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两国宣布成立领导小组,协助协调中缅密松水电站项目事宜。
缅甸国家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74〕号行政令,内容为:
中缅两国政府合作成立了伊洛瓦底江密松水力发电项目领导小组,以领导和协调伊洛瓦底江密松流域水力发电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了实施伊洛瓦底江-密松流域水利发电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活动、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处理公共关系活动,中缅两国专门成立了伊洛瓦底江-密松流域水力发电项目领导小组。
伊洛瓦底江-密松流域水利发电项目领导小组的组长,由缅甸电力与能源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缅甸•克钦邦政府•自然资源部长担任。
领导小组的成员包括:
缅甸宣传部常务秘书;
缅甸电力与能源部常务副部长;
缅甸电力与能源部•电力规划司司长;
缅甸电力与能源部•水电实施司司长;
缅甸计划与财政部•常务副秘书;
缅甸外交部•常务副秘书;
缅甸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常务副秘书;
缅甸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常务副秘书;
克钦邦政府秘书。
伊洛瓦底江-密松流域水电项目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①在国家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SPICYN)的领导下,与该公司合作,对密松水电项目的前期进行研究活动予以支持,为项目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处理公共关系活动;
②与SPICYN领导团队合作,就伊洛瓦底江-密松流域水电站项目的关键问题,向技术工作组和公共关系工作组提供指导和决策。
此外,领导小组还要将密松水电站项目的进展情况,向缅甸电力与能源部部长进行汇报,并成立项目技术工作组和公共关系工作组,为中缅两国政府间关于该项目的沟通协调提供帮助。
该通知由缅甸国家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通知编号为【2024-74】,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缅甸官方媒体和公开渠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