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李玟生前控诉好声音”的音频成为热点,随着一些当事人爆出更多的内幕,“好声音”也逐渐变成了“万恶声音”了。我觉得现在全网的愤怒和谴责不会给那些“坏人”任何压力,也不会促使这些恶人良心发现。它们还会去继续欺压别人。我建议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去举报。让那些坏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而不是仅仅骂骂就完。
从现在爆出的信息来看,本人认为“好声音”制作方(如果播出方也参与了一下行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应该是至少触犯了刑法里的两个罪名:一是,“好声音”疑似涉嫌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据传闻导师转身要收取五十万费用,具体细节现在还不清楚,如果真的如爆料所说,存在收取转身费的情况,那这个行为涉嫌商业贿赂罪。
第二是,“好声音”疑似涉嫌强迫交易罪,根据现在透露出的信息,“好声音”制作方以晋级为要挟,要求选手付费购买一些节目相关推广项目,还以晋级为要挟强迫选手签长约,而且演艺合约疑似存在霸王条款。如果这些爆料也可确认属实的话,那么“好声音”制作方就有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
建议相关当事人能尽早向有关部门举报,希望有关部门也能尽早介入调查,让恶人接受应该的惩罚,让受到欺压破坏的人早日得到公平公正的正义。
“好声音”制作方正如刀郎《罗刹海市》中的歌词一样,“再怎么洗也是个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