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经济压力就要“卖”儿子?合肥警方通报案情!

安徽商报 2020-11-08 20:46:27

11月8日,记者从合肥火车站派出所获悉,近日警方破获了一起贩卖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某、徐某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铁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30日18时20分许,合肥火车站派出所接K492次列车警情通报,车上发现一名涉嫌非法领养婴儿的妇女,请求增援。收到通报后,合肥火车站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经查,当日K492次列车运行在九江至安庆西区间时, 乘务员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怀抱一名出生不久的婴儿,而且形迹可疑 。乘警询问时,该女子一口咬定孩子是其领养的,并非拐卖,只是在多次询问后,承认支付了一笔“营养费”。

经合肥火车站派出所调查,涉案妇女名叫徐某某,安徽霍山人,因不能生育至今没有孩子,与现任丈夫又是第三段婚姻,为了维护家庭关系,也为了老有所靠,今年10月29日她从四川省江安县刘某、张某某夫妇处,将出生仅49天的婴儿领回收养,并支付“营养费”163000元以及金项链1条、金手镯1个。

“营养费”到底合不合理? 是否存在买卖关系? 是认定拐卖的重要环节!

11月3日,婴儿的亲生父母刘某、张某某被依法传唤到合肥火车站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刘某、张某某均为四川江安人,长年在汕头打工,已生育两个儿子,由男方父母抚养。今年年初,妻子张某某意外怀孕无法工作,刘某又因为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再加上每个月还要还车贷, 刘某觉得负担巨大,便打起了歪主意,想通过卖掉孩子减轻经济压力 。

在做通妻子思想工作后,刘某先是通过朋友联系到江西上饶的买家吴某。吴某已经育有3个女孩,一心求子的她答应领养成功后支付10万元作为报酬,在联系生产医院后,吴某在产妇姓名一栏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可医院发现吴某并非产妇后,拒绝提供出生证。没有出生证,孩子就入不了户,此事作罢。

第一次交易失败后,刘某通过网络很快又联系上了安徽六安的徐某某,由于没有固定工作,想要孩子的徐某某不符合福利院的领养条件,于是选择购买孩子。求子心切的她,为了筹款甚至不惜将房产办理抵押贷款,携带16万元现金,只身一人前往四川江安进行交易。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某、徐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审核:马翔宇 编辑:胡霈霖校对: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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