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当然是好事;但是,仅靠农村传统的生产力、仅靠农业种植,是无法实现乡村振兴的。要实现乡村振兴,应该发展“农村新质生产力”。
举例如下:
1、农村创业。
鼓励、扶植、支持农村居民进行创业,尤其是农村的年轻人,让他们进行“农村创业”。如果“成功”了,就可以摆脱农村以往仅是单一农业种植的经济局面,让广大农村的“经济构成”丰富多彩。这样,农村有一大批“企业”,农村就发展起来了。
不过,农村创业,如果建个“小工厂”、“小作坊”的话,需要有厂房。所以,必须政策上允许、鼓励农民建房;而且,就是普通房屋也允许成为“经营性场所”。
2、允许多建房。
以前的政策是,每户农民只准建一所房屋;这很显然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农村有很多荒地,可以让农民建房;这样,既发展促进了建筑业,又让农民可以作为“小作坊”、“商店门市”的场所。
农民多建起来的那些房屋,既可以出租、又可以出售,是农民的一笔收入。并且,允许任何一地的居民,到农村买房建房,这样,农村就发展起来了。
3、发展农村的电商、快递。
一边是农民的农产品卖不出去、滞销,一边是城市居民需要花高价购买蔬菜水果等。如果能网上销售农产品,是“两全其美”。
但问题是,农民网上出售农产品,还不够支付“快递费”。比如:一公斤苹果10元钱,可是,“一公斤”的快递费,就得出10元左右,这样,农民就无利可赚。
所以,应该出台个政策,农民网上出售农产品时,可以“免费发快递”,比如“邮政快递”。
这样,农民的农产品卖出去了;由于这样的政策,会有无数农民网上销售农产品,那么,农产品的价格将很低,对城市居民也有利。
还有,现在的快递不进村,也限制了农村电商发展;如果能实现“快递进村”,也有利于乡村振兴。
4、支持“散户养殖”。
农民可以自己养几头猪、几条牛,还有鸡鸭鹅那些。在自己食用之余,可以出售。
如果不让散户养殖,动辄禁止、罚款,农民仅依靠种地收入,农民能活下去吗?乡村也就无法振兴。所以,应该鼓励、支持“散户养殖”。散户养殖的规模是“小”,可是全国有几亿农民,累加起来,其“规模”、“出栏量”就不小了,反而总数量很大。
5、不专门划“工业园区”,一个村平均建两三个企业。
以往,是专门把某个村划为“工业园区”,一个工业园区建十几个企业。结果,那些村的农业“毁了”,其它村仍旧是老样子。
在农村的荒山荒地上建企业,现在有挖掘机、装载机,把荒山推平,就可以建企业。
平均一个村建两三个企业,这样,没有毁坏农业、能保住粮食生产,又发展了工业。农民如果愿意到那些企业打工、工作,就可以实现劳动力“就近转移”,不用背井离乡外出务工。
还有,建那些企业,在征地补偿的时候,也是农民的一些收入,是有效的“扶贫”。
6、“资本下乡”不能只局限在“农业领域”。
一些经济学家提出“资本下乡”,就是把农民的土地“流转”,让“资本”经营农业。这“眼界、视野”也未免太狭小了;应该让资本下乡建各类企业、公司、工厂,不能仅局限在农业领域。
有的地方,有些企业家在农村建立了“焦化公司”、“镁业公司”、“发电公司”、“硅铁生产公司”等等。全国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产业特点,在农村的荒地荒山上建设各类公司、企业、工厂。这样,才是更有意义的“资本下乡”。
7、允许农村传统的职业、产业、行业的运行存在。
农村有一些传统的职业、产业,如“阴阳先生”、“巫医”、“木匠”、“手工艺人”、“耍猴艺人”、“驯鹰人”等等。这些行业,如果能进行引导、鼓励、支持、规范,对农村的发展、乡村的振兴,是大有裨益的。
8、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这主要就是“修公路”、水电网络设施、植树造林等等。农村的环境变好了,人们居住的舒心、愉快,这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成果。
至于“移民搬迁”,恐怕还得慎重。“自然分布”比“移民集中”要有益处,因为农民可以在院子周围,养殖一些家畜家禽,还可以在房前屋后种植一些果树。如果集中在一起、“住楼房”,就做不到这些了;而且,农民还需要在院子里停放农业机械,存放粮食、农具等等。
9、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收入“多元化”。
有一种错误“认知”,就是认为农民的收入就是“种植庄稼”。其实,几乎每个农民都有一点“副业”。只有在“种地”之余,干一些副业,如做小生意、养殖畜禽、卡车运输,甚至“择日子、看风水”,治疗一些人畜疾病,等等。只有这样做,即“干一点副业”,农民才会“发家致富”、“手里有钱”,乡村也才能振兴起来。
至于“住别墅”,农民如果手里有钱了,自然会把自己的“平房”改建为“别墅”。所以,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尽量不“限制”、解除各类“禁令”,这样,农村就生机盎然、兴旺发达。
“农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千条万绪”、数不胜数;但必须坚守一个“初心”,那就是“发展农村、建设农村”,让农村发展起来。而不是站在“市侩主义”的立场,敌视农民、仇视农村。
如果能做到“正确”、避免“错误”,乡村也就真正振兴起来了,也有利于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