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到市民抗议暴走团妨碍交通、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报道,步行锻炼何以从人畜无害的个人快步走病变成大团队统一着装、高呼口号、占用机动车道的团体暴走了呢?
我的朋友、上饶师范学院的汲军教授叹了口气,部分公权力掌握者享受着的特权对市井民众的恶劣感染,导致人们向往制服、向往公权力带来的特权,比如话语特权、交通特权和其它社会资源的特权等等。
穿制服成为公家人,是50后——80后这几代人共同的人生追求,新中国各个体制内系统最早都由都由军管会领导,所以很多单位都是跟军队着装的变化而变化,军事化的着装特点架构出来的是统一着装带来的公权力特权。
我说了,统一着装统一行动时对普通民众带来的视觉压迫和心理冲击是巨大的。这就是中国底层社会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人群最无法忘怀的记忆。大家仔细来看看,当下组成暴走团横行街市的是不是就是这几代人呢?
很显然,向往公权力特权是市民社会的痼疾,对于法治社会的构建有妨碍和延缓的作用。这帮人明知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为什么还不管不顾呢?是因为他们深知法不责众的中国传统,是因为市民群体只敢背后抗议、当面不敢发声的结果。
那么参加暴走团的都是些什么人呢?笔者进行了周密的调查,以上饶市长期活跃在滨江路、市中心广场的两支暴走队伍为例,百分之八十是长期的自由职业者,另一部分有少量的基层退休干部职工。总体文化素质低下、道德素质欠缺,随地吐痰扔瓜皮果壳的现象非常严重。前段时间这帮人为了通过某路段,用力推倒市民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后又群起围攻表示不满的市民,可见暴走团群体性道德素质低下的现实。
那么,作为城市管理者,公检法和城管 部门如何来消灭暴走团这种城市恶疾呢?
一,集会游行必须报批公安部门。群体性游行集会,应该提前一天向公安部门报告,人数、行走路线以及主题,必须报告清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报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组织者和带头者进行处罚。
二,单次单报,并缴纳相关管理费用。因为是集体游行,必然给交通和居民生活带来妨碍,必然增加管理部门的管理成本,此类成本应该由游行者自行负担。
三,不得呼喊口号。城市是所有市民的城市,暴走团暴走行动不得呼喊口号,要静默行进,不得阻碍车辆人群行走,不得驱逐他人。
四,如果固定聚集点,应当向聚集点所在居委会缴纳场地使用费用。
另外暴走团不得在4时到夜间22时之间活动,行走路线不得选择城市的主干道,不得经过居民区、学校和各级政府机关。
闲的,全部不给退休金看看还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