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爱吃西瓜 ■素材:赵建军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我叫赵建军,是清溪村人。说起我的这段往事,还要从1982年那个夏天说起。
那是个特别的夏天。我永远都记得,那天的太阳火辣辣的,蝉鸣声此起彼伏,整个清溪村都笼罩在一片燥热之中。我正在自家的菜园里给黄瓜搭架,突然听见村口传来一阵嘈杂声。
“建军哥!建军哥!”我的表妹李小月气喘吁吁地跑来,她的脸蛋被太阳晒得通红,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
“小月,这是怎么了?”我放下手中的竹竿,转身看着她。小月比我小五岁,从小就爱跟在我屁股后面转悠。因为我父母走得早,是姑妈帮着照顾我和妹妹,所以我和小月的感情特别好。
“王德贵又来了,他。。。他喝醉了,在家里闹。。。。。。”小月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心里一紧。这王德贵是镇上米行老板的儿子,仗着家里有几个钱,一直想娶小月。可小月死活不愿意,姑父姑妈却看中了王家的条件,整天逼着小月去相亲。
我放下工具,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走,我跟你回去看看。”
夏日的阳光依旧毒辣,照得地上的石板路发烫。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燥热,远处的青山在热气的蒸腾下显得有些模糊。我和小月快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路边的狗尾巴草随风轻轻摇曳,像是在向我们打着招呼。
来到姑妈家,院子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王德贵醉醺醺地坐在院子中间的板凳上,手里还攥着个酒瓶子。看到我们来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指着小月就骂:“李小月,你给老子听好了,这门亲事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姑妈站在一旁,又急又气:“德贵啊,你先回去,这事咱们好好商量。。。。。。”
“还商量什么?”王德贵一把推开姑妈,跌跌撞撞地朝小月走来,“今天这事必须说定了!”
我下意识地把小月护在身后:“王德贵,你喝多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赵建军,你少管闲事!”王德贵瞪着通红的眼睛,“这是我和小月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穷光蛋插手了?”
我攥紧了拳头。从小到大,我最恨别人说我穷。可我知道,这是事实。我家就那几分薄田,种点菜、养几只鸡,不过是够我和妹妹糊口罢了。
小月却从我身后钻出来,挺直了腰板对王德贵说:“我就是不嫁给你,你能把我怎么样?”
“怎么样?”王德贵狞笑一声,突然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棍子,“今天我就让你看看我能把你怎么样!”
事情发生得太快。我只看见王德贵举起棍子,冲着小月就砸了过来。那一瞬间,我脑子里什么都没想,本能地扑了过去。
“咚!”
棍子重重地打在我的后背上,剧痛让我差点晕过去。我死死地护住小月,感觉温热的液体顺着背脊流了下来。
“建军哥!”小月的尖叫声传来,我勉强抬起头,看见她哭花了的脸。
“我没事。。。。。。”我想说点什么安慰她,可是一张口就咳出了血。
后来的事情我记不太清了。好像是村里人把我送去了镇上的医院,诊断说是肋骨断了两根,还有些内伤。躺在医院的那段日子,我总是迷迷糊糊的,但每次睁开眼,都能看见小月坐在病床边。
她瘦了,整个人都憔悴了不少。有时候我装睡,就听见她在我床边小声地抽泣。我想伸手擦掉她的眼泪,可是浑身上下都疼得厉害。
一个月后,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可是村里的风言风语越传越难听。有人说我和小月有不正当关系,有人说我是故意破坏人家的婚事。姑妈整天以泪洗面,说我害得小月名声尽毁,这辈子怕是都嫁不出去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照在墙上斑驳的裂缝上。我知道,我必须要走了。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小月。留在这里,只会害了她。
收拾细软的时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这是我生长了二十多年的地方,我的根在这里,我的魂也在这里。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离开。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亮,我就背着简单的行李准备离开。刚走到村口,就看见小月站在那里。
“你要走?”她问我。
我点点头,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知道你会走,”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这是我做的一些干粮,还有一点盘缠。。。。。。”
我接过布包,感觉它沉甸甸的,不只是装着干粮,还装着我们这些年的情分。
“小月,对不起。。。。。。”我哽咽着说。
“建军哥,”她突然抬起头,月光下,我看见她的眼里闪着泪光,“你一定要好好的。”
我转身快步离开,生怕再多看她一眼,我就舍不得走了。背后传来她压抑的啜泣声,像一把刀子,一下一下地戳着我的心。
就这样,我离开了清溪村,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先是去了广州,在工地上做小工。那时候广州正在搞建设,到处都缺人手。我干活卖力,从小工一步步做到了包工头。
十年间,我走南闯北,见过了大世面,也赚到了一些钱。可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清溪村的月光,想起小月的眼泪。
1992年春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回到了清溪村。十年的时光,让这个小山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水泥路修到了村口,不少人家盖起了新房子。
在老祠堂前,我遇见了小月。她比十年前更瘦了,眼角也添了些皱纹。但那双眼睛,还是和从前一样清澈。
“建军哥。。。。。。”她喊我的声音,还是那么熟悉。
我们相对无言,十年的光阴像是一道看不见的河流,在我们之间缓缓流淌。
突然,她从衣襟里掏出一个发黄的信封,塞在我手里就跑开了。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封写于1982年的情书。
看着信上的字迹,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原来,小月一直喜欢我。原来,她嫁给王德贵是为了保护我。原来,这十年来,我们都在为对方守候,却又互相辜负。
风,轻轻地吹着,带来远处田野里的泥土芳香。我站在老祠堂前,看着手中泛黄的信纸,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阳光明媚的夏天。只是这一次,再也没有人为谁挡那一棒了。
那天晚上,我在村头的小店里喝了很多酒。老板娘说,小月这些年过得很苦。王德贵败光了家产,整天酗酒打人,去年冬天死在了酒缸里。小月带着女儿,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
我放下酒杯,踉踉跄跄地走在村间的小路上。月光还是那么亮,照得地上的影子忽长忽短。我多想冲到小月家门口,告诉她这些年我有多想她,告诉她我愿意照顾她和她的女儿。可是,我的脚步却越来越慢,最后停了下来。
时间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它能带走我们的青春,带走我们的热情,却带不走心底的那份爱恋。但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像那年夏天的阳光,就像那封发黄的情书,就像我们年少时的懵懂情愫。
第二天一早,我买下了村口的一处老宅。我知道小月就要带着女儿离开村子了,但我还是想留在这里。因为这里埋着我们共同的回忆,埋着我们最美好的年华。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当初我勇敢一点,直接向小月表白,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如果我没有离开,是不是就能保护她不受伤害?可是世上没有如果,就像断了的肋骨虽然能愈合,却永远留下了伤疤。
现在,我常常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远处的青山,听着村子里传来的鸟叫声。我知道小月也会时常站在她家的院子里,望着这边出神。我们之间隔着一片菜地,却像是隔着整整十年的光阴。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宿命吧。守着一份无法说出口的爱,藏着一封发黄的情书,过完这平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