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夏这个人,字禹平,1905年生于湖北京山,其父是湖北辛亥革命人士,牺牲于武昌城下。他本人又是湖北省出席国民党一大的代表詹大悲和孙镜保举,考上黄埔军校一期的,可谓是“根正苗红”。
刘明夏到了黄埔军校之后,和胡宗南是同队同学,二人私交甚好。上学期间,刘明夏追求进步,加入中共,并参加了东征、北伐诸役,历任国民革命军排长,连长,团长等职。
1927年,刘明夏随部参加南昌起义,是少数几名共产党员的团级干部。南昌起义失败后,刘明夏接受党的委派,于1928年到海南岛,任琼崖工农红军东路军总指挥。1929年,琼崖红军受到国民党部队的围剿,革命处于低潮,刘明夏思想出现波动,后私自脱离组织,投靠南京,并发布声明,脱离中共,自省反悔。通过好友胡宗南等人,谋求军职,历任第一集团军独立第2旅参谋长、旅长。第五集团军第3军第12师副师长、第14军第94师师长。
抗战爆发后,刘明夏率部在山西中条山坚持抗战。1941年5月,中条山兵败,刘明夏被俘,投降日军。但在官方公布的中条山战役国军方面的部署中,并没有第14军的编制,不在其作战序列。而第14集团军(刘茂恩部)参战的有第93军刘戡部,第94师为中央军第18军11师分支,是中央嫡系部队,朱怀冰、陈希平都当过此师的师长,此时应属于第93军。属于第14军资料,当在此之后。
刘明夏投降汪伪之后,出任汪伪少将参赞武官,汪伪财政部税警总团副总团长和上海特别市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等。抗战后期,迫于形势压力,主动将部队交给国民党接收部队。曾一度被任命为交警15总队的总队长,后国民政府迫于舆论压力,将大部分汉奸收监。而胡宗南等黄埔同学,积极营救,甚至为其出具了“奉令投降”的证明,最终获释。
刘明夏获释之后,在苏州经商,苏州解放之后,军委会在谭政、陶铸等领导下,加强苏州治安,搜捕敌特分子,刘明夏不是苏州本地人,遂卖掉名下的房产、商铺,移居武汉。不久,即被群众举报,解放军将其逮捕。并于1951春,在镇反中将其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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