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将大蒜悄悄装进自己裤袋准备夹带出超市不料被抓个正着!

笔辉聊社会 2024-08-11 16:50:42

为贪小便宜

一男子在超市购物时

将未结账的商品藏在身上

企图蒙混过关

不料被抓个正着......

接到报警

近日, 四川省达州万源市公安局古东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盗窃其超市商品,请求处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

通过调取监控发现

梁某(化名)将柜台的大蒜

悄悄装进自己裤袋

准备夹带出超市

但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

经调查发现

该男子此前也在

该超市采取相同方式盗窃大蒜

“我看货架上那么多大蒜

悄悄拿走一些别人应该发现不了”

梁某如实说道

并表示自己两次都只拿一点点

自诩“盗亦有道”

实际上

所谓的“盗亦有道”

只是梁某心存侥幸

希望通过少量盗窃的方式

让超市方嫌麻烦放弃报警

使自己逃过一劫

目前,梁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君子爱“菜”

应当取之有道

爱贪小便宜只会因小失大

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

令自己身陷囹圄悔恨终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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