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标签话题被推过来了,,简单的说一下吧。
其实“战略轰炸机”,“战略导弹”,“战略核潜艇”都并不是正统的军事术语。前阵子不是还闹出一个“战略步枪”吗?当笑话看就可以了。
原因就是如果我们来谈道“战略”这个词汇的时候,更多的是在国际政治的领域来谈,或者是针对于长远目标来谈。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中美俄英法,还有类似于新加波、韩国、日本、以色列这样的小国,国情不同,目标不同因此“战略”和“马赫数”一样是一个具有相当弹性的词汇。把这个含义先理解一下。
以以色列来说,他们的“战略”是在中东扎根生存下去,一架作战半径1500公里的多用途战斗机就可以完成他们所有的轰炸任务。即便是作战半径达不到这么远,依靠空中加油也可以达成他们的“战略”目标。
那么在以色列来看,狂暴模式的F-35I已经是他们相当符合以色列国情的“战略轰炸机”了。
在军事上轰炸机的正确分类是:“短程轰炸机”、“中程轰炸机”、“远程轰炸机”这是以航程进行的划分,例如远程轰炸机普遍的观点是航程在8000公里以上,起飞重量超过100吨,载弹量在10吨以上;而短程轰炸机一般被认为是航程3000公里以下,起飞重量在15-30吨,载弹量3-5吨。
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就没有“战略轰炸机”这个词汇出现在军事领域。
但是,大家会发现,各个国家都在发展自己的武器装备,还是因为国情不同、战略思想不同,因此如果只按照“近、中、远”或者“轻、中、重”这样的划分在真正坐下来谈事情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东西是谈不拢的。
例如我们国家的火力作战舰就只区分出护卫舰和驱逐舰。而很多国家在此之外还会有巡防舰和巡洋舰。如果某一天咱们和美国要聊太平洋安全的时候,达成一项协议说为了保证太平洋安全,大家不许在太平洋上部署巡洋舰。是不是美国得立刻掀桌子呢?这个协议如果签署了,那么美国海军将撤走太平洋上的所有6艘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而中国海军保持不变,一艘船都不需要裁撤。9800吨排水量的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只是因为叫做巡洋舰就得被裁掉,而12800吨排水量的055只是因为叫做驱逐舰而避免裁撤,这件事虽然是我们占便宜了,但也是不公平的事情。
两个国家在谈事情的时候主要的原则是坐下来谈,而不是到了会场掀桌子。这就引发了一个叫做“军事装备的外交定义”的概念。你在你自己的国家将某种武器叫什么都无所谓,但是在签订各种条约的时候就要有明确的性能和指标定义。凡是能圈到这个指标里面的东西就是某种装备。这个做法就有点儿像咱们“1.8焦耳比动能”的衡量标准了。
理解上面这些,咱们开始说“战略轰炸机”。战略轰炸机是咱们翻译要背锅的一个军事术语。“Strategic Bomber(战略轰炸机)”
这个词汇中strategic的意思是指“有侵略性的”、“有战略优势的”。并不是指代战略规划和战略意图。Strategic Bomber这个词是怎么来的呢?是因为美国和苏联在1990年开始做削减战略性武器谈判要签订《第一阶段削减进攻性武器条约》的时候硬生生的搞出来的一个外交术语(注意不是军事术语),根据1990年6月1日签署的苏美《第一阶段削减进攻性武器条约》,满足下述2种条件之一即被视为“战略轰炸机”:
1.航程大于8000公里。航程是指搭载7500公斤军械不进行空中加油最经济模式可以飞行的最大距离,着陆后内油低于燃料箱最大容量5%。
2.搭载“长射程空射核战斗部巡航导弹”。其中,长射程即指达到600公里。
这个就很像比动能的概念了吧?一架轰炸机携带空对地导弹,这架轰炸机无论能飞多远,只要空对地导弹射出超过600公里其实都算是“战略轰炸机”。原因也非军事上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轰炸机被大量装备,在战略上是有侵略性和战略优势的。这才是给出战略轰炸机定义的核心问题。
Strategic Bomber本意是“你装备了对我有战略优势的轰炸机”,后面的话就是该谈怎么裁撤了。
但是无论中外,Strategic(战略)这个词都显得很高大上,于是Strategic Bomber战略轰炸机就被各种媒体热炒,一度上了“热搜”,成为民间对航程远威力大的轰炸机的代称。
在民间用起来“战略轰炸机”这个词汇就很宽泛没有像条约里定义的那么严谨和狭隘了。
轰-6K到底算不算呢?当然算了!虽然改装后的轰-6K最大航程只有7200公里,但是轰-6K可以携带多达6枚射程在1500-2000公里的长剑巡航导弹。这就妥妥的符合了美国和苏联签署的《第一阶段削减进攻性武器条约》战略轰炸机的标准定义。
如果当年美国和苏联在谈判的时候他们任意一国有这样的轰炸机,一定被定义为战略轰炸机,两方之中一定有一方会拍桌子瞪眼坚决的要求对方裁撤或限制装备数量。
无独有偶,B-1B算不是战略轰炸机呢?唉~还就真不算了!在《第一阶段削减进攻性武器条约》谈判期间,美国很鸡贼的!
仔细看上面的图,你会发现B-1B可以安装两个大小不一的旋转武器挂架,稍小一点的是用来发射短程的AGM-69巡航导弹的旋转挂架,大的是用来发射AGM-86B巡航导弹的CSRL挂架。
美国在签订条约的时候同意拆除和销毁所有的CSRL挂架,让B-1B失去携带AGM-86B巡航导弹的能力。
这种射程2400公里的巡航导弹由本就航程超过8000公里的B-52携带。
为此,B-1B也就顺利的从“战略轰炸机”的名单里被除名了。
不过现在苏联都没了,美国又开始尝试让B-1B携带AGM-86B这类的远程巡航导弹了,但大国之间的面子上还得过得去,于是开始搞外部挂弹的方式:
话说回来,
第一,“战略轰炸机”并不是什么好的军事概念,而是美苏两国当年为了谈判所画的一个圈,我们为啥明明没自己什么事,还非得往人家的圈里跳呢?
第二,强军强国要有自信,还真的没必要用几十年前别人的概念来装点我们自己的门面。
第三,“战略”往往是别人的战略,务实发展自己才是王道。
单架不算,但有200多架,妥妥的欧亚第一火力天团,能不算吗?[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那么图16算不算战略轰炸机,跟战略轰炸机比一比就知道了,跟图95/图160,图22m3,b52,b1b比一比
我们为什么要和美国谈判裁海军的问题?我们有50个运营中的可以造航母的巨型船台,我们为什么要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