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广告宣传不实,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内行人给出答案

大川说楼市 2021-05-28 14:55:2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各式各样的楼盘广告,比如传单、电视广告、站牌广告、车体广告以及网络广告等等,琳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些楼盘广告无一例外,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放大楼盘的优点,甚至是无限放大楼盘的优点,而对于楼盘的缺点以及不利因素,却丝毫不会体现。

有网友给我留言,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完全是被开发商的楼盘广告所吸引,当时开发商的楼盘广告语是“出家门,进校门”,而且,置业顾问也声称这个项目是学区房,以后孩子上学是没有问题的。而自己的购房需求就是为了孩子上学,买学区房,看到项目宣传以后就果断地交了定金,7天以后交了首付,然后,办理了网签。

但是,在交房以后才发现,自己买的小区根本就不是学区房,而且,当初承诺的配套商场以及花园也都未见踪影,有的只是几座孤零零的高层住宅而已,从小区绿化率来看,也和当初置业顾问的承诺不一致,这位网友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于是,就找开发商理论,但是,开发商始终没有正面回复,而且,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不属于一家公司,物业公司更是对这位网友的遭遇不理不睬。

看完这位网友的留言,我对这位网友的遭遇深感同情,同时,我相信,遇到类似遭遇的朋友还有很多,尤其是对于刚需购房群体来说,一没有购房经验,二没有过硬的经济实力,面对开发商的楼盘宣传往往都会信以为真,倘若这个时候开发商再给予一定的购房优惠,那么,大多数刚需购房者都会动心。

那么,问题来了,面对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难道开发商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当然不可以,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人、任何群体都要遵守法律法规,而且任何人、任何群体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为了更详细地解决网友的这个问题,我特意请教了一位懂法律的内行人,这位内行人声称:如果购房者遇到上述情况,购房者是完全有理由、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自己进行赔偿的,而且,开发商也是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并且,无论合同中有没有体现该内容,开发商都有责任进行合理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开发商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作为邀请,对其商品房的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其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便是没有写入合同内容,也会被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如果违约的话,仍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比如给我留言的那位网友,就有权利向开发商索要赔偿。

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怕,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谈起售楼广告的问题,我有3个建议供购房者参考。

1、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不要完全相信。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会在楼盘广告中掺杂一些不实信息,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来买房子,这样开发商才能更快地实现现金流回款,因为开发商盖房子的资金有可能是贷款或者融资,钱是要还的,还得越快,利息也就越少,信用才会越好,开发商才能贷更多的钱,融更多的资,盖更多的房子,挣更多的钱。

除了楼盘广告不应该全信,售楼处的沙盘、区位图、样板间也都是同样的道理。

请记住:眼见为实,永远都是正确的。

2、关于楼盘宣传、相关承诺要体现在书面上

如果在买房子的时候,对于楼盘的宣传或者开发商的许诺有异议,可以让开发商将这些承诺和宣传体现在书面上,然后,让相关人员签字盖章,万一交房以后不符合要求,可以有强有力的证据进行维权。

3、关于开发商的不实宣传,要及时举报

如果你发现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有不实的宣传,而且,还比较严重,购房者完全有理由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不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其他购房者免受其害。

当然,向工商行政等部门举报要有确凿的证据才可以,如果是虚假举报,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好了,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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