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是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
因政府实施拆迁改造项目,周先生的房屋面临征收,但相应的征收补偿标准却一直未公开、不透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
周先生慕名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由李吏民主任律师团队代理案件。
京坤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及接受委托后,指导周先生于2020年6月以邮寄方式向街道村委会提交了村务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城中村改造项目关于征地补偿的有关内容,但村委会至今没有作出答复。京坤律师认为街道办事处严重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遂指导周先生以某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京坤律师指出,为了解征地补偿总额到账证明、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方案等有关内容,周先生向某街道办事处提交了申请,但街道办事处未在法定期间内给予答复,2020年7月,周先生再次向某街道办事处申请督办村务公开,但至今也未作出答复。某街道办事处不作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周先生的合法权利。
某街道办辩称,某街道办否认收到周先生邮寄的《村务公开督办申请书》等有关材料,某街道办不具有对周先生提出的申请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布的法定职责,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坤律师的观点。