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能否重拾戒尺,关键在于教育部门的担当:敢于挡住“恶”家长

金元教授课程 2024-09-02 01:53:39

“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2024年8月26日发布的《意见》文件,其中第十三条尤为醒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这是一个十分积极地信号。

教育惩戒权,本来是教师的基本权力,也是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全世界范围内,没有哪个国家的教师不能适度惩罚学生,即使被一些人倍加推崇的美国“快乐教育”的校园,对学生的惩戒也是常见的和合法的教育手段。笔者以前的三篇文章,对美国校园的“体罚”作了详细介绍:

一、教师不敢惩戒,责任在主管部门

近10年内,中国校园惩戒教育像潮水一般急速退去,这是为什么?因为,教师不敢惩戒学生。甚至早在2020年,光明日报就呼吁《重拾“戒尺”是为了更好地育人》,四年过后,佛系的教师却越来越多。

为什么?因为有溺爱孩子的学生家长告状吗?是,也不是。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担当:

1、不敢直面家长,维护教师的正当教育权——适当惩戒;

2、敢于惩罚教师,对教师下狠手、下死手——动辄开除!

曾几何时,中国的广大教师都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倾心于孩子的教育,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知识传授给所有的学生,恨不得自己的每一位学生都很优秀、成才成器。但是,近十年里,中国教育的流行病——“家长告状”之风愈演愈烈,师道尊严被全社会他在脚下。教师的满腔热情,被一件又一件新闻事件消耗、扑灭。

在社会歪风面前,教师成为第一线的挡箭牌,所有的责任、风浪、风险都由教师承担,没有任何领导、主管机关为教师做主、撑腰。只要有家长举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除教师,平息高恶状的家长。教师成了无处说理、又必须承担无限责任的孤立无援的角色。

二、能否重拾戒尺,关键在主管部门

《意见》第十三条抓住了重点,关键在于落实。

第十三条指出了三个主要问题:

1、维护教师权益:“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特别点名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2、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要求假期巡河,就是典型的与主责无关的差事,简直胡闹。

学校和教育部门,是否敢于担当,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1、敢于顶住无理告状的“恶”家长,不迁就、不惯着

2、敢于顶住网络造势,从公正的角度维护教师权益;

3、成为教师的保护墙,让教师安心教学、少受外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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