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行李箱放火车站门口9小时后不见,竟要火车站赔偿,有理吗

游南海 2024-07-08 15:14:43
​题记:​讹人新高度?

作者/南海看云

生活中不乏一些奇怪的人,这些人想法异于常人,除了一些人是因为身体原因造成的,有一些表现异常的人,是怀着某种目地,总想为自己谋取利益的。

上海一男子,他将行李箱放在火车站门口后就离开,9个多小时之后,他回来了却发现行李不见,他就提出要求,火车站赔偿他 10 万元。男子表示:我行李箱里有翠手串吊坠,玛瑙手串和智能手表……(来源:新闻晨报等网上综合整理)

民警听到男子报警,哭笑不得

喂,110 吗?我放在火车站门口的行李箱不见了,里面有7串翡翠手串、4块翡翠吊坠、3串玛瑙手串、10串饰品手串、1个翡翠手镯等财物。除此之外,还有蓝牙耳机、智能手表、黄花梨手串等财物……

民警听到报警人说不见物品金额巨大,立赶到火车站。

看看报警人钟先生对警方的描述:钟先生说,他来火车站买车票时,行李箱有个轮子坏了推不动,所以就把行李箱放在火车站门口离开了。他 在9 个多小时后返回,却发现行李箱不翼而飞。

民警听了,无奈地说:火车站这么多人,你行李箱里有这么多贵重的东西,你怎么敢放下行李箱离开的呢?

钟先生这样表示:这里是火车站,门口有监控啊,我不信有人敢在监控下偷行李,所以就离开了……现在我的行李箱是在火车站这里丢的,火车站应该赔我 10 万块。

固执的男子这样“讹诈”?

虽然钟先生说自己个人物品非常贵重,但他没办法证明是否有这么多贵重物品,在他离开 9 个多小时后才回来,当时也没跟车站工作人员交代,这什么理由,怎么能要火车站赔偿呢?

但钟先生认为自己有理,火车站不愿意赔偿,他告上法院。

火车站管理方辩护说:钟先生没有进去买票,他不是火车站的购票乘车旅客,而且他将行李箱放置在火车站门口就离开,没有委托我们保管物品,所以车站与钟先生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委托的关系,没有义务为钟先生保管行李,这损失应该要他自己承担。

钟先生却一口咬定,说是火车站工作人员责任,是这些人将他的行李箱“清理”掉的。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法院经过调查取证,作出判定:

钟先生认为是车站保洁人员“清理”了他的物品,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钟先生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但钟先生未能举证,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钟先生离开 9 个小时让行李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证明钟先生本身未尽到注意自身财物安全的义务。

火车站人流复杂,钟先生仅因行李箱的一个滚轮损坏拉动不便,就将藏有贵重物品的行李随意放置离开,行为反常,他自己的行李物品丢失,钟先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火车站虽是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但他们对未形成保管关系的私人物品没有泛化的保管义务。

最后法院做出判定,钟先生自己承担损失及其后果。

​网友:火车站应反诉他敲诈勒索。

看看网友怎么说的。

这是一种碰瓷,恶意敲诈,哪有装着贵重物品的行李,扔在外面9个小时不管不顾的,这明显就是一种敲诈勒索的案件,这样碰瓷的人应该抓起来给判刑,才能净化社会的治安环境。

​法院要以讹制讹,你不是有贵重物品吗,那好,你出诉讼费十万,一分不少;结果是你犯敲诈勒索罪,判三年十个月。

​先要查一下这钟姓男子珠宝的来历,再估量珠宝的价值,然后以10万为标底,判他敲诈勒索罪。​建议火车站继续查下去,要是没有这些东西,入刑,敲诈勒索罪,不能叫他一点损失没有。

​法院不应该受理,还跟他搅这么多,真是浪费司法资源,追究他的无理取闹的责任。

​什么律师法院这么闲的慌,普通人就能看岀这个姓钟的是变相碰瓷,别说有这么多贵重东西,就是有几万块钱,他也不可能把箱子放下就走吧。

​这是试试水,万一成功了呢?反正不成功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和代价。“碰瓷”事业需要不停的探索才能发展,好在探索不需要什么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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