮带走了,陈亮大声的解释道:“和我无关!”
警察说:“和你到底有没有关系需要司法鉴定”
过了几天老头的鉴定结果出来了:老头的死因是因为自身的突发冠心病导致的。
最后警察认定陈亮与老头的死没有关系,随即将陈亮释放。
但老头的家属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认为陈亮导致了老头的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将陈亮告上法庭,索赔112万。
那法院会如何判决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陈亮认为,公安机关已经将其释放,证明其与老头的死亡之间无关,而且老头的死亡原因是冠心病,不是他导致的,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老头的家属认为,陈亮构成故意伤害,也没有积极救助导致了老头去世。
而且他之所以踹老头,是因为老头偷走了他的电动车,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那法院如何认定的呢?
老头作为一个成年人,他自身患有很严重的冠心病,他应当预见到偷电动车所带来的风险,而在陈亮发现电动车被盗时,追赶和踹老头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过防卫限度。
陈亮在将老头踹倒在地时,也第一时间拨打了120,说明他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
但是,虽然老头的死亡原因是因为冠心病,但司法鉴定书中写明,陈亮的一脚对老头冠心病突发诱因的参与度在5%-15%之间。
所以,最后法院酌情判决陈亮承担5%的赔偿责任,即赔偿56000元。
笔者想解释一下,虽然陈亮在刑事上不构成犯罪,但鉴定意见上已经说了外力参与度是5%-15%,所以法院酌情判决陈亮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外力的参与度在5%-15%之间,可以理解为意外事件了,所以法院酌情判决,也是基于对死者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