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6月6日)在淘宝购买了10斤无核榴莲,买的时候就发现已经销售的几千单水果全都没有“评价”记录。(附图)
果然到给我发货之后(顺丰快递当天到)结果打电话给快递员小哥,结果电话是空号,查了一下快递运单号,也是假的(附图)
这是一伙骗子有计划,有预谋的对全国消费者的敲诈行为。是犯罪嫌疑人,远比“假冒伪劣产品”性质严重。假冒伪劣产品国家规定是罚款3倍,而淘宝告诉我这属于“虚假发货”,只赔偿购买价格的30%,即100元只赔偿30元。如此包庇和遮掩犯罪嫌疑人,岂不是助纣为劣,逃避罪责吗?
目前已经向淘宝所在地12315打了举报电话,也给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打了电话。附图
必须坚决打击诈骗嫌疑人!
无论多麻烦,时间多长,都不能够放过这些坑害全国百姓的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