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号,浙江湖州的一家服装网店老板徐女士愤怒地揭露了发生在她店铺的一起事件。
徐女士的店铺专门销售演出服装,在5月22到5月23期间,收到了来自陕西汉中一所幼儿园老师下的8个订单,总共购买了9套相同的演出服,每套实付129元。
这所幼儿园的六一表演活动定于5月30号举行。从5月30号晚上开始,这些订单中有一部分提出了退货申请。令人惊讶的是,在6月1号,店员发现了一段视频显示该幼儿园的老师穿着自家店铺售出的演出服进行表演,衣服上的吊牌清晰可见,还未撕去。
6月3号,当地县教体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并承诺会给出一个令商家满意的答复;而幼儿园的招生老师惠老师则表示,购买行为是老师的个人决定,与幼儿园无关。她还提到,淘宝上购物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他们只是询问了是否可以退货,被告知不可以后,他们就未继续坚持。
然而,惠老师的说法与徐女士提供的订单记录不符。徐女士称,尽管她的网店确实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如果是尺寸不合适等问题,商品在20多号就已经收到,为何不在收货后立即联系售后,而是要在“六一”这个时间节点提出退货?
徐女士还提供了5月31号与客服的聊天记录截图。在对话中,对方说明:“并不是表演者想要退货,而是上级的指示,我们也是自己垫付费用购买的,并不希望给您的店铺造成损失,这全都是园方安排我们统一购买的,不是我们个人的问题。”
作为教师,这样的行为怎配育人?表演结束后将沾满汗水的衣服退回,难以想象这对商家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店铺员工也对此感到愤慨,他们质疑幼儿园老师的行为,指出穿过的衣服会影响二次销售,谁会愿意收到别人穿过带有汗味的衣服呢?尽管在评论后部分退货订单被取消,但在6月3号又有两笔订单发起了退货申请。总计8笔订单中已经有5笔尝试过退货。
幼儿园老师提到的无理由退货,难道真的意味着可以无条件、无限制退货吗?
有律师指出,7天无理由退货虽然赋予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天内退货的权利,但“无理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或无限制退货。消费者在退货时应确保商品处于完好状态,否则商家有权拒绝退货。
作为消费者,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理性消费。不论是学校还是老师的个人行为,利用平台对消费者的友好政策来“薅羊毛”是不恰当的。演出活动中难免动作剧烈,衣服会沾上汗渍,这是常识。
学校教的是诚实守信,怎么自己做的却是投机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