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与李双江关系不大

文新聊情 2024-09-21 04:26:55

因为养了个坑爹儿子,李双江、梦鸽夫妇在舆论的烧烤中煎熬了多年。关于其子李某某的罪与罚,我坚决拥护人民法院的判决;关于李双江,我打过两回照面,说实话不喜欢不欣赏其举止言谈。

此乃背景。下面说一些与李某某案件本身关联不大,但与李双江父子有关系的一些事实。

当年,该李性侵案曝光后,很可能是因为性质恶劣,加上性侵、星二代、官二代等关键词,一度成为舆情焦点。当时我已经是连瓜都时常断顿的底层群众,又素不关心社会发展、人民疾苦,对此案的进程、结果几乎一无所知。前日偶然上网查阅一些资料,通过一层层链接,方知当年舆情之涌动,更吃惊于与我略微有关的一件往事居然成为当时争议的一个小焦点。虽然时隔多年,仍觉得有还原真相之必要,是什么就是什么。

当年关注此案的列位看官,可曾见过下面这篇文章:

请大家注意正文最后一行字,没错,“郭阳”就是不才。

请大家注意正文最后一行字,没错,“郭阳”就是不才。

围绕这篇文章,当年的网络论坛居然展开了有钩沉、有剖析、有推理的热议。焦点是该李犯案时的年龄。年龄虽是自然规律,但在中国社会往往和政治、经济待遇结合紧密:在仕途宦海,一岁之差可能是“上”或“下”的分界线,是一刀切的下刀处;对普罗大众,小一岁就得终日劳作并且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大一岁则可优哉游哉去领养老金;对于作奸犯科者,一岁半岁之差,决定着是否承担刑责,决定着差别显著的判决结果。故而李案发生后,该李的实际年龄即成舆情争议之核心,这篇文章遂成论据或者证据之一:

截屏自网络

截屏自网络

截屏自网络

截屏自网络

当然也有针锋相对之驳论:

截屏自网络

那么,该李的真实年龄到底几何?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这篇文章的来龙去脉,如实还原也许有助于大家分辨真相。

一是,这篇文章由我约来,但其真实的执笔人不是李双江或者梦鸽。,而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说,李家夫妇不是该文作者。

二是,由这篇文章产生的稿酬、样刊,杂志社并没有寄给李双江或者梦鸽,收件者另有其人。

三是,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当时大众期刊遵循这样的规则或者说潜规则,娱乐明星们好像也认同这样的规则或者说潜规则。至于现在如何,我就不知道了。

事后看来,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并没有受该文的影响。我虽然认为,自己并不需要向李家夫妇、读者致歉,但有义务说清楚真相。同时,我也在反思,纸媒在当下的全面式微,是不是跟包括当年的我在内的所谓媒体人职业操守确有瑕疵有关呢?

顺祝李家夫妇生活平静,也期望李某某浪子回头,有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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