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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多老人在选择买房时,都会选择有电梯的房子,来自沈阳的毕大娘也是这样想的,然而,在购买房子之后,想要回家却依然要爬6层楼梯,步行回家。
这对于一个已经82岁的老人来说,这种高强度的运动,可不是那么容易承受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小区有电梯,毕大娘却不能坐呢?
倍感苦恼的毕大娘
在如今的生活中,电梯几乎已经成为了现代居民住宅的标配,即使是一些比较老旧的楼房,楼层在超过7层的情况下,也会拥有电梯,方便居民上下楼。
而且随着中国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物质条件更加的充裕,因此人们也从原来只为吃饱穿暖,到了如今想要在生活上,有更多的舒适和享受。
正所谓“衣食住行”,在穿的好、吃得好之后,住的好成为人们的需求,因此在住宅设计方面,也是各有特色,其中最基础的条件,就是拥有电梯。
毕竟总会有爬不了楼梯的时候,而有了电梯之后,上下楼也能够更加的省力,而辛苦了一辈子的毕大娘也是这样想的。
已经年过八旬的毕大娘和老伴,看中了沈阳强晟家园小区,虽然这个小区有些年头了,但是价格合适也拥有电梯,刚好适合自己的要求。
于是两人高兴的搬了进去,在最开始的时候,两位老人确实很高兴,不用走楼梯就能够上下楼,在生活上方便了不少。
可是让毕大娘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自己却没办法使用电梯了,如果是其他人家也无法使用那也就罢了,很有可能是电梯故障。
但是经过观察之后发现,不能使用电梯的只有自己一家,要知道毕大娘对于该交的费用一点也没有少过,反而十分积极,那为何不能使用的电梯呢?
事件的起因
2020年4月,没有办法的毕大娘找到了记者,希望记者能够帮自己解决这件事,毕竟自己年纪已经很大了,每天走6层楼太难了。
而记者也在交流中找到了答案,原来事件的起因只是因为一件小事,毕大娘所购买的这套房子能,其实已经有些年头,一些东西已经有些老旧。
正因如此,在搬入这个房子不久,毕大娘就发现了自己的家里的阳台有漏水的情况,而对于出现房顶漏水的情况,一般就是楼上出现了状况。
所以住在6楼的毕大娘找到了楼上的住户,本想着都是邻居,将这一情况告知之后,漏水的情况应该会很快有所改善。
然而出乎毕大娘意料的是,在找到楼上的住户之后,这家人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在毕大娘将情况告知之后,这家人更是表示和自己没有关系。
更是表示,出现漏水是因为毕大娘没有封阳台,可是天花板的漏水,和封不封阳台根本就没有关系,而毕大娘再想开口的时候,楼上住户更是直接将门关上不再理会。
眼见事情没有解决,毕大娘也不死心,于是在日后多次上门,楼上的住户也更加不耐烦,最后更是讥讽毕大娘,连门都不再开一次。
眼见商量的方式行不通,毕大娘也去找到了社区,希望能够通过社区解决这件事,不过也正是毕大娘的行动,彻底激恼了楼上的住户。
导致两家出现了难以调解的矛盾,最终毕大娘也因为这件事,再也没有办法使用电梯。
为什么两家出现矛盾,毕大娘就没有办法坐电梯呢?
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这个小区已经时间不短了,因为业主们对物业的不满,最终将原本的物业公司驱赶出去了,而小区也成立了由业主组成的业委会。
毕大娘楼上的住户,正是业委会的管理人员,依靠着这个身份,这家人在小区里可谓是“作威作福”,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好处。
而这次针对毕大娘,也就是因为毕大娘的行为,让他感到了不舒服,所以在电梯的使用方面刻意刁难已经82岁的毕大娘。
因为小区是受业委会管理,而业主的电梯使用费的管理人员就是,毕大娘楼上的于先生,因此毕大娘找社区调解也没有效果。
即使是毕大娘找人给于先生送电梯管理费,在了解是毕大娘的钱之后,直接将送钱的人也轰出了门外,毕大娘对此十分无奈。
最终走投无路的毕大娘只能选择告知媒体,希望媒体能够给自己找一个公道,在记者到达之后,也随着毕大娘前往了于先生一家。
可是没想到的是,于先生因为工作的原因,现在住在房子里的是于先生的哥哥,本不想管这件事的他,面对记者的劝说,拨通了于先生的电话。
而电话对面的于先生一听是这件事,直接表示“不用管她”随后就挂掉了电话,之后无论怎样都联系不到于先生。
最终,毕大娘的问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已经80多岁的大娘,依旧要步行上6楼,看着这个情况,有网友不禁发问这位于先生,“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感觉好吗”。
用自己手中那一点权力,就能够让其他人吃尽苦头,没人能够监管的业委会,真的应该存在吗?
法律解释
其实于先生的行为,已经是涉嫌违法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于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而业主的产权证中的分摊面积,一般就包含了电梯的梯间面积,所以业主对于电梯享有共有物权。
所以于先生的行为,已经侵害到了毕大娘的物权,毕大娘有权力要求于先生停止这一行为,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而且于先生的行为,已经明确违背了《民法典》第8条规定的“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有违和谐友爱、邻里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涉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于先生能够早日悔改,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毕大娘也可以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
信息来源登载于:辽宁台大海热线 2020年4月24日 “8旬大娘回家不能坐电梯,竟是因曾“得罪”了楼上邻居”的报道
信息来源登载于:广州普法 2022年2月3日 “【以案释法】旧楼加装电梯,八旬老人事前反对事后反悔,补交钱后能搭乘吗?”的报道
信息来源登载于:临泽法院 2023年11月16日 “【以案说法】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后又想用被全楼拒绝!最高法院、住建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