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嫂给2个月婴儿喂安眠药?警方通报:涉事人员已被控制

半岛晨报 2024-11-21 09:40:44

11月19日,山东省济宁市,

有网友发视频称,

聘请了育儿嫂杨某某

来照顾自己两个月大的孩子,

哪知育儿嫂竟给孩子喂安眠药,

引起广泛关注

11月20日晚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我局接到辖区居民陈某报警反映称,怀疑其雇佣的育儿嫂杨某某对孩子喂食安眠类药物。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涉事人员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20日,据视频发布者刘先生介绍,他的小孩是今年8月底出生的,为了方便照顾小孩,今年11月2日,他们在家附近的“美田到家”家政公司准备雇一位育儿嫂,于是在店里支付了1000元定金,门店随即安排了一位杨姓育儿嫂上门服务。

然而第二天早上,也就是11月3日,刘先生发现孩子醒来的时间比平时晚多了。“我们小孩一般睡两三个小时就会醒来,他那天睡了5个多小时,一般早上七点钟就起床了,结果到了八点半才起来。”

图/受访者供图

刘先生说,11月3日早上,育儿嫂杨女士在整理自己的包时,包里面传出了药丸的滚动声,当时杨女士显得非常慌张,这引起了刘先生的警觉,于是刘先生上前查看,发现包里面装着几瓶药。其中一瓶是安眠药,叫氯硝西泮片,是二类精神管制类药物。然而当刘先生质问育儿嫂此药用意,她并不承认将药喂给小孩,于是刘先生选择报警。没想到,最终在孩子的血液里检测出该药成分。

图/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氯硝西泮片是一种镇静药物,可以缓解焦虑情绪,有助于睡眠。但是会出现嗜睡、头昏、精神错乱等不良反应,其中孕妇、妊娠期妇女、新生儿禁用。

刘先生说,事后他到医院进行了询问,医生告诉他,氯硝西泮片如果长期服用,会对孩子的身体产生诸多不良影响,并容易造成药品成瘾。“她就是为了减少自己工作量,让孩子睡觉。”刘先生表示,育儿嫂杨女士第一天上门,就给自己的孩子下药,让他非常气愤。

同时,他了解到,杨女士从事这一行已有7年,他想找到之前被杨女士看护过的孩子。“我相信这不是她第一次这样做,我希望通过这件事也找出她之前带过的孩子,让这些孩子抓紧时间检查身体,通过司法来解决这个事情,希望更多人能站出来发声。”

据了解,美田到家家政公司是一家提供多种家政服务的连锁品牌,在全国开有多家分店。美田到家济宁运营中心一位沈姓负责人告诉经视直播记者,他们也接到了刘先生的投诉,通过查询,发现他们公司和运营分店都没有与刘先生签订家政服务合同。“这个东西他没有跟我们签任何的合同,也没从我们公司走,这是阿姨一个私单,客户给她签的私单,跟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这位沈姓负责人还表示,向刘先生小孩提供服务的育儿嫂杨女士,曾经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但是他们进行系统登记时,发现杨某某曾经有不良记录,因此没有录取杨某某。“她有任何前科是录不到系统的,至于她是什么前科,我们没有权利查看。但是她有前科,会有提示,她是一个风险人物。”

对此,刘先生表示,他们当时在家附近找的美田到家海亮公馆店,门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跟他签订合同,但是他有向工作人员付款的缴款凭证。下一步,他会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以及医生的诊断结果来向公司进行索赔。

图/受访者供图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所律师吴兴剑认为,育儿嫂没有经过家长同意私自喂药,会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这是不合法的,她侵害了小孩的一个人生健康权。严重的话,如果对小孩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话,那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吴律师还表示,虽然刘先生与中介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他向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缴纳了定金,中介公司已安排人员上门服务,那么双方就构成了合同关系。“不能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就否定这种事实的合同关系的存在,小孩父母可要求中介公司或者是具体提供服务的育儿嫂,来对小孩儿的损伤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新闻坊综合济宁平安高新区、经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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